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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經濟發展模式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期旅游發展的總體方式,是對某一類型的旅游經濟系統所做的理論概括和理論抽象。不同的國家或地區,由于國情或地區情況不同,其旅游發展模式可能完全不同。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不但在調整傳統產業結構、發展多元經濟以及實現互利多贏等方面潛力巨大,也是實現我國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的重要保證。古典和新古典經濟學認為,根據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機理和市場化條件下的發展規律,區域發展差距在一定條件下存在自動彌合或自均衡的趨勢,但是,市場在區域發展自均衡過程中的作用是有限的,政府對資源配置的宏觀干預和調控對不發達區域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和相對優勢產業的扶持和培育,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我國民族地區的經濟增長及其關聯的主導產業的選擇必須依據現階段經濟發展周期給定的市場條件和民族地區產業條件來確認,大力發展旅游產業是我國民族地區實現增長和發展的結構轉型的重要途徑。我國民族地區產業總體發展水平弱,產業結構化與高度化水平低,民族地區的經濟發展受限于其產業結構的發展。具體而言,我國各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整體上起步較晚,屬后發型產業發展類型。由于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程度一般差異不大,所以存在發展特征上的共性。與此同時,由于我國各民族地區旅游產業存在著由資源、環境及社會歷史發展水平等原因導致的起點、規模和檔次的不平衡性,所以,我國不同民族地區在旅游發展模式上也具有不同的選擇。
2我國民族地區旅游發展模式的比較
我國少數民族主要集中在西南和西北地區,其中,西南民族地區主要包括西藏、云南、四川、貴州及重慶等省市區,西北民族地區包括寧夏、新疆、青海3個民族省區以及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天祝藏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肅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賽哈薩克族自治縣等民族自治地方。由于自然條件、交通、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的差異,我國民族地區在旅游發展模式上也具有不同的選擇。對于我國典型的民族地區——西南民族地區和西北民族地區的旅游經濟發展模式,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比較。
2.1民族地區旅游開發模式
不同民族地區旅游資源開發具有不同的模式,其中影響民族地區旅游開發的因素主要有民族特色與民族知名度、交通條件、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客源市場和決策者行為等。民族旅游的開發模式從空間角度可分為原地開發模式和異地開發模式。
2.1.1原地開發模式。原地開發模式是在民族文化保留較好的地區或少數民族的居住地直接進行旅游開發。為了便于游客充分了解或體驗當地少數民族的文化精髓,地方政府或投資者在少數民族居住地區選取合適地段,建設以當地民族文化為主題的民俗村、文化園等。一些經濟比較發達,但少數民族文化特色已經有所淡化的地方,為保留該地區的民族文化傳統和便于游客參觀等需要,也多采用這種方式進行民族旅游開發。在我國西南和西北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中,西北民族地區只是利用原生自然式的模式來吸引游客,而在西南民族地區,除了采用原生自然式的開發模式,原地濃縮式也有所運用,如西雙版納州府景洪市內的民族風情園。這種開發方式的優點是能夠使游客在最短的時間內充分了解當地少數民族的特色,人造景觀靠近旅游接待中心或交通便利的地方,服務配套設施較好,既方便了游客進出,也有利于投資者的經營管理。
2.1.2異地開發模式。指在經濟發達,客源市場廣大,旅游需求旺盛,交通便利的大中城市郊區,將一定地域范圍內的少數民族的建筑、服飾、歌舞等集中于一個主題公園內表現出來。這一模式的優點是可以讓游客用最短的時間、最短的路程領略民族文化。目前在我國民族地區,這種開發模式的典型案例是昆明的民族文化村。游客在民族村里,除了能夠欣賞迷人的村寨風光,還能看到驚險的傈僳族“上刀桿”、萬人歡騰的景頗族“目腦縱歌”、多姿多彩的民族歌舞、妙趣橫生的大象表演等,只要游覽了這個村寨,就能大致了解云南一些少數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此外,根據旅游市場的發展趨勢,并綜合考慮云南民族村的開發條件、影響因素等具體實際情況,不斷地增強云南民族村的內在吸引力,實現以度假為主、觀光與度假相結合的項目集群,形成適應旅游市場不斷變化的可持續發展的產業體系。然而,這種開發模式在加工和復制過程中,會損失很多原有的民族文化內涵,甚至會歪曲真正的少數民族文化,所以大部分少數民族地區不適合采取這種開發模式。在我國民族地區的旅游發展中,民族旅游開發應選擇符合當地實際,體現當地少數民族文化特色的適當形式,兼顧少數民族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合理分配所得利益,以保證民族旅游業的長久持續發展。
2.2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的調節機制
從旅游業發展的調節機制出發,旅游經濟發展模式可分為市場型發展模式和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①市場型發展模式。是指主要依靠市場機制來推動旅游業發展的一種發展模式。市場機制對旅游業發展的調節作用主要通過價格、供求和競爭手段來實現,從而實現旅游資源的配置,使旅游供求關系在不均衡一均衡一不均衡和不適應一適應一不適應的矛盾運動中實現。②政府主導型發展模式。是指由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各時期的旅游業發展規劃或通過相關產業政策來推進其發展的一種發展模式。這種模式一般發生在政府干預和控制經濟力度較大的國家或地區,以及需要在短期內推進旅游業快速發展的國家或地區。這兩種旅游經濟發展模式在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上具有時間承續性。一般來說,旅游業處在發展初期的民族地區常采用政府主導型模式,通過政府與民眾的力量扶持旅游業的發展,如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等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皆屬于政府主導型。在這些地區,政府不僅通過制定有關政策和法規對旅游業的發展進行規范,而且還對旅游業的發展規模、發展速度加以控制。因此,在這個階段,國家產業政策對旅游業發展的影響主要側重于旅游供給。當旅游業發展進入成熟期或穩定期后,作為產業主導力量的政府將逐漸退出,政府的作用更多體現在旅游業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制度安排制定與實施標準和區域旅游形象一般營銷等方向,市場逐漸在民族地區旅游業發展中居于主導地位,如云南麗江、香格里拉,四川九寨溝等民族地區的旅游業都已經發展成市場主導型。在這種模式下,旅游業的發展主要依靠“看不見的手”自覺地發揮作用,政府主要是通過一定的市場參數間接調節。在這個階段,國家政策對旅游產業的影響主要側重于市場需求。事實上,在我國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發展過程中,這兩種模式都普遍存在,只是由于西南和西北民族地區在旅游發展階段方面和經濟發展方面的差異而使它們在存在范圍和程度上有所不同。
2.3對民族地區旅游目的地的影響旅游活動涉及范圍十分廣泛,包括吃、住、行、游、購、娛等多個方面,給旅游目的地帶來多方面的影響,從而促進地區旅游經濟實現多元發展。旅游活動在對民族地區旅游目的地產生積極影響的同時,必然也會對其產生消極影響。除了對當地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之外,也對各方面的發展造成了阻礙。筆者集中從當地文化和當地居民兩個方面來加以論證。
2.3.1對民族地區旅游目的地文化的影響。隨著旅游活動的開展,旅游者不可避免地會將自己生活地區的文化帶到民族地區旅游目的地,使得不同文化相互融合、相互影響,引起文化上的變遷。傳統的民族文化具有傳承性,民族旅游的開發有可能使這種模仿與習得的過程被中斷、扭曲,從而阻礙了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因此,協調好旅游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之間的關系,是實現旅游資源持續利用的前提。在西南民族地區,東巴文化是麗江獨有的高品位世界級旅游資源。它的絕大部分屬于精神文化,對其開發利用與保護難度較物質文化及其他的物質性旅游資源更大,也要更為謹慎。近年來,云南省對東巴文化的開發利用與保護已越來越完善,已經根據東巴文化目前的狀況與特點制定了可持續發展原則、保護性原則、原真性原則和效益原則。東巴文化作為世界級的精品旅游資源,不但具有強大的吸引力,而且擁有巨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因此,在對東巴文化進行開發利用和保護的過程中,除了堅持以保護為核心的原則,還必須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做到既有利于東巴文化的保護,又有利于麗江旅游業及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但我國大部分民族地區,特別是西北廣大民族地區,尚未形成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保護機制,需要在保護的途徑和規劃中做出進一步的工作。
2.3.2對民族地區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影響。發展旅游的目的是為了人的生存、享受和發展,而首先是基于當地人的生存、享受和發展。也就是說,旅游業只有首先保證當地社區的利益,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對民族地區居民而言,他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旅游開發,更重要的是自身得到發展,從而永久地擺脫貧困。在我國,民族旅游發展所產生的收益在參與利益獲得的群體中的分配形式在很多地區是不同的。在我國西南民族地區中,社區參與模式比較成功的是云南瀘沽湖摩梭社區中里格村的租賃經營旅游發展模式。該模式主要是以外地經營者向當地村民租地,并由外來投資者出資籌建不同風格的家庭旅社的方式發展里格村的旅游業。這種模式的特點是村民不用承擔還款壓力,每年都有固定的收入,而當租期滿l5年后,旅社和地塊一并歸還村民。這一做法不僅幫助當地脫貧致富,同時,通過聘請外村摩梭人還能帶動整個摩梭社區的共同致富和有利于旅游業的持續發展,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村民的經營能力。但是必須要提高村民教育水平,給村民提供培訓機會,讓他們更好地參與到社區旅游發展的決策當中;要保護摩梭文化在不損害當地民族文化、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加大招商引資的力度,傳人與民族文化相適應的先進的管理和經營理念;建立適當的激勵機制,從而使當地旅游業往更優的方向發展。西北民族地區的農牧民參與程度較低,在個別地區,廣大農牧民甚至基本上被排斥在旅游產業的發展之外,也有個別地區旅游投資商或企業組織與當地人民群眾在旅游業發展問題中存在利益沖突。對于西北民族地區來說,廣大農牧民是旅游發展的主體及重要的相關利益者。因此,只有讓廣大農牧民在旅游發展過程中充分受益,才能使他們自愿合作,對民族文化資源產生保護意識和開發利用的積極性,從而營造出和諧的旅游軟環境,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好客度,增強游客的體驗度和滿意度,更好地發展當地旅游經濟。
3我國民族地區旅游發展模式中存在的問題
透過西南、西北民族地區的旅游業發展可見。雖然我國很多民族地區的旅游發展模式正在逐步完善和成熟,發展速度也越來越快,但在很多方面還存在著不足和缺陷。
3.1旅游市場定位不明確,旅游產品開發緩慢
不考慮環境與社區承載力,對資源進行過度開發的現象在我國民族地區的旅游資源開發中仍然普遍存在。此外,旅游產品開發進展緩慢,產品結構單一,旅游客源市場開發定位仍然比較粗放,客源結構不合理的現象依然比較突出。因此,亟需處理好開發、保護、繼承與發展之間的關系,明確民族地區旅游市場的定位,延伸其旅游產業鏈,更好地使發展與保護并進,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3.2旅游發展的調節機制分工職能混亂
我國民族地區旅游業最初是以政府主導型的方式發展起來的。在我國目前的民族地區旅游發展中,政府是一種壟斷組織,而壟斷條件下,任何組織都有可能喪失追求成本最小化與效益最大化的動力,因此,政府決策面臨的不完全信息問題可能破壞帕雷托最優的資源配置,影響整個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的前進發展。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期,地處偏遠的西南、西北等民族地區的旅游市場可能會因管理的缺乏和市場的不完善而受限制。政府、市場和企業等在旅游發展中的分工和作用混亂,尚不能根據具體的發展情況和階段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布置。
3.3旅游地生態環境管理落后
民族地區多為環境資源區,生態環境較脆弱,加上區域性環境意識相對薄弱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加強地域旅游的生態管理就顯得更加重要。旅游業與傳統工業相比,是無污染產業,而一旦旅游活動過于頻繁,人流量過多,導致廢物大量堆積,從而超越了當地自然環境的能力時,旅游活動的污染性質就會明顯地表現出來了∞。它除了破壞當地自然資源,還會破壞當地的文化資源,從而給當地社會環境帶來消極影響,損害游客的利益。
4結論
4.1實行“局部開發,限制游客”的開發模式
如在一些區域,可以對游客完全開放,允許將民族文化內容包裝成旅游開發產品;同時設定核心區域發揮文化功能,盡可能保持該空間的獨立性和封閉性,限制游客的人數,實施嚴格的民族文化保護管理模式;在封閉區域和開放區域之間設立緩沖地帶,即半開放區域,作為商業文化和原生態文化的過渡區,實行控制性開發,使其基本保持社會生活的原貌。這種模式有效地兼顧了保護與發展兩方面,在我國民族地區旅游開發的實踐中也初見成效。
4.2實施“政府主導一政府規制一市場主導”的產業發展戰略
在產業發展初期,必須借助政府的力量和宏觀經濟調控職能,進行民族地區旅游發展基礎設施條件的建設和改善,協調區域內所有產業和部門,以提供結構合理和完整的旅游服務和產品;當旅游產業發展的各類軟硬件條件和設施都基本具備時,就可以充分發揮微觀組織配置資源的功能,使企業成為民族地區旅游產業發展的主體;當企業成為旅游產業發展的主體力量時,應輔之于政府的管理,這就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產業運行模式。
4.3應該提倡生態化旅游開發
生態化旅游開發是有別于傳統旅游開發的一種可持續開發與發展的理念,追求的是生態、社會和經濟綜合效益的最大化,應該成為旅游開發與旅游業發展的主要方向。民族地區的旅游開發具有特定的區域生態特征,其核心問題是旅游環境容量的確定與旅游環境的保護、民族特色與民族文化的弘揚以及注重旅游經濟發展過程中旅游業的拉動效應及其依托性之間的關系處理等。把握好這些核心問題,才能準確制定民族地區的旅游發展的方針路線,才能更好地權衡經濟與環境間的利益關系,實現我國民族地區的“綠色”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