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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水泥企業利用廢棄物的情況
1.1應用情況
我國在利用水泥工業處置和利用可燃性廢棄物方面尚處于試驗和起步階段,從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開始,上海金山水泥廠于1996年進行試燒,并對熟料及大氣質量進行了同步監測,此項技術已通過上海科委的鑒定。北京水泥廠于1999年4月開始進行試驗,試燒廢料約2000kg,主要處理了廢油墨、廢染料、礦物油、有機廢液、油漆、丙烯酸樹脂等。在試驗過程中對排放的廢氣進行同期監測,并對熟料進行檢測,結果符合國家標準。1999年7月北京市環保局組織了專家論證,認為:“利用水泥旋窯焚燒危險廢料在技術上是完全可行的,完全可以滿足環境保護的要求和國家有關標準。”雖然已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目前此項工作的推廣進展緩慢。
1.2我國在水泥廠利用可燃性廢棄物方面存在的不足
(1)認識上重視不夠,不少企業對自身產生的廢物隨便堆放或僅進行簡單的轉移。相關部門缺乏有力的監管,致使這些企業隨意處置。
(2)缺乏收集及進行預處理的專門機構,而僅靠水泥企業去四處收集、整理這些品種繁雜的廢物。據了解,當時北京水泥廠做試驗時,找了不少產生廢物的企業,積極響應的企業均為外資企業。我國雖然已建立環境保護的政策法律體系,但在鼓勵和推動水泥等工業處置和利用可燃性廢物方面相應的政策、法律法規和鼓勵措施有待落實,目前從事此項工作的企業基本是憑著一種社會良知在做,困難重重。
2.1國外應用情況
國外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研究將可燃廢棄物作為替代燃料應用于水泥生產,已成功應用多年。如世界最大的水泥生產商,法國的Lafarge公司2001年利用可燃廢棄物做燃料的替代率達50%~55%,降低燃料成本33%,減少了500萬噸CO2氣體的排放。瑞士公司比利時的工廠使用可燃廢物的替代率達到80%;德國Heidelberg水泥公司的水泥廠的替代率在40%~60%。美國有58座回轉窯焚燒從社會上收集的廢物,其中大部分是水泥窯,另有少部分為輕骨料(陶粒)煅燒窯。據專家介紹,美國環保署有一項政策,每個工業城市只保留一座水泥廠,在部分滿足水泥需求的同時用于處理城市產生的有害廢物,美國的水泥廠在1989年共焚燒了有害工業廢物100多萬噸,是當年用焚燒爐處理有害廢物的4倍。日本住友公司的伊吹水泥廠,每年處理廢輪胎2萬噸,污泥4萬噸,其它有機溶液、廢油、廢塑料、汽車制造廠廢料等1~2萬噸。國外多年的實踐表明,采用了可燃性廢物生產出的水泥質量符合標準,環保排放也達標,有些廢物燃燒后殘留重金屬包裹在水泥熟料中,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
2.2國外廢棄物的專門預處理企業
為適應水泥生產的工藝和設備要求,需要對廢物進行一定的預處理,如對廢物進行分類,并根據水泥工廠的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包裝;進行一定的加工,改變其物理參數(尺寸、水分、粘度、肉類物質需加工成粉狀等),使之與水泥窯的燃燒噴射系統相匹配。在歐美國家,為了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成本,保證安全,對于廢棄物的收集、預處理及運輸均由專門的企業來完成,廢料公司對收集的廢料先進行分析,測定其熱值、氯含量、水分、灰分、重金屬含量等,并進行一定的加工和分類存放,根據水泥廠的要求按廢料成分進行混配,然后裝車運到水泥廠的專用儲庫。有些廢料公司還有針對性地向企業提供專門的燃燒噴嘴。
2.3國外政府的政策支持
國際上許多發達國家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和政策鼓勵和推動該項技術的應用和推廣,例如在歐盟國家
(1)不允許將可燃廢棄物采用填埋的方式處理,限制采用專門的焚燒爐處理。各國制定的廢棄物填埋收費很高,且逐年提高收費價格。
(2)專門制定了指導水泥廠燒廢料的法規條款。
(3)對于生產廢物的企業,政府管理部門規定不允許自行處置或丟棄,要按照規定的價格付給廢物處置企業一定的費用。
(4)有些國家對燒廢物的企業減免一定的稅費,有的國家政府根據處理量向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與此同時,政府也通過制定法規來要求使用廢料的企業的水泥質量和排放標準不能受使用廢物的影響。
3啟示
為了大力推動這項有利于社會、企業的事業健康發展,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
(1)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和水泥企業對此有深入的了解,形成社會共識。建議國家和行業協會成立專門機構來進行推動,把利用和處置可燃性廢棄物作為行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來要求。
(2)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產品質量標準、稅收政策等,從政策上保證這項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3)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環境保護和各類廢棄物處置的法規、條令的執法力度,使這些廢棄物處于受控狀態。成立專門機構,對各類廢物進行收集、處理并運輸到相關企業。
(4)制定相應的政策和獎勵懲罰措施。利用經濟杠桿使生產廢物的企業有積極性將廢物交給處理機構,使利用廢物的企業有利可圖。
(5)有關的科研和工程設計單位應積極參與,針對不同類型的廢物燃燒過程的特點,對工藝和產品的影響,廢物的儲存、運輸、計量,燃燒器的設計,自動化控制,氣體成分的檢測等進行深入的研究。據有關資料介紹,全國每年城市垃圾的產生量為1.5億噸,且以9%的速度遞增,未經處理堆積下的垃圾已達70多億噸,占地8億多平方米。垃圾已成為一大公害。國外有的企業利用水泥窯處理可燃性廢物已有近30年的歷史,技術上成熟,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體系。據了解,鋼鐵生產也同樣可以利用部分可燃廢棄物。在能源危機日趨緊迫的今天,各級政府及相關行業部門應積極推動這項利國利民的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實踐循環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