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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防設計原則
1.1對防護單元、抗爆單元進行合理劃分
人防工程在戰時作用中的重要一點是防航彈,而對航彈的防護主要是將人防工程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這樣在航彈擊中人防工程時,由于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的存在就能使彈片對人防工程的傷害大大減小,因而如何科學合理的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就成為人防設計中的重要一點。新實施的人防戰技規定對于指揮工程和坑、地道工程可不劃分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對于掘開式人防工程,當層數為2層及以上,防核武器、防常規武器抗力級別為5級及以下時,地下2層及以下各層可不進行防護單元和抗爆單元劃分。因此設計人員在進行單元劃分時要根據建筑地下室的具體情況來進行,以免對地下室日常使用功能造成影響。
1.2人防出入口設計應滿足戰時需要
人防工程說到底是為作戰時準備的防護掩蔽場所,因而其內部結構功能要滿足戰時需要,尤其是出入口的設計。人防工程戰時出入口的數量應滿足規范要求;出入口的通道和門洞尺寸應按戰時、平時的用途以及防護門、防護密閉門尺寸綜合確定,并滿足設計規范中對最小尺寸的要求。對于人員掩蔽工程,防護單元的戰時出入口門洞凈寬之和(不含防護單元之間連通口、垂直式出入口)還應按掩蔽人數每100人不小于0.3m計算確定,滿足疏散寬度要求。同時戰時出入口的口部位置還應該設置相應的防護密閉設施,包括防護密閉門、防爆波活門、密閉門以及門框墻等,對于有防化要求的人防工程還應設置防毒通道、密閉通道、洗消間或簡易洗消間、濾毒室等,這些都是設計人員在進行人防建筑設計時應該考慮的問題。
2人防工程建筑設計
2.1主體設計
建筑工程中的地下室一般分為戰時地下室和平時地下室兩種,地下室在進行設計時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進行設計。首先根據功能、抗力級別、有無防化要求及需建的人防面積確定結構體系,并劃分防護區與非防護區、染毒區與清潔區,然后劃分防護單元,并在防護單元中再進行抗爆單元劃分。每個防護單元的防護設備和內部設施應自成系統,相鄰的防護單元之間的隔墻應為鋼筋混凝土防護密閉墻,厚度應通過結構計算確定。為了保證相鄰防護單元之間的相通可在隔墻的兩側各設置一道防護密閉門,兩門之間的凈距不應小于500mm。防護單元內相鄰的防爆單元之間應設置抗爆隔墻,抗爆隔墻采用鋼筋混凝土隔墻時厚度不用小于200mm,采用混凝土隔墻時厚度不應小于250mm,采用鋼板隔墻時厚度不應小于10mm。當抗爆隔墻上設置連通口時,應在門洞任一側設置抗爆擋墻,抗爆擋墻材料和厚度應與抗爆隔墻相同。另外,在清潔區和染毒區之間應該用整體澆筑的密閉隔墻進行隔離,并在染毒區一側的墻面上用水泥砂漿進行抹光。人防工程的室內凈高應滿足戰時和平時的使用要求,并滿足以下要求:指揮工程:房間凈高≥2.8m,內通道凈高≥2.4m。普通人防:有人長期停留的房間凈高≥2.4m,梁、管底凈高≥2.0m;主干道2、次干道凈高≥2.6m,連接通道凈高≥2.4m,拱腳凈高≥1.6m車輛掩蔽部:梁、管底凈高≥2.2m,并大于車高0.2m。
2.2口部設計
當防護單元建筑面積大于1000m2時,應設置不少于兩個出入口(不含防護單元之間的連通口和垂直式出入口),其中至少有一個為直通室外地面的戰時主要出入口,各口之間的距離不宜小于15m,并設置成不同朝向。當防護單元建筑面積不大于1000m2,可設置一個直通室外地面的戰時主要出入口及一個通向相鄰防護單元的連通口。對于指揮工程應設不少于2個直通地面的出入口,其出入口通道凈寬不應小于2.0m,凈高不應小于2.6m。直通室外地面的戰時主要出入口宜設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圍以外,當受條件限制不能滿足時,口部應有防倒塌堵塞的措施。對于人員掩蔽工程出入口都設置密閉通道和防毒通道,其中防毒通道是人防工程在戰時的主要出入口,能夠直通室外地面,因而在對其進行設計時密閉門和防護密閉門各設置一道,并且在通道一側設置洗消間或簡易洗消間,并將洗消間的污水通過管道流入到密閉門外通道的污水集中坑中,這樣就能避免洗消間污水污染人防工程內部。同時在防毒通道內部設置相應的通風換氣設備,保證防毒通道的通風良好。在防護密閉門外側裝設呼叫按鈕,以起到防爆警報作用。對于密閉通道也分別設置一道密閉門和一道防護密閉門,并且在每個防護單元中設置獨立的進風機房和濾毒室。進風機房與濾毒室相鄰,與室內清潔區相通。進風機房設置在清潔區,濾毒室設置在染毒區,濾毒室與密閉通道之間設置一道密閉門,這樣能夠防止濾毒室中的毒氣流入到人防地下室中。另外,在對人防工程口部進行設計時,還應該在排風口和進風口處設置擴散室和防爆波活門等裝置,以消除爆炸時所產生的沖擊波。同時在防毒通道、洗消間、濾毒室以及密閉通道等處裝設防爆波地漏,防爆波地漏與普通地漏不同,它具有防爆破波的作用,在開啟狀態時能夠將人防工程中的污水從地漏中排放到排水管道中,而在地漏關閉時,則能夠隔絕人防工程,使人防工程處于密閉狀態,同時還能夠分散爆破帶來的沖擊波。
2.3柴油發電站
指揮工程、一等和二等醫療救護工程、建筑面積大于5000m2的各類人防工程均應設柴油發電機房,機房應遠離指揮、通信、人員休息用房。機房及配套的儲油間、水泵間、風機房等應獨立劃分防火分區。固定電站還設有變配電控制室,機房與控制室之間設置密閉隔墻、密閉觀察窗和防毒通道,防毒通道內設置簡易洗消設施、水池或水盆,并應設地漏。密閉觀察窗除應滿足密閉要求外,還應達到甲級防火窗的性能要求。
2.4平戰功能轉換
人防工程設計過程中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平戰功能的轉換,設計師在設計人防地下室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到地下室平時功能和戰時功能的雙重性質,并針對性地采取相應設計措施來完成平戰轉換。但也要注意,對于指揮工程不得進行平戰功能轉換;對于平戰結合的人防工程,下列部位也不允許平戰功能轉換:戰時使用的出入口、通風口、排煙口的防護設施,鋼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澆筑的結構或構件,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清掃口,給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戶管。在平戰功能轉換中,對于專供平時使用的出入口可以采取臨戰封堵的方法。戰時封堵的孔洞、密閉隔墻、抗爆隔墻等周邊結構混凝土均應預埋鋼板。為戰時而設置的房間和設施(干廁、水箱、抗爆隔墻、給水點等)均在設計中預留位置,并在臨戰時完成。
3結語
人防工程在當代建筑工程中起著重要作用,現代人防不僅具有戰時防空功能,而且還具有經濟和生活功能,在當代建筑中發揮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戰備效益等多方面效益。因此,建筑設計人員在進行人防設計時一定要遵守相關防空規定,按照相應的防空等級來設計人防工程,綜合考慮,這樣才能保證人防工程發揮出其真正的效用來。
作者:陳美麗單位:舟山市規劃建筑設計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