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論文摘要: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2、請自留底稿,所有投稿一律不退。自發(fā)稿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還未收到任何通知可自行處理。
3、文內一級標題序號用1,2,3……,小四號黑體;文內二級標題序號用1.1,1.2,1.3……,五號黑體;余類推。各層次的序號均須左頂格,后空一字距后再接排標題。
4、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5、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fā)”,“2.1”,“3.1.2”,并一律左頂格。
6、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7、本期刊的文獻引證方式均采用頁下注(腳注),采用小五號宋體,每頁單獨編號,注釋中卷次、出版時間、刊期、頁碼一律用阿拉伯數字表示。
8、若文稿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它圖表,請用電腦制作相關內容,并務必保證其中的符號、數字、文字、圖線清晰、規(guī)范。文字橫向排列,并注明頁碼。
9、請投稿人注意,切忌在稿件中出現(xiàn)政治錯誤或泄漏國家機密、技術機密、商業(yè)機密(涉及保密問題的文章需單位開具保密審查證明)等,一旦發(fā)生上述情況,將由作者本人負主要責任。
10、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稿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放在篇首頁左下腳作者單位之前。
地址:寶雞市行政中心2號樓
郵編:721004
主編:霍海利
作者:孫忠印
作者:--
作者:--
作者:孫海
作者:徐啟方
作者:馬鮮萍
作者:楊艷; 李振宇
作者:祝小茗
作者:--
作者:劉平海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被引次數 | 0.067 | 0.023 | 0.076 | 0.012 | 0.013 | 0 | 0.012 | 0.076 |
影響因子 | 90 | 87 | 79 | 81 | 80 | 82 | 83 | 66 |
立即指數 | 4.25 | 3.38 | 3.5 | 3.25 | 3.77 | 4.15 | 5.25 | 1.13 |
發(fā)文量 | 0.02 | 0.072 | 0.073 | 0.042 | 0.025 | 0.043 | 0.043 | 0.048 |
被引半衰期 | 0.4 | 0.5 | 0.3 | 0.5 | 0.5 | 0.3 | 2.7 | 4.6 |
引用半衰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期刊他引率 | 8 | 6.17 | 8.67 | 7.43 | 12 | 5 | 7.67 | 9.13 |
平均引文率 | 1 | 1 | 1 | 1 | 1 | 1 | 0.889 | 0.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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