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在尊重原作的前提下,對來稿有權作必要的修改或刪節,如不同意請注明。未用稿件,恕不回復。三個月后可自行處理。
2、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3、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4、文稿應思想健康、主題鮮明、立論新穎、論述清晰、體例規范、富有新意。
5、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6、稿件刊登時作者署名及順序以稿件為準。稿件有多位作者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投稿后不再變動。
7、得到各類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應在論文首頁標注(基金名稱、編號),并請提供有關批準文件的復印件一份。
8、正文格式和結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類分為:引言、材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4個部分。各層次的編號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
9、插圖數量應適當,要求大小適中,繪制精良,符合規范。坐標圖中要用符號注明所表示的量(斜體)/單位(正體)。圖像須層次清晰。中英文圖號和圖題居中寫在圖的下方。
10、摘要及關鍵詞:文中必須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及結論4個部分內容,要求以第3人稱撰寫200-300字為宜,并附3-8個關鍵詞。有條件者,可將文題、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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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馬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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