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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奧古斯丁后來的著作中,唯一一部美學的著作,并且是美學專著,就是于386至391年之間完成的著名的Demusica(《論音樂》,確切的翻譯應當是《論音樂學》),在“Confessiones”(《懺悔錄》)中他提到:Eteramaetateannorumfortassevigintisexautseptem,cumillavoluminascripsi,voluensapudmecorporaliafigmentaobstre-pentiacordismeiauribus,quasintendebam,dulcisveritas,ininterioremmelodiamtuam,cogitansdepulchroetaptoetstarecupienset‘audireteetgaudiogaudereproptervocemsponsi’,etnonpoteram,quiavocibuserror-ismeirapiebarforasetponderesuperbiaemeaeinimadecidebam.Nonenimdabas‘audituimeogaudiumetlaetitiam’,aut‘exultabantossa’,quae‘humiliata’nonerrant.②(譯文)我在大約二十六七歲時就寫了那部著作。我在我的思維中運動著諸多軀體性的圖像,它們傾聽著我心靈的淙淙作響,歡悅的真理,而當我一想到美和柔潤,并且渴慕靜謐時,我卻在我的內在中綻開了你的旋律,“傾聽你,并且在愉悅中愉悅那愛的心聲”;而我也并不愿意被謬誤之音所劫掠,我孤傲的重軛將我拖入最深的淵藪,因為你并未給我的“雙耳欣慰和歡愉”,而“我的骨骸”也未歡欣雀躍,它們并未屈服。文中的引文出自《若望福音》3,29和《詩篇》50,10。這段引文中已經出現了pulchrum和aptum這兩個我們隨即在第四小節要討論的概念。而美學的對象則當然是Demusica(《論音樂》)這部專著的主題③。當然,在他的不以美學為主要論題的著作中,也有關于美學的零散論述,比如Deordine(《論秩序》)、Deverare-ligione(《論真宗教》),以及Deliberoarbitrio(《論自由意志》)等。而他個人與美和藝術的關系,則大多見于《懺悔錄》。
盡管奧古斯丁的美學與其整體的哲學密切相關,但是似乎與其哲學有所區別的是,比起他皈依基督宗教以后的著作而言,在他的早期美學著作中,他的美學較少上帝中心論的品性與色彩,這不僅集中體現在Depulchroetapto這部著作中,同時在《論音樂》中也能窺見端倪。奧古斯丁享受了廣博的羅馬化的希臘教育,他完成了雄辯術的學業,這是當時羅馬帝國中最具水準的人文教育。在這個學業中,奧古斯丁接觸到了美學,這也是當時最受尊重、最被看重的學問和學業,原因在于,在這個專業中,不僅折中論的美學和西塞羅的美學惺惺相惜,并且由此而超越了斯多葛學派的諸多美學因素與學說,而且在其中,柏拉圖的美學不僅并未銷聲匿跡,還依然占有一席之地。這樣的專業也為奧古斯丁第一部著作(也就是美學著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在他完成第一部著作之后的幾年,約略在383年,至遲不過386年,他通過“LibriPlatoni-corum”(庶幾可譯為《柏拉圖主義者之書》)而直接接觸到了新柏拉圖主義的學說,特別是布洛丁的著作(包括《九章集》中的“論美”),而布洛丁的美學恰恰是批駁斯多葛和折中論的美學的;布洛丁的著作給他留下的深刻印象,這在《懺悔錄》中能夠發現明顯的痕跡①。之所以印象如此之深刻,觸動如此之大,是因為他在布洛丁這里終于讀到,美學所提出的問題、所提出的質詢,和哲學的終極問題密切相關,這也就是所謂的本體形上美學。而布洛丁當然將這兩個領域提出的終極問題聯系起來考量,其考量的方式恰恰甚為符合奧古斯丁的思維方式,二者頗有些不謀而合,或者應當確切地說,奧古斯丁十分愿意接受布洛丁的思維方式。也就是說,布洛丁是沿著宗教的、而且超驗的軌跡而建構他的學說的,這不僅與基督宗教哲學的思維方式并不沖突,而且還在很大程度上協調一致、相互補充。當奧古斯丁接受了基督宗教,并成為基督宗教的和柏拉圖式的(以及新柏拉圖的)哲學家之后,盡管他依然保有了他早期的美學觀點,但是也在基督宗教的意義上以《圣經》的思想和布洛丁的學說豐富和充實了這些觀點,以至于他的美學能夠清晰呈現出兩種層次:一種是較早期的俗世的、時間品性的次級結構;一種是宗教的、形上神學的超級結構。本文從奧古斯丁的美感美學和認知美學出發,探討他的作為存在本質屬性的美的概念,探討他在基督宗教哲學語境中的美的概念及其上帝中心論的品性,同時兼及藝術之美及其判斷,最終作一小節。
理性的愉悅———從美感美學到本體形上之認知美學
從奧古斯丁所身處其中的古典的傳統來看,美并非僅僅是人與事物的某種特定的關系,而首先是事物的客觀的品性、屬性。奧古斯丁首先接受這一在當時具有代表性的、并且甚為流行的觀點,研討了人和美的(客體的)關系、人對于美的客體的美的感覺,而最終他認為,外在于人的美的存在(美的客體的存在),是美感的先決條件,人僅僅感覺美、感知美,而并不創設美。在這一點上,奧古斯丁與古典的主流保持一致,但是他并未止步于此,而是更深刻地探入此一論題,并且終于在古典美學所習以為常的觀點中發現了問題,在Deverareligione(《論真宗教》)中他對這一問題作了精確的表述:Utrumideopulchrasint,quiadelecta-nt,anideodelectent,quiapulchrasunt.②(譯文)是某物令人滿意(或譯:愉悅、好感、美感)因而是美的,抑或是因為它是美的才令人愉悅呢?從古典的美學中,奧古斯丁所接受的另一個基本論點所涉及的是,美究竟是建立在什么基礎之上的,或曰何時以及為什么某物是美的。奧古斯丁認為,當事物的各個部分相互之間近似,或者它們的聯系生出一種和諧時,事物就是美的。換言之,事物的美建立在和諧的基礎之上,而和諧則出自于相應的比例,也就是譬如說各條線段、各樣顏色、各種聲音,以及各個部分之間的協調的關系。而如果人僅僅借助視覺、聽覺感受美、感知美的話,那么這庶幾是因為其他感官并不具有一種感知或感覺某種關系的能力。如果各個部分之間相互享有恰當的關系,那么它們之間的內在邏輯聯系所給出的關于這一事物的整體,就是美的。事物的某些單一的部分也許并不能贏得人的美感,但是如果這一事物各個部分相互之間的關系是恰當而和諧的,那么由這一關系所呈現的整體的事物就是美的:Itaordinanturomnesofficiisetfinibussuisinpulchritudinemuniversitatis,utquodhorremusinparte,sicumtotoconsidere-mus,plurimumplaceat.③(譯文)以這樣的方式萬物按照它們的存在和屬性朝向整體的美而被建構,以至于之前單一的部分對于我們而言是灰暗無光的,但依然能令我們獲有美感,如果我們將其置于整體的框架中觀察的話。無論是一個人的美、一個雕像的美,抑或是一個建筑的美,決定其美的并非它們之中的部分,而是各個部分之間恰當的關系,這樣的關系導致各個部分之間的和諧一致:Sedcuminomnibusartibusconvenien-tiaplaceat,quaunasalvaetpulchrasuntomnia,ipsaveroconvenientiaaequalitatemunitatemqueappetatvelsimilitudinepariumpartiumvelgradationedisparium.①(譯文)在所有的藝術中,一切愉悅與美都是僅僅借助和諧一致而來的,而和諧一致也呼喚出美感。而其自身則追求均衡與統一,無論是借助同樣部分的幫助,抑或是通過消減內在的不同。
而秩序則建立一種統一,在Deverareli-gione(《論真宗教》)關于秩序的討論中他說:Nihilenimestordinatum,quodnonsitpulchrum.②(譯文)不美的事物也無法被建構起來秩序。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庶幾可以說,對于奧古斯丁而言,統一、秩序、和諧一致是人判斷美的決定性的、標準性的尺度,所有美的形式就是和諧統一的秩序系統,這首先表明一種恰當的關系。那么究竟什么樣的關系是恰當的、合適的關系呢?在奧古斯丁看來,具有標準尺度這就是恰當的,而決定標準尺度的就是數字:Intuerecaelumetterrametmareetquaecumqueineisveldesuperfulgentveldeorsumrepuntvelvolantvelnatant.Formashabentquianumeroshabent;adimeillishaecnihilerunt.Aquoergosuntnisiaquonumerus?Quandoquidemintantumillisestesseinquantumnumerosaesse.Etomniumquidemformarumcorporearumartificeshomi-nesinartehabentnumerosquibuscoaptantoperasua,ettamdiumanusatqueinstrumen-tainfabricandomovent,donecilludquodformaturforisadeamquaeintusestlucemnumerotumrelatum,quantumpotest,impe-tretabsolutionemplaceatqueperinterpretemsensuminternoiudicisupernosnumerosintu-enti.Quaeredeindeartificesipsiusmembraquismoveat:numeroserit,nammoventuretiamillanumerose.”③(譯文)仰觀天穹、俯察大地、臨視滄海,無論是在其上閃爍者、抑或是在其下爬行蠕動者、無論是在空中翱翔者、抑或是在其中泳動游水者,一切都有其形式,因為它們都含有數字。奪去其數字,則它們就不再美了。它們從何而來呢?如果不是從數字所從來之處而來的話?只有當它們享有數字般的存在時,它們才享有存在!而作為藝術家的人們,他們掌控一切質料的形式,在他們的勞作中應用數字,并由此創作他們的作品;他們在其創作中運作他們的手和工具,直到其作品的外在被構型,并且盡可能適應數字的內在之光,直至達于完美,并且借助感覺令內在的鑒賞者滿意,而他則觀視較高層次的數字。如果要問是誰運動了藝術家的自己的手的話,那就是數字,因為即使是它們也被數字般的運動起來。而在對話體的《論音樂》中奧古斯丁也借老師的口而強調了他的問題、并借學生的口而作了回答:Magister:Siergoquaeramusartemis-tamrhythmicamvelmetricam,quautuntur,quiversusfaciunt,putasnehaberealiquosnumeros,secundumquosfabricantversus?Discipulus:Nihilaliudpossumexistimare.Magister:Quicumqueistisuntnumeri,prae-teriretibividenturcumversibusanmanere?Discipulus:Maneresane.Magister:Consen-tiendumnestergoabaliquibusmanentibusnumerispraetereuntesaliquosfabricari?Dis-cipulus:Cogitmeratioconsentire.④(譯文)老師:如果我們質詢人們用以創作詩歌的旋律和格律的藝術的話,你認為,在他們的藝術中能談到某種數字嗎?而這數字原則上在詩歌藝術中起作用嗎?學生:我完全無法作另外的想象。老師:無論這些數字是如何受造而來的,你認為,它們和那些詩節一樣是過往性的呢,還是恰恰相反?學生:當然恰恰相反。老師:一些過往性的東西借助一些永恒的數字被創造,由此是必須承認的嗎?學生:理性要求我這樣認為。
在奧古斯丁看來,甚至鳥雀、蜜蜂等,也都依據數字而建造其巢穴、蜂房,人也應當像它們一樣勞作,只是人應當有意識地依據數字而建構;奧古斯丁的表述的經典內涵是:理性運用目力,亦即人運用其理性,觀察天地萬物,于是理性所意識到的,不是別的什么,而是只有美才愉悅他,而在美之中則是形式,在形式之中則是比例,而在比例之中就是數字;在此固然有人的感官的功能的運作,以至于人能夠獲有美感和愉悅,但是在奧古斯丁看來,決定性的因素原本就是理性,是理性令人知道他有了愉悅的感覺;而尺度標準與數字保證了事物的秩序、統一,并且由此而保證了事物的美。從術語系統的建構來看,如果尺度標準和數字這兩個概念是奧古斯丁表述美的一個術語系統的話,那么他也賦予了他關于美的思想以另一個術語系統,這是恰當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三個概念的聯合而構成的系統,他認為,所有的事物,在其中含有越多的恰當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那么它們也就具有更多的善;而其中含有越少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它們也就是較少的善。理性為了在認知事物的過程中能過渡到對無數屬性的探討,必須回溯到上述這三個判準,亦即尺度、形式以及秩序,而這三個就是在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中的高層次的善,無論是精神的世界,抑或是質料的世界中的。大凡在這三者彰顯之處,那里就有大善,而在其隱匿之處,善也微小,而在它們敬告闕如之處,善也缺乏。也就是說,這三者的聯合作為判斷事物的價值、美、善是決定性的因素;每一事物都是善的、美的,如果其中含有這三者的話;它甚至是更善、更美的,如果它含有較多的這三者的話;而這三者不在場的話,那么事物也就缺乏善和美。盡管奧古斯丁在此提及的是善,但是彰明較著的是,就此他指的也是美,理由在于它們都是形上美學中的超驗限定、是等值的,只要提及一個,其他的也就包含在內了。這三個概念,modus,speciesetordo,也就是恰當的尺度、形式以及秩序,構成一個三一法則,而其中,spe-cies同時具有“美”和“形式”的含義;這一三一法則一旦進入中世紀,就是中世紀美學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托馬斯就是從這三個角度出發研究存在之美的①。從基督宗教經典出發來看,這個三一法則不僅是古典哲學、古典美學的基本思想,同時也是《圣經》所主張的思想,“智慧書”說:“上帝以恰當的尺度、數字和重量將萬物納入秩序。”②古典美學和《圣經》應當是奧古斯丁美學思想的兩大源泉。這兩大源泉都汲納了畢達哥拉斯的古老學說:比例與和諧統轄世界。但是即使在古典時代,這一學說也發展在兩個不同方向上,在畢達哥拉斯派中,這一思想具有更多的、甚或純粹的量的屬性、品性,這導致了數學美學;而在古典晚期,在斯多葛學派和西塞羅那里,和諧與比例的主題保有一種質的意義,也就是說,盡管他們認為美依賴于各個部分之間的恰當的關系,但是這一恰當的關系并非在數學的意義上被理解。
奧古斯丁則在這兩種解釋中擺蕩不定,一方面,他在較高的程度上將其美學建立在數字的基礎上,特別是他的形上音樂美學,在他看來就是數字所呈現的美,我們庶幾能夠說,美的基本概念在這樣的理解中就是同一、均衡、數字的均衡(aequalitasnumerosa),他在《論音樂》中說:quidest,quodinsensibilinumerositatediligimus?Numaliudpraeterparilitatemquamdametaequaliterdimensaintervalla?①(譯文)我們究竟在可感知的數字性中喜愛什么呢?當然并非別的什么、難道不是某種同等性和有規律的距離嗎?一方面,就數字的均衡而言,在奧古斯丁看來,人只能喜愛美的事物,而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夠使我們愉悅,這要歸功于在它們之中所含有的數字,如同我們已經提及的,在它們之中追求的是一種均衡(同等),而均衡就是一種美,或曰就是美。人并非僅僅在可聽覺的和身體的運動的領域中相遇到這樣的現象,甚至還在可視覺的形式中,在其中美這一名號還更多地被應用。而另一方面,如同前文曾經表述的,奧古斯丁也將美理解為各部分之間的量的關系。這樣的雙重的痕跡是有其理由、因而能夠理解的,作為一個受畢達哥拉斯學派影響的美學家,他當然傾向于美的數字理解,而作為一個創建基督宗教哲學的學者,他又不能、并且也不愿意放棄內在的美。在這樣的理解沖突中,他必須拓展美的概念內涵,他必須將他都不能放棄的這兩種理解融合起來,這可從他的兩個美學概念中窺見一斑,一個是旋律概念,另一個是對照概念。我們將在隨后的下文中比較詳盡的引述和分析這一點。
正反命題的華麗詩章———美作為存在的本質屬性
如果從本體形上層面出發來考量的話,那么在奧古斯丁看來,美并非量的概念,而是屬性概念;在音樂美學中,旋律是古典美學中一個十分重要的概念②,而旋律被更多的作數學的理解。在羅馬人中,旋律甚或與數字有著同一的名號(名稱),也就是numerus,但是盡管如此,旋律幾乎僅僅用于音樂、音樂學中。而在奧古斯丁那里則不同,他將旋律概念解釋為全部美學的基礎概念,旋律是所有美的源泉,是作為整體的美學的基礎。在這樣的意義上,奧古斯丁拓展旋律的(數字的、美的)內涵,不僅將其理解為聽覺上的,而且理解為視覺上的現象;對于他而言,不僅存在著對于人的身體(各器官)能感覺、能感知到的旋律,而且存在對于人的、甚或自然的靈魂都能感知到的旋律。不僅存在人能夠感覺到的、創設的旋律(亦即由人的勞作和創設的行為而來的旋律),以及過往性、消逝性的旋律,而且也存在永恒的世界旋律。在這樣的意義上,旋律概念的量的(數學的)品性漸次消退,并且不再是旋律概念的本質屬性③。從形上美學層面來看,奧古斯丁將美和數字的等同性先決條件聯系起來,并認為在這樣的條件下事物才是美的。而這樣的強調又恰恰表明,他看到了美與非同等性(不等性)的關系、與不同性的關系,也就是說,美和對立、和對照也密切相連。對立,或對照,也是判斷某物是否美的標準之一,也直接影響某物是否在美的狀態中,這一點特別影響到人的美,影響到歷史的美。在他看來,此間世界之美(saeculipul-chritudo)來自于一種對照,世界之美出自于相反之物的相對應的建構,也就是說,世界之美建立在對照之上,譬如時間的秩序則是由流逝與永恒這一正反命題建構的華麗詩章。于是所有存在的美在某種意義上源出于反命題,也就是說,出于反義對照。這樣的觀點庶幾更接近赫拉克里特,而不是畢達哥拉斯。在這個意義上,他就能夠成功地將美解釋為各個部分的關系,而非僅僅依賴數字。當然,在奧古斯丁的著作中,對于美的表述并非一種形式,除了從數字出發表述的美之外,也有其他角度,譬如從比例出發而對于美的表述。或許受斯多葛學派的影響,奧古斯丁也認為,美并非僅僅是各個部分之間調和的關系(congruentiapartium)所表述的,而且也是舒適的顏色(colorissuavitas)所能表述的。每一個軀體性的美都建立在各個部分之間的比例上,并且同時具有舒適的表面顏色。奧古斯丁甚至以布洛丁為依據而論證自己的觀點,在后者看來,美存在于光中(在明亮中),這一點恰恰不同于古典的美的理論關于美是各個部分之間的和諧的學說。奧古斯丁似乎知曉古典哲學所有關于美的定義和闡釋,并且將它們應用在不同的情形中。而他對美的理解似乎也是在古典中占統治地位的美的概念:美立于關系之中、立于各個部分之間的和諧之中。
Pulchrumetaptum,pulchrumetsuave作為基督宗教美學的基本概念
這一拉丁語標題很難譯成比較準確的中文,難點并非在于pulchrum,其基本含義大體比較清晰,就是“美”。較為難于譯成中文的是aptum和suave;aptum同時含有“優美”、“優雅”、“恰當”、“細膩”、“舒適”之意,在一切用語、風格、情形以及意圖中都含有“細膩而恰當”之意,庶幾可譯為“工致”、“允洽”、“雋致”、“雋雅”;同時,為了獲得這樣的效果而進行的努力,亦被稱為aptum;而suave則同時含有“魅力”、“自信”、“優雅”甚或“細膩”等含義。姑且含混的譯為“美與恰當、美與圓潤”(“美與恰當”、“美與溫潤”)。奧古斯丁提出這些和美學概念相關聯的概念,意圖似乎并非僅僅在于拓展美的概念內涵,而庶幾要表述一種在關聯中的區分。一方面,內含拓展后的美學概念,或曰這些相關聯的概念(術語),不僅用以表述身體(軀體)之美,而且也用以表述精神之美甚或氣質之美,古典晚期的美學似乎已經有了這樣的要求,而基督宗教的形上美學庶幾首次正式地提出了這樣的概念和要求;另一方面,奧古斯丁提出這樣的概念或美的理解,意圖也在于盡量避免將美與相關聯的概念混淆起來,也就是說,他在美的事物與恰當的和舒適的事物之間作嚴格之區分。希臘美學已經有一種主動的意識,在狹義上將“恰當的”和“美”(aptum,decorum)區分開來,恰當并非必然是美的,而美亦非必定恰當。而奧古斯丁則庶幾是第一位將它們作為對應的兩個概念而加以闡釋的。在其比較早期的著作《懺悔錄》中對此有清晰的表述:Heactuncnonnoverametamabampul-chrainferioraetibaminprofundumetdice-bamamicismeis:“Numamamusaliquidnisipulchrum?Quidestquodnosallicitetcon-ciliatrebus,quasamamus?Nisienimessetineisdecusetspecies,nullomodonosadsemoverent.”Etanimadvertebametvidebaminipsiscorporibusaliudessequasitotumetideopulchrum,aliudautem,quodideode-cret,quoniamapteaccommodareturalicui,sicutparscorporisaduniversumsuumautcalciamentumadpedemetsimilia.Etistaconsiderationscaturriitinanimomeoexinti-mocordemeo,etscripsilibros“Depulchroetapto”,puto,duosauttres;“tuscis,deus”:namexciditmihi.Nonenimhabe-museos,sedaberraveruntanobisnescioquomodo.①(譯文)那時我還一無所知,而我也歡悅于內在的美;我陷入沉思,并且問詢我的朋友們:“除了美我們還愛什么呢?而什么是美呢?究竟什么是美呢?究竟是什么吸引我們,并且令我們所鐘愛的萬物競相折腰呢?不錯,僅僅是因為它們嬌嫵媚而美姿儀,所以就能夠策動我們朝向它們。”我進一步思考、并且認知到,在這些軀體之物中美也是不同的,有的以其整體自身的完整性而是美的,有的則是因為軀體恰當地適應某物而是美的,如同軀體的一個部分適應整體的軀體或者鞋適應腳一樣。這一考量出自我最內在的心靈,在我的精神中激蕩,我記得我寫了兩三本書,《論美與允洽》,“天主,你知道。”可是它們不見了,我們也已經沒有了它們,它們消失了,我不知道是如何[消失的]。這里提到的《美與允洽》就是奧古斯丁所說的“Depulchroetapto”,也就是前文剛剛提及的那兩個著名的概念pulchrum和aptum。恰當,或曰允洽,庶幾指的是對整體的適應,如同一個器官對于整體的器官機制的適應一樣,這樣的適應也指對其目的的適應、功能的適應,如同鞋對于腳的適應也意味著對于行走功能的適應。由此可見,在奧古斯丁的“恰當”概念中,總有一種功能性(應用性)以及目的性被包含在其中,而其中原味的、本色的美則庶幾敬告闕如。盡管“恰當”概念也提示出美的類比,但是與美相比,其區別至少在于,“恰當”是一種量的范疇、表述的是程度,換言之,“恰當”表述的并非一種終極絕對屬性,而是一種相對性,對于某種目的而言是恰當的,對于另一目的可能就是不恰當的了;而完全不同的是,秩序、統一、旋律等則總是美。
美在奧古斯丁看來,與舒適也相區別。在可感知的世界中,形式和顏色是美的,而聲音(聲調、音符)則并非一定是美的,后者不能被稱為美的原因在于,聲調似乎并非借助某種(恰當、和諧的)關系,而是借助某種魔術或幻術被造成并且令人產生歡喜和愉悅的。奧古斯丁并非以美而是以suave亦即“舒適”作為謂項來修飾這樣的感覺。區分美和舒適,以及將謂項美僅僅用于表述可視的此間世界的傾向,并非奧古斯丁之首創,而是他從古典美學中汲取來的。古典美學概念一方面有較大的涵蓋空間,以至于精神的品性、精神的美亦被收攏其間,另一方面也具有犀利的限定力,能夠將聲調等滌除在外。
作者:徐龍飛單位: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