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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增長過程中,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出現一定的發展差距是很正常的。但如果這種差距過大,就不可避免地會影響整個經濟的發展速度和質量,并帶來政治、社會等很多方面的問題。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城鄉經濟基本保持一種非均衡的發展態勢。這種非均衡的發展,對建立現代工業基礎,培育整個經濟的強力增長點,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在我國整個經濟已具有相當基礎后,城鄉非均衡發展還繼續慣性推進,城鄉之間的差距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這不能不引起關注。
一、城鄉差距擴大的主要表現
(一)收入差距。
目前,反映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最主要指標分別是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001年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869.6元,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為2366.4元。從這兩個指標來看,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相當大。
1.城鎮人均收入是農民人均收入的2.9倍,城鄉居民收入比大大超過了改革開放前的水平。1978年時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是2.57:1,農村改革開始后這一比例逐步降低,到1983年降到最低點1.82:1,隨后城鄉收入差距又有擴大,到1990年城鄉收入比為2.2:1,1995年為2.71:1,目前已經達到2.9:1的歷史最高水平。我國城鄉人均收入比大大高于大多數國家不到1.5:1的水平。按國際勞工組織發表的1995年36個國家的相關資料,城鄉差距超過2:1的國家只有3個,我國便是其中之一。
2.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接近農民收入增長速度的2倍。扣除物價因素,1990年到200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10%,而農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約增長62%。
3.農民收入水平比城鎮落后8~9年。目前農民的收入水平只相當于1992~1993年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
4.農民人均收入比城鎮居民收入低4493元。1978年時農民年人均收入與城鎮居民收入相差209元,到1985年差距突破300元,隨后幾年每年再擴大100多元,到1992年差距突破1000元,1994年突破2000元,1997年突破3000元,2000年就突破了4000元。預計2002年將突破5000元。1978-1985年城鄉收入差距每年擴大20-30元,1985-1992年每年擴大100多元,1992年以后每年擴大300~400元,最近兩年每年擴大500元。
城鎮居民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費和儲蓄,而農民的純收入除要用于消費和儲蓄以外,還有一部分要用于擴大再生產的支出。如果扣除農民擴大再生產的支出,城鄉差距就更大。2001年農民家庭人均各種支出2780元,其中家庭經營支出占696元,購置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78元,繳納稅費支出91元,非生活消費支出占到家庭支出總額的31%。
(二)社會福利差距。
我國城鄉居民不僅統計收入上存在較大差距,在收入統計之外,享受的各種社會福利也存在較大差距。很多社會福利實際上是居民的一種隱性收入。因此,城鄉居民實際收入差距應比統計上的收入差距要大。目前,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補貼、物價補貼等各種補貼,以及各種社會保險如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最低收入保障等,絕大多數農民都不能享受。城鎮居民以社會福利方式獲得的隱性收入難以準確估計。有人對1994年城鎮居民享受的公有住房、公共醫療及保險福利幾項進行統計,人均大致1081元,相當于當年農民人均收入1221元的83.4%。世界銀行1997年的估計,如果考慮城鎮居民享受的各種社會福利,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應在4:1,也就是說,平均一個城鎮居民的年收入超過了一戶農民全家的年純收入。
(三)財產差距。
對城鄉居民的財產情況目前尚無準確的統計,但從城鄉居民的儲蓄存款余額來看,城鄉之間的差距相當大。根據1996年的統計,城鎮居民人均儲蓄存款8831元,農村為1025元,二者之比為8.6:1。近幾年由于農民收入增長幅度大大低于城鎮居民的收入增幅,城鄉居民儲蓄存款的差距應不會減少。有人估計1999年農村人均儲蓄存款余額1600元,同年城鎮居民人均儲蓄存款11570元。如果以3口之家計,每戶農民家庭存款平均不足4800元,而城鎮居民家庭的存款超過34700元。農民家庭存款余額僅相當于城鎮家庭的零頭。
再從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差距,大致可看出財產的差距。1995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財產性收入90.43元,同期農民人均財產性收A38.15元,城鄉之比為2.37:1;2001年城鎮人均財產性收3,134.62元,農村是41.05元,城鄉之比擴大到3.27:1。
(四)生活水平差距。
城鄉收入差距的最終反映是生活水平的差距。1999年城鎮居民的人均消費水平為6796元,而農民人均消費水平只有1927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水平是農民人均消費水平的3.53倍。事實上,近十幾年來城鄉消費水平的差距一直在擴大。1985年城鎮居民與農民人均消費水平之比為2.31:1,1990年擴大到2.95:1,1995年為3.4:1,1999年達到3.53:1。農民的消費水平本來基數就比較低,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農民消費水平提高的速度又明顯低于城鎮居民。1990年到1999年扣除物價因素影響,農民的消費水平提高77%,而城鎮居民的消費水平提高87%。農民的消費水平與城鎮居民相比相差9年左右。
城鄉居民家庭擁有的耐用消費品,城鎮每百戶擁有彩色電視機120.5臺,電冰箱8l臺,洗衣機92.2臺;農村百戶擁有的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分別為54.4臺、13.6臺和29.9臺,分別相當于城鎮擁有量的45%、17%和32%。城鄉之間其他耐用消費品如音響、空調、電腦、微波爐等的擁有量差距更大。
恩格爾系數是指食品消費在整個生活消費的比重,是國際上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一個重要指標,恩格爾系數越低說明生活水平越高。2001年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7.9%,而農村為47.7%,農村比城市要高出10個百分點。
二、城鄉差距擴大的原因
城鄉之間的差距首先與城鄉產業特性有關。現在的農村雖然已經包含了多種產業,但農業在其經濟結構中的重要地位,是其與城市區別的一大特征。而農產品收入需求彈性小的特點,注定了經濟發展達到一定程度后農業增長必然要慢于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如果不考慮城鄉其他方面差別,單從產業自身的擴張性上來看,農村就自然地處在劣勢。城市產業比農村產業更具擴張性,一般情況下城市經濟發展要快于農村。最近10年中,我國GDP結構中,第一產業所占比重下降了10多個百分點,相應地第二、第三產業上升10多個百分點。20世紀80年代由于農村改革率先啟動,農村在經濟機制上具有更大的靈活性,農村的第二產業曾經有過較快的增長,但隨著城市改革的深化,導致農村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的優勢已不復存在。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農村第二產業的發展速度已經明顯降了下來,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不少地方鄉鎮企業停滯不前,甚至還有萎縮。
非均衡發展戰略的慣性推動促使城鄉差距繼續擴大。非均衡發展戰略不僅使城市的產業快速發展,而且城市的各種基礎設施也不斷加強。近幾年盡管國家在農村電網改造等方面增加了投人,但國家所有大型電力、交通、通訊以及信息等基礎設施無不緊緊圍繞城市中心而展開。城鄉之間基礎設施的差距不是縮小,而是擴大了。如果過去農村為企業發展所能提供的環境和條件與城市相差不大的話,那么今天城市在基礎設施齊全、資金密集、信息暢通、市場活躍等方面優勢已經將農村遠遠拋在后面。企業為了追求效益,新項目的上馬普遍都選擇在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城市及其輻射地區。城鄉物質基礎的差距將繼續推動經濟發展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