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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傳播學研究出現了“元技術”“元過程”“元權力”的“媒介化”轉向。在“媒介邏輯”作用下,媒介實現了與社會進程同構的“元過程”,在建構現實世界的同時,也被現實條件所制約并被反建構?!懊浇榛边€意味著“元權力”,互聯網通過關系賦權更加深入地介入社會生活,改變了社會的權力格局及社會系統的運行方式。
[關鍵詞]傳播學;媒介化;元技術;元過程;元權力
近年來,隨著媒介技術的進化和信息社會的進階,傳播學研究出現“媒介化”轉向,使得研究的著力點不再著眼于傳統的、局部的媒介文本或傳播效果,而是試圖從宏觀和動態層面把握媒介和傳播變化帶來的文化與社會變化,以及傳播媒介對社會各領域帶來的影響等。[1]“媒介化”研究將媒介作為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物質基礎,視其為人與社會勾連的工具,關注“媒介邏輯”對社會帶來的影響及個體或群體如何應用媒介展開社會實踐的具體過程。迄今為止,闡述媒介化理論的學者不在少數,如德布雷、夏瓦、延森、詹姆斯·凱瑞、赫普、庫爾德利等人,雖然眾多學者關于“媒介化”的表述各有側重點,但都有一些重要的共同點:普遍關注媒介的技術和形式,即媒介的物質性;強調把媒介當作一種無形無象的隱喻,而不是實體;不僅關注信息流動的渠道,而且關注媒介對社會的組織和建構能力,等等。這些理論視角、學術流派和研究范式,相比于傳統的功能主義和實證主義研究范式,兩者之間的區別非常明顯。[2]縱觀“媒介化”相關理論,可從中抽象出元技術、元過程、元動力這三個理解框架,即視媒介為社會運行的物質基礎和“元技術”、視基于媒介所展開的一系列社會互動過程為“元進程”、視貫穿社會互動全程的傳播邏輯為社會現實建構的“元動力”。
一、元技術:“可供性”視角下的行動基礎
“可供性”是指行動者的意圖與技術能力之間進行互動從而催生特定行為的可能性,它源于行動者個體的主觀感知與技術的客觀屬性之間的互動。施洛克認為可供性視角可以調和“技術決定論”與“社會建構論”之間的對立關系,將傳播可供性框架看作“設定行動者用技術人工物展開行動的一種限制”。[3]“媒介化”理論強調,媒介具有技術和社會雙重屬性,技術是物的實體性和有用性的統一,技術只有通過人類實踐才能最終實現自身可供性屬性;同時,人類也只有通過擁有技術提供的可供性前提,才能獲得展開社會實踐的物質基礎。
1.設定打開世界的方式
自古以來,人類就通過運用語言、文字、圖畫、聲音等不同類型的媒介認識并改造所處環境,不同類型的傳播介質的獨特屬性決定了人們認識和打開世界的不同方式。技術可供性之間的異質性產生了不同的“時空偏向”,深刻影響著個體對世界的感知和理解路徑。自電子媒介誕生之后,技術可供性飛躍發展,打破了傳播的時空界限,線上與線下、真實場景與擬態環境相互交織,人類感知世界的方式不再局限于口頭傳播或閱讀、想像等,而是變為混合式的“虛擬沉浸”,這種方式的變化是根本性的。
2.連通“橋接”外界的節點
大眾傳播時代,為實現社會關系的互動,人們雖然可以借助電話等介質進行遠距離溝通,但仍然嚴重依賴現實的交通工具去抵達“肉身在場”,才能達成“面對面”溝通的任務。新媒介語境下,具有虛擬和泛在特點的電子網絡成為人們實現社會關系的基本前提,個體通過網絡技術設置“虛擬在場”,和他人、社會群體及外部組織等完成點對點勾連?!白鳛橐环N普遍的社會實踐手段,媒介掌握著不同程度的交往分配資源,社會整體猶如一張依托媒介勾連而成的網絡,各個獨立的社會機制是網絡中的各個節點,媒介好似控制節點的開關”。[4]互聯網時代各種新媒介深度介入日常生活,多類型社交工具廣泛應用,個體學習、工作、消費、娛樂等日常實踐均離不開媒介基礎和技術可供性,媒介最大限度勾連了人與人、人與物、人與社會的多重關系,通過社會各節點之間的多維互動,展開一幅技術可供性視角下的網絡社會應用圖景。
3.構筑行動的日??臻g
戴維·莫利將人們活動的實體空間區分為三個層次,即物理空間、心靈空間和社會空間,他認為傳統媒介如電視等并不會造成這三者的絕對分離,三種空間統一的可能性很大。但新媒介語境下,在由互聯網連接而成的網絡社會中,人們可能處于異質的物理空間或社會空間中,卻在同一個網絡空間相遇,從而實現“同時在場”。人們處于不同的物理空間,卻可通過技術可供性提供虛擬接入,共同觀看、討論和分享同一個主題內容。[5]舊的交往邊界被打破,新的關系和場景建立,這種“共同在場”既構成了人們日常生活的行動空間,還拓展了傳統空間,大大延展了人們日常生活的共通面,并在網絡聯動中產生了新的虛擬社群。列斐伏爾認為空間作為一種產物,并不是某種特定的產品,而是一種關系,[6]按此邏輯,這種虛擬社群既是社會關系的產物,更是網絡社會空間中的獨特景觀。
二、元過程:媒介邏輯下的“社會構型力”
“元過程”概念由克羅茨2007年提出,他認為元過程是“理論性地描述和解釋特定經濟、社會、文化方面和實際變化程度的結構”,可描述媒介傳播的變革和社會變遷之間的“全景式關系”。[7]從現代歷史發展進程看,媒介化進程與全球化、城市化、個人化等現代化進程緊密相連,媒介化本身也成為現代社會的重要特征,媒介邏輯整合了一系列社會制度及人類行為,重構了現代社會的社會關系和生活方式。[8]
1.制度化的“媒介邏輯”
媒介“制度主義”視角持有者認為,媒介有一套獨立的運行制度,其規則就是“媒介邏輯”,該邏輯的一個重要部分包括“格式”,也就是特定媒介如何界定、選擇、組織及呈現其內容材料的方式。普萊斯納則認為“媒介邏輯”存在于行動者的關系網絡之中,由特寫行動者共同建構而成,因此應當從媒介實踐的具體情境中去考察“媒介邏輯”。對照媒介實踐,“媒介邏輯”指不同媒介根據自身需求和傳播規律選擇新聞題材、表達方式、組織方式、運行方式等。羅森布勒2009年提出,媒介化是人類自有傳播行為以來的產物,但是隨著媒介機構獨立性增強及媒介技術的加速發展,媒介制度和相關技術成為了傳播過程中的主導因素?!懊浇榛松鐣巧g社會交往和社會關系的新模式的制度化,包含了媒介化傳播的新模式的制度化”。[9]作為社會物質性基礎的一部分,媒介全面滲入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多個領域,在這種媒介泛在的情況下,不僅媒體自身依據“媒介邏輯”機制運轉,其他社會組織或機構也不得不調整自身行動規律,依據媒介法則安排社會活動。
2.傳播中的“媒介構型力”
赫普針對媒介化機制發展出新的解釋,提出“媒介的構型力”觀點,構型力由兩個過程組成,分別是傳播行動的“制度化”和“物化”,“制度化”與日常行動息息相關,是一種行為的習慣化和秩序化。依賴于紛繁復雜的日常行動,媒介機制及大眾傳播得以展開,并隨實踐情境的多變形成了多種互動關系及多樣化媒介制度?!拔锘眲t指向媒介的物質性,即日常使用技術和設備,如手機、網絡等各類媒介客體產品。從拉圖爾的“行動者網絡理論”出發,赫普認為,媒介可被看作人類傳播行動的物化,媒介作為行動者參與行動過程,并深刻影響人類行動,人與社會的權力關系及實踐運作被“固定在媒介的物質設備當中”。多種媒介所有的構型力相互交織,在不斷的互動、積累和變化中建構出多個領域的社會面貌,呈現出多種網絡形式傳播構型。
3.社會建構與“反建構”
根據吉登斯的“結構化理論”,個人與社會或行動與結構是人類實踐活動的一體兩面,一方面社會及結構為個人行動提供中介,并制約著個人行動;另一方面社會和結構通過個人行動得以構成或實現再生產。社會系統的制度化特征體現為日常接觸的常規性或例行性,行動者通過日常接觸實現連接,完成社會及制度化再生產。[10]在這里結構指的是卷入社會系統再生產中的各種規則和資源,包括配置型資源和權威性資源?;ヂ摼W時代人們通過各種類型的媒介實踐著日常生活,也建構著社會關系及制度再生產,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要素在內的社會結構。同時,這種應用媒介所進行的社會建構也具有約束性和反作用特點,媒介在建構社會結構的同時也被社會結構反向建構。[11]相較于制度化視角,庫爾德利和赫普則更傾向于“社會建構論”,將媒介化過程看作社會和文化建構的動態過程,關注具體的互構過程如何在媒介進程中展開,媒介與社會在建構與反建構的互動中如何塑造出一種新的歷史情境。
三、元權力:關系賦能下的“傳播張力”
作為可供性技術,媒介成為人們行動的物質基礎,媒介化成為與社會進程同構的“元過程”,實現了對社會關系和社會結構的重新建構。媒介本質上是一種“元資本”,在社會場域中展開角力,以其強大的“傳播邏輯”規制其他場域邏輯,體現了“媒介權力”的根本屬性。
1.互聯網場景下的“關系賦權”
曼紐爾·卡斯特提出“傳播力”觀點,認為“媒介即權力”,傳播媒介是一種支配性的力量,可以對個人和社會施加影響、操縱和支配,改變人們對外部世界的感知,實現對客觀世界和社會現實的建構,并作用于外部環境,帶來社會關系和結構發生巨大改變。[12]與傳統社會形態相比,互聯網社會信息技術成為形塑和建構社會的基本力量,媒介邏輯、技術邏輯同構社會規制和文化傳統,個體的認知、交往及行動框架因此發生改變,營造出網絡賦權的全新情境。[13]
2.“媒介元資本”的場域角力
“場域”概念來源于布爾迪厄,他將場域定義為“各種位置之間存在的客觀關系的一個網絡或一個構型”,每個場有自己的邏輯規則,場內的不同位置的占據者展開權力斗爭,依據的是其所掌握的資本的種類和數量——資本就是權力,權力就是資本,資本與場共存。庫爾德利在《媒介、社會與世界》一書中提出,從“新聞場域”出發給予觀照,媒介已成為當下社會一切場域的“元資本”,他將其命名為“媒介元資本”。胡冀青認為,今天的媒介是一支異軍突起的力量,是一種資本,在現實意義上已經超出“新聞場域”框架,形成了一個“媒介場域”。媒介勾連其他一切社會場域,雖然媒介受到來自其他場域資本的影響,自身規則受到制約和削弱,但作為其他所有場域的基礎性“技術座架”,媒介場域必然會對其他所有場域產生反作用。這種“媒介元資本”日益彌散在社會宏觀層面,打破各種地理和關系界限,重構社會行動空間,邀約各種社會關系加入,孵化出不同的關系類型和社會類型,重塑社會場域樣貌。[14]
3.智能時代的“傳播邏輯”
美國學者羅杰斯認為,傳播賦權的實質是個人、組織與社區借由學習或參與合作的機制,獲得掌控與己相關事務的力量,提升個人生活、組織功能與社區生活品質。??聞t認為,權力不能脫離社會關系網絡存在,只有在社會網絡關系中討論權力才有意義和價值,權力只有在人們的社會交往、參與和表達中才能體現和實現,現代社會智能傳播將再造關系圖景??梢灶A見的是,以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應用為基礎的智能傳播時代正在到來,與傳統媒體時代的媒介應用場景相比較,智能傳播下的媒介技術基座將更深地介入日常生活、社會建構及國家治理,媒介邏輯深刻演化為“傳播邏輯”,對社會其他場域的互動和規制力進一步加強,互構性進一步加深。
四、結語
隨著智能傳播進程的加速,“傳播邏輯”必將愈來愈深地嵌入社會生活,重構社會關系、重建個體交往樣式、重組社會形態、重塑社會文化樣貌。作為一種“元技術”,媒介貫穿于社會的整體實踐活動,形成了一種“元過程”,并以關系賦權形成了異常醒目的“媒介元資本”,行使著媒介“元權力”,“媒介化”趨勢繼續增強。與此同時我們還要看到,“傳播邏輯”在帶給人們更大生活空間、更強社會普惠度及更多自主權利的同時,也規制著人類生活,因技術可供性自身慣性帶來算法偏向、信息繭房、隱私暴露等諸多網絡倫理問題,需要人類更深刻更合理地去認識它、掌握它、運用它。
作者:陳杏蘭 單位:華中科技大學新聞與信息傳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