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2、作者姓名用楷體小四號字,居中。作者署名位于文章題目之下,如有多位作者,右上角用數字“1”“2”……標注,單一作者不用標注。
3、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4、參考文獻應注意引用近兩年國內外及本刊的近期文獻,所引文獻應是作者閱讀過的、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
5、注釋采用頁下注(腳注)的方式。頁下注(腳注)中引證文獻標注項目一般規則為:中文文章名、刊物名、書名、報紙名等用書名號標注;英文中,文章名用雙引號標注,書名以及刊物名用斜體標注。
6、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7、文中的圖、表應具有自明性,并須附相應的英文名。凡涉及國界線的圖件,必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8、提交方式:在提交之前,還可以考慮向其他作者或編輯咨詢他們的經驗和建議,以確保你的稿件能夠符合雜志的標準并提高被接受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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