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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齊冀魯張軍梁功樂單位:山東省聊城市公路管理局臨清公路管理局
一般路段路基護欄施工安全管理與控制施工前對新建公路,護欄立柱施工可導致下埋的通信或電力管線破損;對改擴建公路或安保工程所設立的護欄,地下可能存在橫穿公路的各類管線和構造物,因此應根據設計文件或事先調查結果對管線進行保護或移位,防止對既有設施的破壞,預防相關事故發生。護欄立柱打入波形梁護欄立柱一般采用打入法施工。在打入時應遵守以下規定:護欄立柱采用夯打方式豎立時,如遇到地下有異物(如孤石),常導致立柱不能打入而受損,同時立柱打入點90cm范圍內有地下管線時,可能會誘發事故。這兩種情況下為保證施工安全,應采用鉆孔或開挖基礎的方式埋入。打樁機應由專人操作,在打樁過程中不得離開駕駛室,以應對各種意外情況。插樁后應及時校正樁的垂直度,嚴禁用打樁機行走或回轉動作來糾正樁的傾斜度。打樁時不得用手扶正立柱,應使用套管等器具,防止機械傷害事故發生。樁錘啟動前應使樁錘樁帽和樁在同一軸線上,不得偏心打樁。立柱鉆孔施工采用鉆孔方式埋設立柱時,為防止粉塵污染路面并保護施工人員健康,必須進行除塵。應采用濕式鉆孔作業或者采用裝有干式捕塵裝置的鉆機。施工工人應在路基上進行施工,不宜站在邊坡或擋墻等危險地點。如在邊坡或擋墻上進行作業,很容易因地面情況不良導致意外發生,除非施工條件限制,最好不要站在邊坡或擋墻上施工。
橋梁護欄和臨崖、臨水路段路基護欄安全管理與控制
一般要求橋梁護欄和臨崖、臨水路段護欄臨邊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臨邊作業時使用安全帶,可有效防止高處墜落事故發生,這也是高處作業的基本要求。橋梁護欄和臨崖、臨水路段路基護欄路側護欄施工遇有6級以上強風時,應停止作業。防護支架要求橋梁和臨水臨崖路段設置護欄,一般屬于高處作業,施工人員危險性較大,因此應搭設臨邊防護支架,既方便施工,又保證安全。這是橋梁護欄和一般護欄在施工安全上的主要區別。有關防護支架的安全要求如下:護欄施工作業面高度達到2m及2m以上時,宜搭設臨邊防護支架。搭設臨邊防護支架必須按有關規定和標準搭設,與主體結構有可靠的拉結或設立拋撐、纜風繩等有效的穩固措施。臨邊防護支架作業面應滿鋪腳手板,接頭處必須搭接牢固,不得有缺漏,防止人員、物料掉落。臨邊防護支架作業面外側必須安裝臨邊防護欄桿。跨越通車公路、鐵路時應采用阻燃式密目網封閉。臨時支架外側安裝防護欄桿是為了保證人員安全,對于跨越運營公路、鐵路的臨時支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主要是保證運營線路的交通安全。安裝和拆除懸挑式固定鋼支架時,必須采用工作吊籃、安全帶等有效的防護措施。
交通標志施工安全管理與控制
標志基礎施工交通標志特別是大型的懸臂、門架標志都需要開挖基礎。這些基礎一般都深2~3m、寬3~4m,尺寸較大,近幾年出現過標志基礎施工的人員死亡事故,因此應對基礎開挖安全加強管理。標志基礎開挖應遵守以下規定:開挖前應熟悉周圍環境、地形地貌,制訂施工方案,事先調查開挖地點的電纜、光纜及管道等地下設施的情況。存在地下設施的區域應做好安全防護后再施工,宜采用人工開挖或其他地下設施產權單位認可的方式開挖,嚴禁使用沖擊工具或機械挖掘。人工開挖基礎坑時,應事先清除坑口附近的浮石;向坑外拋扔土石時,應防止土石回落傷人。開挖前必須排除積水和檢查有無塌方、陷裂等現象。在雨季或含水豐富的地區挖土時,應根據情況采用固壁支撐。采用機械或爆破方法開挖基礎時,應遵守相應的機械作業安全或爆破作業安全規定。基礎開挖深度超過1.5m時,應及時將棄土清理到距坑口0.6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m。基坑深度超過2m時,應設專人用提籃提取棄土。作業人員上下應使用爬梯。坑底面積超過2m2時,可由2人同時挖掘,但不得面對面作業。作業人員不得在坑內休息。坑模成型后,如需過夜,應采取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不得在開挖后堆放的松散堆石上行走。基礎澆筑基礎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存在模板操作安全、混凝土攪拌機安全等問題。由于我國公路建設中常將交通安全設施和土建工程分開招標,交通安全設施由單獨企業承擔,這些企業規模相對較小,安全技術水平一般不高,因此應特別重視模板、混凝土施工安全。基礎澆筑應遵守以下規定:坑模成型后,應及時澆灌混凝土,否則應采取防止土體塌落的措施。人工澆筑混凝土應遵守下列規定:①澆筑混凝土時,必須聽從坑內搗固人員的指揮。②坑周邊0.6m范圍內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③防止混凝土燙傷。攪拌機應設置在平整堅實的地基上,裝設好后應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輪胎代替支架,機械轉動處應設防護罩。攪拌機在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入滾筒內扒料。加料斗升起時,料斗下方不得有人。用手推車運送混凝土時,倒料平臺口應設擋車措施;倒料時嚴禁撒把。施工人員不得在易塌落的坑邊走動。立柱和標志板安裝標志立柱組立和標志板安裝是施工安全的重點,涉及吊裝作業和高處作業兩種危險作業。參考了相關行業安全規范,考慮交通標志的施工特點,標志立柱和面板組立應滿足如下規定:懸臂式標志、門架式標志等大型標志組立時應設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劃定作業區,作業區至少為1.2倍立柱高度的半徑范圍。標志支撐結構的架設應在基礎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