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2、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3、文稿務求內容精煉,論點明確,論證嚴密,數據準確,文字簡練、規范,標點正確。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5、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6、來稿要觀點鮮明,數據準確,校對無誤。投稿前請您認真校對自己的文章,尤其是專業術語,以減少不必要的錯誤。
7、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8、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稿應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基金項目名稱、編號,放在篇首頁左下腳作者單位之前。
9、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空格隔開。英文摘要中,作者姓名的中文拼音,姓前名后,中間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
10、在同一處引用多篇文獻時,各篇文獻的序號在方括號內按從小到大的順序全部列出,序號間用逗號隔開;如遇連續序號,用波浪號連接起止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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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430072
主編:肖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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