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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哈佛大學第28任校長朱爾·福斯特于2007年2月11日上任了。她是哈佛歷史上第一任女性校長,然而,這不是重要的。她已時年59歲;她是一位歷史學家;她任職前只是哈佛之下最小的一個學院的院長;她是經由選舉產生的;她的前27任校長的平均任期近14年;……這些倒是可以引起我們思考的。
[關鍵詞]大學;校長;使命
2007年2月11日,哈佛第28任校長福斯特(D.Faust)上任。這是一位女性,也是哈佛歷史上第一位女校長。中國大學的女校長并不稀罕。謝希德曾任復旦大學校長,吳啟迪曾任同濟大學校長,韋鈺曾任東南大學校長,都是出色的女性校長。
福斯特的上任,倒是有如下幾點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一、福斯特年齡為59歲,按中國某些方面的“七不進八不留”,這個59的“九”既不能留,更不能進了。按照政府官員“一刀切”的辦法,59歲了還能上任?
事實上,哈佛歷史上,L.Lowell、C.Eliot、J.Willard、E.Holyoke、C.Chauncy這五任校長的任期都到了75歲以上,其中兩位還到了80歲。故而,59歲上任又有何妨?還有62歲才上任的呢。
75歲,省長也當不了了,但大學校長不一樣。何故?校長不是官。
這里,我們并不在于強調由年紀大的人來出任校長。哈佛歷史上有11位校長初任時不到45歲,其中還有三位上任時只有三十幾歲。尤其是自1862年T.Hill任校長以來的八位校長中,初任時的年齡只有一位超過50歲,五位不到45歲。真可謂年輕。但舉出這一數據也不是在強調越年輕越好。這里,我們所說的是不拘一格,是依大學自身之需要自由篤定?!耙坏肚小眲t是一種無奈,而且是外加于大學的一種無奈。
二、福斯特出任校長前只是哈佛之下最小的一個學院(拉德克利夫高等研究院)的院長。按中國的做法,大學是分行政級別的,廳級大學校長任職前必須是副廳級的,副部級的大學校長任前必須是正廳(司局)級的。而在哈佛,則與此無關。何故?校長不是官。
一任杰出的校長D.Bok上任前也只是法學院院長。哈佛歷史上最著名的一任校長C.Eliot任職前無任何職務,而任期長達40年,后任17年名譽校長,哈佛的全面崛起也正是這個時候。在總統任期有嚴格限制的美國,大學校長(雖然都被稱為“President”)卻完全不同。何故?校長與官,實在是兩碼事。
三、福斯特為歷史學家。在哈佛的28位(含福斯特)校長中,沒有一位是出身工科的,出身理科(數學,分析化學)的僅三位。并且,這三位都有過專門的教育研究。
當然,哈佛的歷史并不是告訴人們:學工科的不能擔當大學校長。也不是說,學理科的很難當好校長。何況,哈佛也有自己的特殊歷史,哈佛不是一切。
不過,北大的性質在中國大學中是最相似于哈佛的。然而,1978年以來的北大校長只有個別是文科的,恰與哈佛相反。倒是馬寅初任校長之前的情況與哈佛相近一些。這能說明些什么呢?
無論如何,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不管學什么出身的,都必須十分熟悉教育,特別熟悉高等教育,尤其要有個性,有對大學深刻的理解,持有鮮明的大學理念。
中國某些大學往往認為應由院士來任校長,而院士目前只有理工(醫農)才設立,這樣就等于校長只有由理工出身的來擔當了。當然這也不是說凡院士都不宜擔當,但不能說只有院士才行。于是,又需回到前面的說法去了。哈佛的院士多的是,諾貝爾獎獲得者也有的是,但并不一定去挑他們。何故?院士是做學問的,校長是治校的。既會做學問又會治校的,做校長自可,但并不是凡做學問的,包括做大學問的,一定會治校。
四、福斯特是由學校管理委員會推薦的,而后又經選舉產生。她的前任由于出言不慎,有傷大學校長之格,也是學校師生要求其去職的。
大學校長的任辭與去留應當由大學自身起主要作用,主要發言權應該掌握在學校師生手上。中國公辦大學校長是由行政部門任命的,基本上與選舉無關。好象偶然也有“民意測驗”,但是“民意”之民是一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而且“測驗”的結果并不當眾宣布,為暗箱操作留下空間,故時有完全不顧民意的情形發生。
關鍵仍在于,校長不是官,卻當做官員進而按照官員的任免方式去運作。不只是當做官員,而且確實就有廳級、副部級的正式官級。
我們相信隨著中國社會的進步,中國高等教育的進一步改革,上述情況會逐漸發生變化。
五、福斯特任校長前,哈佛從首任的H.Dunster到剛卸任的L.Summers共27任,前后共約370年,平均任期13.7年。
北大108年的歷史上出任的校長數已超過了哈佛372年歷史的27任,平均任期不足4年。為何任期上有如此之大差別呢?
如果拿哈佛1869~2001的這132年與北大相近時期的1898~2006的這108年相比,前者只有六任校長,平均任期長達22年,這與后者不足4年的相距就更大了。
更值得注意的問題還在于,哈佛的這六位校長穩定地讓哈佛站在全球大學的最前列,也就是說,哈佛校長的這一現象是與它頂尖的學術水平,與它極富創造力和培養世界級科學家的事實聯系在一起的,這應當更能說明些什么。
哈佛歷史上的27位校長中有五位是因為逝世于工作崗位而任期不到5年(平均3.2年),如果考慮到這一因素,那么,它不只是在19世紀中期以后校長平均任期很長,而是在它整個372年的歷史上都是如此。
大學是人類理想的產物,它又不斷地表現著人類的理想、人類新的追求。大學是人類智慧的產物,它又不斷地閃現著人類的智慧,向一個又一個高峰走去。
大學以學術為其基本使命,以傳承學術、發展學術、繁榮學術為其天職。一個社會,若能讓大學的這種使命和天職得以充分實現,這個社會對于大學來說就是善良的、先進的;一個社會,若不斷地干預大學,讓它的學術不得自由,用各種非學術的手段限制它,甚至使其發生偏離,這個社會對于大學來說就不是善良的,不是先進的。
社會可要求于大學的,唯一的一點就是它的學術責任和學術良心。除此之外,就不再應有更多的過問。
溫總理近期在同文藝界談話時,曾11次提到思想解放,9次強調自由。這對于大學又是何等重要啊。溫總理在質疑我們的學校為什么培養不出杰出的人才時,他的9次強調自由就是給出的一個最好答案。
什么人最理解大學?不能說凡站在大學外面的人都不確切地理解大學,更不能說站在大學之內的人不如站在大學之外的人更理解大學?!芭杂^者清”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才可能,它并不具有普遍意義。恩格斯還說過要“堅持從世界本身來說明世界”呢。“旁觀者”也要身臨其境才行。
大學校長應當如何選擇呢?至少不能按照非大學性質的方式去選擇。
大學校長按什么標準選擇呢?最優先的考慮應當是有利于學術繁榮,有利于學科建設,按有利于思想解放和學術自由的標準來選擇,而不能以其它標準作為優先。
大學校長由誰來選擇呢?恐怕主要應由大學自己來選擇,不把校長當做官來選擇。
對大學過多的干預,不少的方面就表現在對待大學校長的選用問題上。
不是中國的大學校長沒有智慧,沒有理想,而是對他們各種有形無形的限制太多,讓他們無法施展。
北大歷史上不是也有過嚴復、蔡元培、蔣夢麟這樣具有鮮明大學理念的校長嗎?可是,后來呢?上世紀50年代的一位也堪稱優秀的校長馬寅初,僅僅因為一個新人口論,就弄得他備受煎熬。再往后走,人們又看到了什么呢?
當然,我們一再地高興地指明過:1978年以來中國進步了。現在,大學里的人們十分熱鬧地談論著大學理想與信念了。這就是1978年以前的近30年里未曾有過的局面。但是,我們基本上還只是在談論,即使是津津有味的談論,也還只是在回首蔡元培、梅貽琦,在遙看哈佛、耶魯、牛津、劍橋。
故而,溫總理11次所言之思想解放、9次強調之自由,對于大學確實是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并且讓我們對未來更加充滿希望。
不妨還在有感于福斯特上任之時,談一下校長任期這個形而下的問題。
為什么校長任期可有一定任期卻也不一定限制其任期呢(如哈佛那樣)?
我們以校長與政府官員之別來作一簡單比較。
1.政府官員握有的是行政權力,而校長雖也有行政權力,但區別于官員的,最主要的是,校長更依靠學術權力,性質大不一樣。校長任期較長不易(亦非絕對不會)膨脹其行政權力。校長追求的是學術,官員追求的是權力,而權力是必須加以限制的,包括時限。大學是學術機構,不是政權機構,這是根本的差別。
2.政府官員主要追求的是經濟和社會目標(乃至可由任期內的幾個經濟指標或項目來體現),一任完成一定目標,完成他向選民和人民代表承諾的幾項指標就卸任了。若還想干,再去競選,但也不宜連任過久。然而,校長主要追求的為學術目標,是難以量化或具體化為幾項工程的,特別是不可能由那些俗不可耐的所謂形象工程、民心工程、政績工程來體現,學術目標常常是軟性的、長期的、難以確切計時的。哪一位校長也難以說,上任時全校在《Nature》和《Science》上發表的文章是兩篇,五年之后每年發表10篇;哪一位校長也說不準,現在沒有一位諾貝爾獎獲得者,五年之后爭取有兩位。這些成就不是“訂”出來的。
3.大學校長的目標更多偏于文化的,精神的(政府官員固然亦應有這類目標)。既然是這樣的,在一定年份內,學校的文化、精神正旺正強,就可延續,反倒不宜輕易中斷。華中科技大學有一個“泡菜”理論,那個泡菜的水壇子是不宜輕易更換的。校長的職責就是把那個“泡壇子”做好。他最重要的使命是為頂尖的學術成就和杰出人才的涌現創建一個優良環境,營造一個美好學術空間,而主要不是靠欽定,靠個什么“千百萬工程”之類的。一壇美酒是“釀”出來的,不是“訂”出來的;校長的工作不是工程師性質的,而是藝術家、哲學家性質的。如果校長的工作就是繪出一張圖紙,然后你照著施工,高樓大廈就聳立起來了,那確實是可以明定一個工期的。如果校長能創建一個藝術氛圍,能有一種先進的教育哲學思想,并使之與大學的生活融為一體,且持之以恒,那么,需要四年一任或五年一換嗎?
當艾略奧特(Eliot)任職40年之后,還續任名譽校長17年,57年的時光留下的不是權力欲望,而是哈佛優良的精神和文化傳統。如果這個精神和傳統是好的,后任就會去保持和發揚,有本領的后任者還會力求有所推進,必要時還進行改革。
自1869年~2007年止的138年,是哈佛一直保持在世界大學頂尖的138年。我們可以將這一時段的七位校長的任期以更加顯眼的方式列述如下(表1):
這個清單是否告訴我們哈佛校長的任期在遞降呢?當D.Bok在任期滿20年后,人們以為正當紅的Bok肯定會繼續擔當下去,然而,他堅決要求卸任了。他卸任時才61歲,不然,他任職時間之長與L.Lowell校長相當是毫無疑問的。
至于L.Summers校長,他為何只任職五年多一點呢?原因不在于他濫用了權力,而是他說出了與學術精神有違的話,特別是對女性學者評價不當的話,遭致包括女性學者在內的眾多學者的批評而不得不提前辭職了。他不是有誰告訴他“任期已到”而卸職的。這只能進一步說明,校長最重要的是學術良知和人格,說明若不是在這方面出了問題任期絕不會是五年。L.Summers在許多方面是繼承了哈佛優秀傳統的,但他也正是在繼承上出現了紕漏,他的去職依然與權力問題無關。
把話說回來,如果讓大學校長成了官員,大學里又充斥著“官本位”,行政權力至高無上,無限蔓延,使得大學與衙門并無二樣,那么,大學校長當然還是嚴格限制其任期的好。然而,恐怕僅有任期限制這一樁,大學還是不一定辦得好的。充斥著“官本位”的大學,無論采用什么樣的校長任期制,恐怕也是難以成為世界一流大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