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2、擬刊登的稿件,編輯部會及時將錄用通知單及修改意見反饋給作者,作者應及時將修改稿返回編輯部,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超過3個月期限未修回,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3、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4、圖表上符號要清晰注出,所視部位與背景對比度要大。圖上符號與正文完全一致,函數圖的縱橫坐標所代表的物理量要注出其中文名稱、代表符號及法定計量單位(與坐標位置平行寫出)。
5、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6、稿件接受后,所有作者須親筆簽署《罕見病研究》論文著作權轉讓協議,將原件掃描/拍照后上傳至本刊稿件處理系統。編輯部對授權文章具有匯編權、印刷版和電子版的復制權、翻譯權、網絡傳播權、發行權及許可文獻檢索系統或數據庫收錄權。
7、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8、題目: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和代號等,如必須使用,應在文中第一次出現時,對其作出通俗易懂的說明。
9、臨床研究應在實施前于WHO或中國臨床試驗注冊中心注冊,研究性文章推薦參照國際醫學研究報告規范進行撰寫,包括《生物醫學期刊投稿的統一要求》(普適性)、CONSORT聲明(針對隨機對照試驗)、STARD聲明(針對診斷性試驗)、STROBE聲明(針對觀察性研究)或PRISMA聲明(針對系統綜述和Meta分析)。
10、參考文獻的標注方法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正文部分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連續編碼,并在文章對應處標示出該參考文獻的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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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蔣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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