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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時代以來,“三農問題”備受關注。我國是傳統農業大國,農業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農業保險是農業生產風險管理的重要保險工具,對實現農業的安全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具體表現方式之一,農業保險需要政府財政補貼的有效調整。通過分析廣西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實踐現狀,提出法律制度層面的完善建議,發揮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積極功能。
關鍵詞: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法律制度
一、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理論基礎
農業保險是一種準公共物品,農業保險的非排他性和不充分的非競爭性決定了市場調控和配置的不完備性,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的介入。在農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不可控自然風險常常給農業生產帶來巨大損失。農業保險事故概率上升導致農業保險公司承保意愿下降或者農業保險的費率提高,從而影響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積極性。長期以來,在沒有政府財政力量干預的前提下,農民投保效益外溢所致的邊際社會效益大于個人收益,未投保農戶向投保農戶“搭便車”的現象時有發生,社會享受農業發展收益的同時并未支付相應的對價。農業保險的積極效應覆蓋面廣,僅依靠市場機制的自身調節難以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因此財政對農業保險的保障顯得至關重要。市場經濟交易雙方掌握的信息在數量與質量方面容易存在差異,信息不對稱促使占據信息資源的市場優勢方獲取更多利益,引發交易行為前的逆向選擇以及交易行為后的道德風險。農戶比保險公司掌握更多與農業保險標的相關的風險信息,農戶的逆向選擇提升了保險公司履賠的概率。農業保險道德風險伴隨交易行為的發生而發生,投保農戶為了獲取高額賠償,在保險事故發生前積極作為致使事故發生,或者在防災防損過程中消極不作為,加重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同樣,保險公司在制定格式條款和理賠的過程中,也容易受到逐利本能的驅使產生道德風險。因此,有必要通過國家財政補貼力量的適度干預,推進農業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農業生產容易受到自然條件的影響,氣候變化干擾農產品的正常生產,打擊農戶的生產積極性,勢必影響國民經濟的發展。農業保險防災減損設施設備費用高昂,加重了農戶的經濟負擔。為了實現農業的優質發展,需要國家介入宏觀調控的力量彌補農業弱質性帶來的不良后果,實施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發放保險費補貼提升農戶的投保意愿,激發農業保險公司的經營熱情。農業保險活動既需要市場調節又需要國家干預。由于公共產品、外部性等各種原因,農業保險市場存在市場失靈現象。農業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本產業,是公眾日常衣、食、住、行、用的主要來源。農業保險有必要接受國家財政補貼,平衡農戶與保險公司的供求關系,保障社會公眾享受農業發展收益。
二、農業保險財政補貼在廣西的發展現狀及問題
(一)廣西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發展現狀
為規范農業保險活動,保護農業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務院結合《保險法》、《農業法》,制定《農業保險條例》,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的抗風險能力,促進農業保險健康發展。財政部為提高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效率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細化補貼范圍、補貼對象、稅率等規定,設置保險公司準入條件。為解決農業保險的市場失靈情況,國家選取了幾個不同的省份開展農業保險試點工作。央地兩級政府各自承擔四分之一的保費對試點地區的農作物實行補貼,保險公司的經濟壓力有所減輕。此后國家提高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比例,將新增省市納入補貼范圍,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種類也有所增加,調動了農民投保積極性,農業生產蓬勃發展。廣西地處云貴高原向東南沿海丘陵過渡地帶,中亞、南亞熱帶季風氣候使廣西氣象災害頻發,農業保險索賠數量與頻率高。廣西政策性農業保險中央險種12個,中央財政對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獎補試點險種3個,自治區險種10個,市縣險種30余個。目前,有關廣西農業保險業務的規定分散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條例》《動物防疫條例》《抗旱條例》以及《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條例》中,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廣西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的地方性法規。
(二)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發展存在的問題
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在廣西得到了良好發展,但仍在存在一些問題,具體情況如下:
1.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業務開展制度問題
通過保險公司與銀保監會提供的農業保險相關罰單,可以發現廣西某些地區農業保險公司承保理賠檔案不完整、農業保險分攤費用不真實等亂象層出,甚至出現虛假承保、理賠非政策性農業保險作物等《農業保險條例》明確規定禁止的行為。農業保險標的涉及養殖業、畜牧業、種植業等,損失計量難度大,某些基層地區農業保險保費拖欠情況比較嚴重,甚至遭遇保險公司退保危機。保險公司辦理農戶集體投保時,并未將保險合同的具體內容告訴作為被保險人的單個農戶。保險公司的風控問題、合規問題等導致農業產品產品形態方面所要求的承保理賠到戶在實際當中很難落實。個別保險公司承保手續不夠規范,向財政部門申報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時沒有提供由被保險人簽字確認的相關投保清單材料,造成財政部門保費補貼資金無法及時撥付。
2.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制度問題
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是政府的重要農業發展政策,涉及財政、農業、保監、金融等多個部門的推進與管理工作。區別于商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涉及到多個政府合作部門,需要專門機構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掇r業保險條例》以及其他政府文件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重要的專門協調管理機構。在中央層面僅提到各有關政府部門對農業保險“協同推進”,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確定適合本地區實際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在實際工作開展中,自上而下沒有形成一套有效、細致的操作規則明確的工作任務、工作目標、績效要求以及完成情況,各部門并未形成合力,不利于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落實。廣西桂林市根據自治區要求開展歷年保費補貼資金是否及時足額撥付的清查工作,部分城區及縣仍存在拖延撥付保費的問題。
3.農業保險財政補貼保費補貼制度問題
隨著農業保險范圍與品種的不斷擴大,廣西政策性農業保險需求持續增長,基層政府的財政支持壓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市縣財政補貼負擔過重問題更加突出。由于財政資源不足,部分市縣出現保費拖欠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險公司的積極性。根據《農業保險條例》,政府補助的農業保險品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由保險機構在充分聽取農林部門、農民代表以及財政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實踐中,對于該項規定的審查僅停留在形式層面,政府相關部門既沒有定價能力也沒有足夠的驗證能力,對費率的大部分意見不具說服力,保險費率糾紛時常發生。某些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補貼財力要求保險公司降低保險費率,甚至以費率降低為由回轉多交的保險費補貼。
三、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法律制度完善建議
(一)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業務開展制度
針對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業務開展問題,可以在《農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增設政策性農業保險投保、核保、承保、銀行轉賬條款。在投保信息方面,將農戶個人信息和保險標的基本信息列為標配。核保環節要求農業保險機構根據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和分布情況,采取全面檢查或者抽查的方式對保險標的的位置、數量、物權和風險狀況進行檢查,同時核查書面公示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此外,保費金額、保險費率、保險金額和保險期限(投保時限、核保時限、承保時限、轉賬時限)必須完備,保障農民知情權。農業保險承保公司業務流程公開接受監督。財政部門與各行業主管審核部門對政策性補貼農業保險法律關系核實無誤后再行撥付保費補貼資金,保障財政補貼資金安全。
(二)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制度
針對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問題,可以在《農業保險條例》第四條第二款進一步細化有關部門以及相關信息共享機制的規定。農業保險財政補貼資金管理關系到財政補貼在鄉村振興和農業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影響農業保險的健康有序發展。落實農業保險財政補貼工作既需要現有部門緊密合作,強化財政補貼資金績效管理。又需要引入金融部門配合開發農業保險相關產品,推進農業保險與金融工具的聯動,完善農村金融市場。財政部門注重保費補貼資金的安排和管理,根據中央對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的績效考核目標,提高保費補貼資金結算和撥付效率。研究農業保險基金與政府救災基金的互動關系,創新農業保險基金的來源,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促進農戶增收。
(三)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保費補貼制度
針對農業保險財政補貼保費補貼問題,《農業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財政保險費補貼險種的保險費率應當增設區間范圍的條款規定。農業保險產品種類繁多,關系民生的主要險種需要更多政府資金的補貼和扶持,西方國家對農業保險投保人的政府部門補貼一般是50%-60%,我國對農業保險的中央財政補助比例較低,各級政府的財政調節力度不夠。在重點落實中央財政補貼險種的前提下,應當結合不同地域農產品的生產規模大小、面臨的風險高低,實施差異化的保費費率可選擇區間,擴大財政性補貼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建立科學的保險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保險風險區域化研究,農業保險純風險損失費率,真實反映農業生產的風險狀況,提高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成效。
參考文獻:
[1]馮文麗,蘇曉鵬.農業保險“協同推進、共同引導”管理體系的現狀及優化[J].中國保險,2019(02):18-22.
[2]李媛媛.我國農業保險合同制度的反思與優化[J].保險研究,2017(05):85-102.
[3]周延禮.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J].中國金融,2019(23):19-20.
作者:張瑾 單位:廣西師范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