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辦單位:中國公共安全雜志社
季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中國公共安全·學術版》由劉茂擔任主編,創刊于2005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主管、中國公共安全雜志社主辦的一本政治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2、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3、稿件需具備思想性、原創性、前沿性,遵循學術規范,憑事實和數據說話。
4、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本刊的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執行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5、來稿最后需標明作者(編者,譯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詳細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手機號碼,以方便快遞公司投遞樣刊),未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6、自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個月內未獲用稿通知,即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一經錄用,編輯部有權出于版面需要對稿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7、稿件須有“摘要”(中、英文),用以準確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研究的問題、研究目的以及論點、論據和結論,字數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內。
8、注釋格式與順序為著者(含整理者、點校者)、書名(章節數)、卷數(章節名)、版本(出版社與出版年月)及頁碼等。
9、文稿須附中文標題,不宜超過20字。若論文課題為基金資助項目,請在標題下方注明基金名稱及編號。
10、圖表每篇文稿附表一般不超過4個。表題置表的上方,表注置表的下方。一般使用三線表(即頂線、表頭線、底線),如有合計項,可以加一條分界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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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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