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限于主要參與論文的寫作、實驗操作、數據采集和處理,并能對文稿內容負責、解答有關問題的責任者。作者的排列順序由供稿者確定。
2、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3、正文中所有字符均使用中文、英文或其他插入的文本符號,禁止使用小圖片代替有關符號。
4、基金項目: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注于文章首頁,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編號:30271269)”。
5、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圖分類號和關鍵詞。其中,中文摘要應在200字以上,內容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英文摘要應有與中文摘要對等的信息量(不少于100個實詞)。
6、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7、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8、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9、帶圈數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10、參考文獻為作者撰寫文章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在正文中以參考文獻首次出現的順序編號,并在相應位置以數字加方括號的上標標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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