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市級、院級科研課題等。獲得基金項目省市各級科研課題立項的文章應注明其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2、單位推薦信應注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
3、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4、摘要(100~200字)和關鍵詞(3~5個):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勿出現本人(文)認為等字樣。多個關鍵詞之間以分號隔開。
5、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6、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或引用的文獻,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列在正文之后,并在正文對應處右上角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序號]”(上標形式)。
7、稿件要求主題突出,論點明確,數據可靠,內容充實,層次清晰,結構完整,論證嚴謹,文字精煉,標點準確。
8、表格采用三線制;圖幅一般為40mm(高)×50mm(寬),方框坐標圖的橫縱坐標應間隔合理、標識清晰,標目通常采用物理量名稱或符號和相應單位表示。
9、稿件正文中不得出現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10、原則:題名應確切、簡練、醒目,在能準確反映論文特定內容的前提下,題名詞數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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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崔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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