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國科學院 主辦單位: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福州市閩侯上街高新區海西園,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中國化學會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3個月
《結構化學》由洪茂椿擔任主編,創刊于1982年,由中國科學院主管、中國科學院福建物質結構研究所(福州市閩侯上街高新區海西園,中國科學院海西研究院);中國化學會主辦的一本化工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2、縮略詞使用要符合規范,文中首次出現時要標明中文全稱(英文全稱,縮略詞)。
3、作者簡介需在文稿第一頁頁腳處注明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的簡介,格式“姓名(出生年份一),性別,籍貫,學位,職稱,研究方向。E-mail”。
4、中文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一般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英文縮略語、字符和代號,也不應將原形詞和縮略語同時列出;題名中的外文人名用原文;文稿最好獨立成篇;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
5、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7、來稿文責自負,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表,作者自留備份稿,恕不退稿。本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8、作者投至我刊的文圖稿件均被視為自動承認其稿件系作者本人原創,無抄襲行為,并不包含任何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內容
9、摘要內容應包括研究工作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閱讀全文,就能獲得必要的信息。
10、引言一般不超過300個字,闡明研究目的、研究或觀察依據、國內外研究現狀等。引言部分可引用少量參考文獻,不應進行詳細討論。
地址:福州市閩侯上街高新區海西園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結構化學》編輯部
郵編:350108
主編:洪茂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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