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經濟法學科;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經濟法學科;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
半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298.00
《鄉村振興法治研究》由盧代富擔任主編,創刊于2011年,由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經濟法學科;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主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經濟法學科;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計量單位使用我國法定計量單位,公式及中外文字符務必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等,易混淆字符第一次出現時用鉛筆注明。
2、正文:文稿應具科學性、實用性,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晰,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正文中的一級、二級、三級標題均要求單獨一行,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如:1,1.1,1.1.1。
3、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4、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5、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6、論文類文稿一般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自稿件發出3個月屆滿時未接到稿件采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稿件。
7、作者限于主要參與論文的寫作、實驗操作、數據采集和處理,并能對文稿內容負責、解答有關問題的責任者。作者的排列順序由供稿者確定。
8、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9、參考文獻:執行國標“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7714-2005)”,中文參考文獻需要有英文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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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盧代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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