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內容上應當選題適中合理、論證充分有力、邏輯清晰明了、結構嚴謹周密、數據真實可靠,具有一定的學術創(chuàng)新性和必要的學術深度。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按文中出現的順序統(tǒng)一編號,并列于文后。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英文加“,et al”),外文作者采用姓前名后格式,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3、文章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添加副標題),文內標題或小節(jié)的層次序號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4、文中注釋一律采用頁下腳注,用阿拉伯數字編序,注明作者、書(或文章)名、出版單位(或期刊名)、出版年份(或第*期)、頁碼(請遵循GB/T771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2015年)。引用古籍稿本、抄本、刻本、影印本的,只注版本卷次,不注頁碼。
5、第一作者必須注明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歷、從事的研究方向或領域;通訊作者必須注明其職稱、學歷以及從事的研究方向或領域。
6、摘要應寫成報道式摘要,字數為500字以上,采用第三人稱表述,重點報道論文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論文所得出的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具體結果和結論;研究目的可用一句話概述,但研究結果和結論必須詳細、具體;專業(yè)領域內專家和學者共知的內容不能寫入摘要。
7、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8、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chuàng)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9、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10、數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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