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只刊登首發稿。為保證作者的署名權和知識產權,作者和課題負責人應在《稿件登記表》上簽名。本刊編輯部對來稿有文字修改權,對所發稿有版權。
2、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多個作者之間用分號隔開,同一作者的介紹之中不出現句號。如有通訊作者,請標明。
3、標題層次應分明,文中節段層次序號分別用“1”、“1.1”、“1.1.1”,一般以三級為宜。文內接排序號用圓圈碼,如①、②、③……表示。
4、論著應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不超過400字,英文摘要與中文摘要相對應。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
5、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6、注釋: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釋義性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略形式,其序號為①②③……。
7、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應區別明顯。
8、資助課題的基金項目及編號(編號寫在網括號內),通訊作者姓名、辦公電話號碼及Email地址,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職務、辦公電話號碼和Email地址等。
9、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新觀點的表意明確、實在的小短文,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
10、文章結構:稿件應包括標題、摘要、引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結論、參考文獻等部分。其中,摘要應簡明扼要地介紹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引言應明確研究背景與目的;材料與方法應準確描述實驗設計、樣本選擇、數據收集和統計分析方法;結果和討論分別闡述實驗結果和對結果的解釋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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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郝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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