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2、插圖與表格:插圖和表格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注明圖題與表題,圖片須提供原圖印刷文件,表格建議采用三線表。
3、本刊有權對所有稿件進行修改,如不同意修改,請在投稿時注明。由于本刊工作量較大,恕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4、來稿要求題材新穎、內容真實、論點明確、層次清楚、數據可靠、文句通順。
5、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6、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7、注釋:主要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須在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最末一字右上方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明序號(例①、②表示),全部注釋按序次排在文末。
8、闡述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進展。這包括實施的具體實驗、調查結果、數據分析和初步結論等。
9、來稿須提供摘要;關鍵詞;作者姓名、工作單位、以及通信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資料。
10、內容摘要篇幅為100~300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應明確指出文章的創新點,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詞。關鍵詞數目3 -8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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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吳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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