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主辦單位: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社
半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300.00
《中國紀檢監察》由林白芹(總編)擔任主編,創刊于1988年,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管、中國紀檢監察雜志社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作者在投稿后30個工作日內未接到本刊編輯部通知的,可自行處理。受限于本刊人力物力,未被刊用的來稿不作退稿通知,請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2、一級標題用“一、二、……” 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3、題名。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緊扣文章主題,用語用詞嚴謹規范且利于網絡檢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和代號。
4、論文所引文獻的注釋必須規范,準確標明作者、文獻名稱、出版社或出版物的名稱、出版或發表的時間、頁碼等。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方式,注釋序號使用1、2、3……標示,每頁單獨排序。
5、稿件應在首頁以腳注形式注明作者中文姓名、工作單位、學位、職務或職稱、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宅電、單位電話、手機)、電子郵箱等。
6、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不空泛,術語規范,一般400字符內。
7、獲基金及獲獎稿件: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
8、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9、按照國家標準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盡量使用阿拉伯數字。
10、原創性:雜志通常尋求原創內容,因此確保您的稿件是您自己的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地方發表過。如果您引用了其他作品或參考資料,請確保進行適當的引用和注明來源。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甲2號
郵編:100053
主編:林白芹(總編)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廣安門南街甲2號,郵編: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