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的引用應遵循合理、正確、充分的原則,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應把握參考文獻引用的相關性,把好量和度,鼓勵優先引用近5年內公開發表文獻。
2、本刊采匿名審稿制度,一般需經編輯初審、專家外審和主編定審三次審稿。
3、正文標題一般分三級: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二級標題用“1.”“2.”“3.”標示;三級標題用“(1)”“(2)”“(3)”標示。
4、各級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左頂格編排,二、三級標題編號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面不加“.”,例如“1”、“1.1”、“1.1.1”。
5、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6、來稿最后需標明作者(編者,譯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詳細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手機號碼,以方便快遞公司投遞樣刊),未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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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9、原稿中圖、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10、行文中的注釋一律使用腳注,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其位置在標點符號前(引號除外)文字的右上角。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僅是參考或引用的文獻等內容一般不作為注釋出現。腳注請用宋體小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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