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大足石刻研究院;四川美術學院大足學研究院 主辦單位:大足石刻研究院;四川美術學院大足學研究院
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大足學刊》由黎方銀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2016年,由大足石刻研究院;四川美術學院大足學研究院主管、大足石刻研究院;四川美術學院大足學研究院主辦的一本文化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所有投稿在形式上應當符合國家著作權規(guī)定、公認學術規(guī)范和本刊編輯體例。
2、參考文獻應注意引用近兩年國內外及本刊的近期文獻,所引文獻應是作者閱讀過的、主要的、發(fā)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
3、摘要內容從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之后分別填寫。寫成報道性文摘,盡量用量化指標進行描述,請勿籠統(tǒng)泛談。
4、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5、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shù)據(jù),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6、文中插圖切勿過大,圖中文字、符號用印刷字剪貼,字號比正文小一號,圖應標注圖序與圖題(中英文對照),照片要色彩清晰。
7、來稿須具有創(chuàng)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基金項目,國家、省市科研項目及獲獎論文優(yōu)先錄用。
8、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9、來稿請附上作者簡歷,包括真實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單位、職稱(或學位)、職務、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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