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主辦單位:內蒙古藝術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80.00
《內蒙古藝術學院學報》由黃海擔任主編,創刊于2004年,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主管、內蒙古藝術學院主辦的一本藝術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4篇,必須是公開發表且在文中確實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
2、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3、題目:簡明確切地反映論文的特定內容,一般不超過30字,不得使用不常見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代號和商品名稱。
4、來稿務必論點明確,文字精煉,數據可靠,(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英譯)、作者單位(英譯)及郵政編碼、中文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5、來稿請勿一稿多投。本刊處理稿件自投稿日起以3個月為限,逾期如未接到采用通知,請自行處理。稿件概不退還,煩請自留底稿。
6、注釋:是作者對文章某一內容或詞語的必要解釋或說明,其內容或詞語應以加圈數字的上標形式順序標出,注釋性文字按順序置于參考文獻之前。例:機聯網絡①。
7、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8、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9、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
10、來稿務求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邏輯嚴密、層次分明、文字精煉。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101號
郵編:10010
主編:黃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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