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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課程改革中教師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
知識經濟、市場經濟的建立,信息社會的到來,推動著我國新世紀義務教育課程改革。新課程倡導民主、開放、科學的課程理念,不僅要求教師的觀念要更新,而且要求教師角色要轉變;要求“教師從過去僅作為知識傳授者這一核心角色中解放出來”。[3]當課程由專制走向民主,由封閉走向開放,由專家研制走向教師開發,由學科內容走向師生經驗的時候,教師角色基本職責和行為方式的轉變就成為新課程實施的關鍵因素。
由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組織編寫的《走進新課程——與課程實施者對話》一書第四章第三節《教師角色和教學行為》談到:“從教師與學生的關系看,新課程要求教師應該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4]這話,是對的;不過,可以擔當“學生學習的促進者”角色的,遠不僅僅是教師。至少,有文化的家長可以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沒有文化的家長照樣可以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所以我們并不認同“教師即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是教師最明顯、最直接、最富時代性的角色特征”[5]的說法。教師應該是受過教育專業訓練的專業人員,相對于學生的學習來說,教師的職責和作用,與有文化的或沒文化的家長,應該是大不一樣的。作為學校教育的專業人員,教師應該是學生學習的很專業的促進者,并且在促進、推動、鼓勵、激發學生學習的同時,教師還應該更多的履行其專業的職責,執行其專業的任務,施展其專業的特長,發揮其專業的作用。而具有這種職責、任務、特長、作用的角色,與家長作為“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的角色是有質的區別的。“學生學習的促進者”這個大概念的外延包括教師、家長和別的角色如校外輔導員等,但教師和家長與校外輔導員卻是不同質的概念。把包括家長與校外輔導員等在內的“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當成是教師最明顯、最直接、最富時代性的角色特征,這就難免要犯“動物是蛇”那樣的邏輯錯誤。
無論是過去和現在,學生的基本職責和任務都是學習。課程改革突出的是學生學習主體地位的確立和學習方式的變化——由被動學習接受學習轉變為自主學習。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在新課程中,其基本職責和任務不再是過去的學習,更強調——自主學習。“自主學習”既是新課程學生角色的基本職責和任務,也是新課程倡導的學習方式。相對于學生學習主體地位的確立,相對于學生角色基本職責和任務與學習方式的轉變,教師角色也應該隨學生的轉而轉,其基本職責和服務方式也應該依學生的變而變。相對于自己的服務對象,教師應該盡快地從傳統的不合時宜的角色中解放出來,不僅要做學生學習的促進者,更要成為學生“自主學習”的服務者。
二傳統教學角色基本職責的歷史演變和歷史局限
千百年來,韓愈《師說》中的“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一直被尊奉為教師角色與基本職責的經典解讀,根深締固地影響著我國的學校教育和教師行為。這種解讀,有其歷史的積極意義,也有其時代的歷史局限。上世紀末,依據填補歷史空白的首部《教師法》,雖有“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1]的新說法,但教師行為并未有多少實質性的改變。隨著新世紀課程改革的推進,隨著“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2]的確立和貫徹,對于教學角色及其職責、行為、作用的討論空前廣泛,空前深入。人們從國家、學校,組織、管理,科研、創新,文化傳承、社會發展,等等不同的角度,賦予中小學教師種種職責;從各自不同的需要,期盼中小學教師承擔種種角色。從傳統的春蠶、蠟燭、園丁、人梯、助產士、人類靈魂工程師……到現在的向導、參謀、設計者、組織者、指導者、管理者、參與者、促進者、激勵者、對話者、合作者、咨詢員、催化劑,等等——這些探討和演繹,對于全面了解和全面發揮中小學教師在課程改革中的全面作用,具有一定的意義。
從社會學的角度說,角色是社會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為期望。角色體現著與人們的某種社會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系列的權利義務和基本職責。從小農經濟時代到計劃經濟時代,傳統的教學,教是“上所施,下所效也”(許慎《說文解字》);師是“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韓愈《師說》)。傳統的教師在扮演著先行者、有道者的角色。在欠發達的社會,對于求知的學生來說,教師是知識的占有者和傳授者,是有道的偶像和道德的說教者,是有學問的尊者和活的教科書。教師是學生唯一的知識來源;沒有教師的傳授,學生就無法學到知識。天地君親師的威嚴和霸道,傳統的學生角色只能是馴服的羊羔??此五ァ端蜄|陽馬生序》中“余立侍左右,援疑質理,俯身傾耳以請;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禮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復”的描繪;讀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乏味讀書生活的回憶;查魏巍《我的老師》全文對三位老師的不同介紹;聽郁秀《花季·雨季》中“又搞突然襲擊”和同學背地里喊老師“陳老太”、“老古董”敘述;古代近代現代當代的傳統教學,師生關系,其歷史的演變和局限,或許可由此而見一斑。這些是藝術的真實,也是生活的真實。
在目前中小學傳統教學中,學習(讀書),或者更確切說——接受學習(被動讀書),作為傳統學生角色的基本職責應該說也是很明確的,甚至是唯一的;與之相應的,這時教師角色的基本職責,最傳統最通俗的說法就是教書——按書教學生讀書(按課本給學生講課)。幾十年來,我國的中小學教育一直是統一內容和標準、統一教材和教參、統一考試和檢查。人民教師一切行動聽指揮,已無昔日塾師那樣的“課堂主宰者”的風光和自由。無奈的教師只能被動地且必須嚴格地執行教學大綱考試大綱課程計劃,忠實地做向學生傳授課本知識考試內容的教書匠。無奈的學生也只能是被動地接受教師灌輸的書本知識、考試內容,成為被動的知識接受者、信息的容器、應試機械人。教學雙方同在無奈地扮演著被動的角色,被動地履行著無奈的職責。教師只是既定課程的講述者和傳遞者,學生只是既定課程的接受者和吸收者?!皞鞯朗跇I解惑”與“教書育人”只?!皞鞯馈迸c“教書”,教師只能僅僅是作為書本知識傳授者在苦苦支撐著自己的角色。
三誘導學生自主學習——教師角色基本職責的一種基本解讀
關注每一位學生的發展是實施素質教育的本質要求,是義務教育課程改革的出發點和歸宿。針對目前課程存在的突出問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明確強調:“改變課程過于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針對傳統教學方式的明顯弊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突出申明:“改變課程實施過于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狀,倡導學生主動參與、樂于探究、勤于動手,培養學生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新課程的實施,學生主體地位的確立,學生學習方式的改善,是以教師教學行為變化為前提的。教師應該依據改革的目標和服務對象的需要來確定自己的角色和職責,改變自己的服務方式。學生,是教師主要的服務對象。教師應該為“自主學習”的學生服務,教師應該服務于學生的“自主學習”。如何服務?從課程改革的角度、教學角色的發展變化來說,教師的職責和作用不僅僅是“促進學生學習”,更專業更本質的一種基本解讀應該是——誘導學生自主學習。
作為學習主體,學生更多的應該是自主學習。在課程改革中,教師要盡快地從傳統的不合時宜的角色中解放出來,但這并不意味著教師角色、職責、作用的淡化乃至取消。有一種觀點認為:“教學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師生始終是平等的,不存在誰指導誰的問題,教師并不一定比學生高明”。[6]這種見解很明顯是由課堂主宰走向了另一極端。特別是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的作用其實是很重要的,其職責也是很必要的。“誘導學生自主學習”既是義務教育課程改革中教師角色的基本職責,又是教師為學生服務的基本方式行為方式;既充分肯定教師的專長和作用在于“誘導”,又明確突出“誘導”的目的在于實現“學生自主學習”。說“誘導”而不說“促進”,前文已作過探討,“促進”是應該的,但這一概念太寬泛且誘導即為著促進。說“誘導”而不說“指導”“引導”等,則后者之意已蘊含在前者之中?!罢T導學生自主學習”作為實施新課程的教師角色基本職責的一種基本解讀,應該是千百萬中小學教師可以接受、領會和操作的。
誘導學生自主學習作為教師的基本職責,意味著教師要具備誘導學生自主學習的本領和能耐。教師要在充分認識和尊重學生主體地位的基礎上,“誘導”學生熱愛學習的志趣,“誘導”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習慣,真正發揮學生學習主體的作用,做學習的主人,自信自覺自修自省,有主意有主見地主動學習“自己的課程”[7]。在這里,“導”應該是一種啟迪,一種引領,因勢而導?!罢T”可以是誘發、勸誘,循循善誘;也可以是誘掖、引誘,誘其深入……一切可能的教育資源和手段——無論白貓黑貓,只要是有利于誘導學生自主學習的,教師盡可取之用之,服務于學生;并和學生一起學習一同成長。魏書生的成功,正在于他就是這樣一位“誘導學生自主學習”的高手。[8]
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改革試驗正在艱難地推進,教師職責的明確與教師素質的提高,是相輔相成相互制約的實際問題。身為普通教師,和千千萬萬的中小學普通教師一樣,期盼在為學生減負的同時,也能為教師減負,明確和簡化自身的職責,和學生一起解放一同發展?!靶抡n程將改變學生的學習生活,新課程也將改變教師的教學生活”。[9]是故愿作引玉之石,求教方家。
[參考文獻]
[1]《教育實習指導》編寫組,教育實習指導[M],北京,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6-8。
[2][3][4][5][7]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組織編寫,走進新課程——與課程實施者對話[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120,125,114。。
[6]錢夢龍,為語文教學招“魂”[J],中學語文教學,2004(2)-8。
[8]傅道春,新課程中教師行為的變化[M],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1。
[9]魏書生,教育改革與素質教育[M],沈陽,沈陽出版社,2000-199-268。
[摘要]隨著“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的宗旨在九年義務教育課程改革中的貫徹,學生作為學習的主體,其基本職責就是自主學習。相對于自己的服務對象,教師角色基本職責的一種基本解讀就是——誘導學生自主學習。
[關鍵詞]課程改革教師角色基本職責
誘導學生自主學習
九年義務教育新課程的實施是我國教育史上空前的改革,新世紀中小學課程由學科本位、知識本位向關注每一位學生發展的歷史將由此開創。而實現這一歷史轉變的主要角色,是千千萬萬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和學生。因此,承擔這一歷史使命的主體角色必須和新課程一起更新一起發展。新課程的實施,關鍵在于教師。隨著學生學習主體地位的確立,學生角色基本職責和學習方式的轉變,教師角色的基本職責,也必須與時俱進地隨之轉變;并作出言簡意賅的基本解讀,以便千百萬中小學教師的領會和操作,推進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