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不同意編輯修改稿件者,請在來稿中注明。本刊實行同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編輯部一般在收到來稿后3個月內將審稿結果通過郵件告知作者。
2、文稿應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字精煉,嚴禁抄襲。
3、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1級標題用 1……,2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設2至3級,不超過4級。文內標題力求簡短,一般不超過15個字。
4、注釋請置于正文內(加圓括號);參考文獻請按本刊格式要求進行標注,不要采取腳注、尾注形式,直接按序列于文末即可。
5、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6、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7、重要的或后文將提及的公式,應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序號,序號加括號;推導過程的中間步驟應盡可能忽略,各種符號應遵循有關規則;特別注意參數和變量的符號(包括下標),參數和變量字體均為斜體。
8、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9、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10、如論文為科研基金項目成果,則應在“作者簡介”后的下一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地址:重慶渝中區中山四路36號(市委大院內)
郵編:400015
主編:徐鳴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重慶渝中區中山四路36號(市委大院內),郵編:400015。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