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文獻,僅列作者親自閱讀過的公開刊物發表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者,原則上盡量引用近5~10年內的原創性文章。
2、圖表編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圖表標號依次排列,如表1、表2、表3,圖1、圖2、圖3,圖中的各部分中文或數字標示應置于圖標題之上。
3、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
4、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5、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6、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7、文稿引文務須準確,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先后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外加方括號。
8、來稿中以下項目應完整:題名、作者姓名及機構名稱、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英文題名、作者英文姓名(漢語拼音)及機構名稱、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并附有作者簡介、基金項目、聯系方式等。
9、論文為課題項目者,須在標題末尾處標注*(上標),并與當頁末尾*鏈接,*后寫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項單位課題(課題編號:)階段性成果。
10、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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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091
主編:張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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