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2、稿件寄出3個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3、本刊所有來稿須為原創未公開發表的稿件,署名、圖片等版權須無爭議,文章觀點新穎、論據充分、文字精煉、數據準確、論證嚴明。
4、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5、論文題目應當簡潔明了,反映論文的主旨。論文題目應便于讀者檢索、轉抄和引用,中文題名不宜超過20個字;外文題名不超過10個實詞。不宜采用抒情意味、反問意味的主標題和副標題。
6、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7、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8、論文責任者需清楚說明變更作者署名的原因,并向編輯部提交所有作者對增加或刪除某個作者表示同意的聲明以及單位證明,聲明內要列出每位作者各自對研究及論文的貢獻。
9、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10、每篇稿件須有不超過200字的摘要,客觀陳述全文的中心內容,不進行評論。摘要中避免出現“本文”、“作者”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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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錢榮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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