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研究中心;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復旦大學分中心 主辦單位: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研究中心;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復旦大學分中心
半年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中國周邊外交學刊》由石源華擔任主編,創刊于2015年,由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研究中心;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復旦大學分中心主管、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研究中心;國家領土主權與海洋權益協同創新中心復旦大學分中心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資料翔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文字表述規范、流暢,絕無抄襲的內容。
2、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3、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4、參考文獻按文中出現順序編號,內部資料和未發表文獻不可列為參考文獻。引文內容須與原文獻核對無誤。
5、圖表中第一次出現的縮寫詞或樣品代號應在圖注或表注中給出全稱或解釋.圖表應緊隨其在正文中出現的段落之后或之前,不可為了放置圖表而用換行強行斷開段落內文字,也不要集中將圖表排在正文之后。
6、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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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是用于概括與揭示論文主要信息的,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論和意義等,或者是研究目的、主要觀點、論證過程、結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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