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數字、量和單位的使用必須按國務院《關于在我國統計表實行法定計量單位的命令》執行,不許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2、篇名要簡明、具體、確切,一般不超過20個字,且應避免使用縮略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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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摘要應按“四要素"書寫,即:目的、方法、結果、結論;綜述文章可不按“四要素"書寫。中、英文摘要應300字左右,英文摘要300個單詞左右。
5、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中文參考文獻須有對應的英文列于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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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文稿引文務須準確,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先后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外加方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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