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為提升學術品格及貫徹學術標準,實行三審終審制,以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篇來稿。
2、作者需提供200-300字的內容摘要,3-6個關鍵詞。
3、文題力求簡明,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不超過20個漢字。
4、正文文字請用宋體五號;獨立引文用仿宋五號(起四回二)。
5、來稿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
6、計量單位執行GB3100/3101/3102-1993《國際單位制及其應用/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一般原則(所有部分)量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并以單位符號表示。
7、注釋:以尾注形式進行注釋,在文章中相應出處的右上角用①等標識。
8、參考文獻格式請參考本刊已刊發文章。
9、確切的論點與論據:征稿的文章應明確闡述作者的論點,并通過適當的論據和數據進行支持。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的結合將增加文章的說服力。
10、創新性與獨特性:征稿的文章應具備一定的創新性和獨特性,可以是對現有理論的擴展、對實踐案例的深入剖析,或是對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領域的新觀點和新方法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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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陳樹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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