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題名要求簡明、具體、新穎,中文題名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并有英文翻譯。
2、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3、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4、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5、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6、來稿格式要求規范,項目齊全,按順序包括:文題、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作者詳細通信地址、郵編、電話和電子信箱。
7、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代表性,表格使用三線表;圖片稿為TIF或JPG格式,像素不小于1M;計量單位請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
8、本刊要求所引用參考文獻不得少于10篇,其中應包括一定數量的國外文獻和近5年的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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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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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亞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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