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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過問卷調查,全面深入了解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工傷保險的實施情況,以及工傷保險改革的意愿,針對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了完善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制度的相應對策。
關鍵詞: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現狀;問題;對策;江蘇南京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城市化、工業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外來務工人員日益成為推動南京市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外來務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卻存在諸多的問題,影響了外來務工人員的身心健康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如何保障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使他們在工傷發生時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以保證其最大限度的恢復生產力,成為南京市工傷保險工作的當務之急。筆者通過對南京市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現狀進行調查分析,試圖提出完善南京市工傷保險的政策建議。
1、調查方法
為了解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現狀,本調查隨機選擇秦淮、白下、玄武、建鄴等4個區作為南京市主城區的代表,采用問卷與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問卷涉及外來務工人員基本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政策聽說情況和外來務工人員對工傷保險改革的建議等4個方面內容。本調查共發出問卷320份,實際回收問卷320份,有效問卷率100%。
2、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現狀
2.1基本情況
南京市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總體素質不高,受教育程度普遍為初中(43.1%),其次是高中(22.5%)、小學(18.8%),這也直接或間接地導致了他們的收入處于中等或偏下水平,調查顯示,接近60%的外來務工人員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其中包括8.1%的人收入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850元)。在務工形式來看,被企業(單位)招用在固定崗位就業的人數占總人數的55.2%,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的人數占總人數的44.8%。
2.2安全生產情況
一是工作安全狀況、保障措施較好。南京市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生產情況總體較好,絕大部分外來務工人員對自己目前工作的安全狀況及安全保障措施還是比較滿意的。這主要與外來務工人員從事的職業有關,大部分被訪者都是從事第三產業的勞動者,工作本身的安全性好、工傷事故發生少。二是安全培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但是在被調查者中,接受過安全教育和培訓僅占到總人數的51.2%,還有近1/2的人沒有接受過任何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這遠遠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在調查中還了解到,接受過健康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人員基本上是從事企事業單位的保安、門衛等相對安全職業的人員,而從事建筑、安裝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職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并沒有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三是健康檢查和安全保障措施。根據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的權利。而在調查中,只有1/2左右的人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中,80.63%的被調查人員表示對自己目前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滿意或比較滿意,13.12%的人表示對目前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太滿意,只有6.25%的人對目前的安全保障措施不滿意。四是疲勞加班。南京市多數外來務工人員工作狀態相對較好。1/2以上(60.9%)的被調查人員表示,多數情況下他們不需要在極度疲勞的情況下還必須加班工作,33.8%的人則表示,有時候即使已經極度疲勞,還是要加班工作,這部分人主要分布在餐飲行業等服務業,他們在生意淡季時清閑,但是在旺季就要加班加點。
2.3對工傷保險政策的了解及實施情況
一是外來務工人員對工傷保險相關政策知之甚少。調查結果顯示,在《工傷保險條例》、“農民工平安計劃”、《南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南京市建筑業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辦法》等幾項與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切身相關的工傷保險政策中,有1/2的外來務工人員一項政策都沒聽說過,還有32%人只聽說過其中1項。而法律意識薄弱,將直接影響他們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二是工傷保障責任的承擔問題。41.56%的被調查者認為工傷保障的責任應由單位承擔,20%的人認為應由單位和政府共同承擔,12.5%的人認為工傷保障責任應該由政府、單位和個人3方共擔。三是工傷保險率。在320名被調查者中只有19.69%的人參加了工傷保險,而另外79.69%的人沒有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的參保率很低。在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有21.77%的人是沒有與用人的單位簽勞動合同,13.28%的人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合同中并沒有有關工傷保險的相關條款,值得注意的是,還有包括3.76%不知道工傷保險、不知道辦理途徑等,因為對工傷保險缺乏了解而沒有辦理。
3、存在的問題
調查結果反映了南京市主城區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現狀中存在著突出問題:一是工傷保險參保率低;二是外來務工人員法律知識欠缺,工傷保險維權意識和能力差;三是用人單位安全培訓不到位。因此,應完善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制度。
4、對策
4.1擴大工傷保險覆蓋范圍
雖然國家規定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但由于外來務工人員流動性大、對工資待遇要求比較短視等原因,南京市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參保率很低。因此,必須強化政府在工傷保險工作層面上的監督和規范職能采取各種強制甚至懲罰措施,強制雇主為雇員辦理工傷保險,防止出現用人單位在工傷保險方面的逃保、漏保現象。
4.2強化工傷保險法制宣傳,加強法制教育
只有具備熟悉工傷保險法律常識,勞動者才有意識和能力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勞動保障部門應加大工傷保險法制宣傳力度,在社會群眾,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群體中進行廣泛宣傳,工會等部門也有責任協助進行培訓外來務工人員工傷保險相關知識,使其與雇主簽訂勞動或勞務合同時知道要求雇之為自己辦理工傷保險[1,2]。
4.3加強職業安全健康教育
工傷預防能大大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率,進而減少工傷康復和補償的壓力,降低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同時,積極預防也減輕了勞動者的恐慌和壓力,使其持續有效地進行生產工作,減少了因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導致生產停止而帶來的損失[3,4]。政府應監督用人單位健康安全教育情況,強制其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宣傳。
5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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