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職能管理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企業工商管理的概述
企業工商管理的含義就是企業管理人員通過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的管理方法以及企業的管理制度、模式等,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為企業制定出科學合理的過程。對于企業經營來說,企業工商管理能夠規范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各種行為標準,主要包括日常工作、財務狀況、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方面。企業工商管理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管理的工作效率,還可以保證管理質量,幫助企業實現利益最大化。由于我國的社會經濟在不斷發展,以往的工商管理方法已經不適應形勢的發展,因此,企業需要與時俱進,改善公司管理的方式,發揮各職能的作用,推動企業持續、穩定的發展。
二、工商管理不同職能之間的關系
(一)工商管理部門管理和引導之間的關系
通常情況下,管理職能屬于工商部門對企業行使的主要職能。但行使該項職能需要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積極的引導,才能真正發揮職能作用。總體來說,工商部門的管理和引導之間的關系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門需要引導所管理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按照正確的方式展開工作。此外,還要帶動弱勢產業共同發展,引導企業發展對當地經濟具有促進作用的產業;另一方面,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將發展飽和的產業進行分流,拓展外地市場。為弱勢產業積極引進資金,采取必要的政策扶持,從而促進企業的全面發展。
(二)工商管理部門管理和服務之間的關系
二十多年來,一直從事財政部門財會管理工作,曾發表過十幾篇經濟和財會管理論文,并獲“中國城市期刊優秀論文”評選一等獎。在實踐中,為滄州市政府撰寫了多篇有關財政經濟和企業發展的調研報告,受到河北省財政廳和滄州市政府的表彰。
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國際金融市場動蕩多變,世界經濟增速明顯放緩,國際經濟環境中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各國政府相繼采取金融援救計劃,對我國經濟的影響不斷顯現。在這一過程中,財政的杠桿作用發生了新的變化,對適度積極、統籌考慮的財政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地方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面對新情況、新問題,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大財政服務,為地方經濟服務,成為一個新課題。筆者擬對此作一些簡要的分析,以供同行業人士參考和借鑒。
一、地方財政部門會計管理工作的職能
財政部門既是國家行政機關,又是綜合執法部門。因此,財政干部要按行政法依法行政。行政法分為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法和行政程序法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規定了執法權限,即“三定方案”中規定的行政職能;第二部分主要規定了怎樣執法,包括預算法、會計法、采購法、注冊會計師法等;第三部分主要規定了執法的步驟程序。
那么,根據行政法規定,地方財政部門應該如何開展會計管理工作呢?具體來講,一是依據政府“三定方案”中明確的會計管理職能(十三條);二是依據《會計法》賦予的會計管理職能,2007年7月1日實施的《會計法》七章五十二條明確規定:“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以及會計管理機構的權力和責任”,已經成為指導會計管理工作的最高準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方針,推進創新步伐,以創新促發展,實施科技興公司戰略,充分調動和發揮全員開展“三大創新”活動的積極性,實現企業跨越式發展的奮斗目標,根據上級科技管理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能
第二條公司設立“科技管理委員會”,下設技術成果評審委員會和管理成果評審委員會。管理機構設置如下:
1、公司科技管理委員會
主任:公司
【內容提要】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來興盛于英、美等西方國家的一種新的公共行政理論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來西方規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體指導思想之一。它以現代經濟學為自己的理論基礎,主張在政府等公共部門廣泛采用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競爭機制,重視公共服務的產出,強調文官對社會公眾的響應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導在人員錄用、任期、工資及其他人事行政環節上實行更加靈活、富有成效的管理。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因而對我國行政管理的理論和實踐不無借鑒意義。
【關鍵詞】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傳統公共行政
【正文】
從本世紀70年代開始,曾經主導西方公共行政領域近一個世紀之久,并被譽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傳統或稱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環境的越來越嚴峻的挑戰,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層體制愈來愈不能適應迅速變化的信息和知識密集型社會和經濟生活,其賴以建立的兩大理論基礎——威爾遜和古德諾的政治—行政二分論和韋伯科層管理論均無法回答和解決政府所面對的日益嚴重的問題和困難:政府財政危機,社會福利政策難以為繼,政府機構日趨龐大臃腫,效率低下,公眾對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敗”論開始占主導地位。
正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一種新的公共行政理論、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兩國應運而生,并迅速擴展到西方各國。與以往傳統的公共行政框架內進行的變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對現存行政管理體制和方式進行某種程度的局部調整,或僅僅是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減少行政費用開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對傳統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種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論基礎
論文關鍵詞:行政關系;行政法律關系;行政權;管理;控權;平衡
論文摘要:行政法學的研究核心是行政權力,行政法學領域基礎概念行政關系和行政法律關系的研究也避不開行政權力。行政權力的法律屬性決定了行政關系和行政法律關系也必然同屬法律關系范疇。因此行政關系和行政法律關系的關系應變更為:行政關系是行政法律關系的前身,行政法律關系是行政法繼續調整行政關系的結果,是一種“法律關系”的法律關系。
一、行政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研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行政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研究現狀
行政法的調整對象,即行政主體在實現國家行政職能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有學者作三大類概括:行政權力的創設、行政權力的行使以及對行政權力監督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并將其稱為“行政關系”,其性質屬于事實關系。行政法對此類事實關系予以調整形成行政法律關系。這種認識是對行政關系、行政法律關系范圍最廣義的理解。有學者作兩大類概括:行政管理關系和行政法制監督關系,并將其統稱為“行政關系”,其性質屬于事實關系。行政法對這種事實關系加以調整形成行政法律關系。這種對行政關系和行政法律關系的理解窄于第一種,因為它沒有涉及由于行政權創設而形成的社會關系。有學者另作兩大類概括:行政關系和監督行政關系,二者均屬事實關系,但對行政關系作了很窄范圍的限定,只相當于上述第二種理解中的“行政管理關系”,而且強調行政法律關系僅指由行政法規范調整的受國家強制力保障的行政關系。而對監督行政關系調整后形成的是“監督行政法律關系”。
(二)行政關系與行政法律關系研究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