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選題應把握已有研究進展,提出所需研究的科學問題和實踐或政策意義,要有方法與理論等方面的創新性。
2、務必于稿件文題前注明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最后學位、當前職稱、專業方向、通信地址、聯系電話,E-mail,如為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亦請注明)。通信作者與第一作者簡介相同。
3、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
4、摘要應直接給出研究目的,用一句話概述即可。研究方法、研究結果必須詳細具體,研究結果包括具體數值或趨勢,被確定的關系,得到的效果、性能等。結論是對結果的分析、比較、評價、應用、提出的問題等。
5、引文標示應全文統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6、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并以注釋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7、百分數和幾分之幾,一律使用“%”和“x/x”,而不用“百分之五十”、 “四分之一”。另x% - x%不能省略成x- x%。
8、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9、文章質量和語言表達:征稿的文章應具備高質量的寫作水平,語言表達準確、簡潔、清晰。注意規范使用專業術語,避免錯字、語法錯誤等問題。
10、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引用、參考的文獻目錄。參考文獻應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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