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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中、省駐平有關單位:
為了防御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和《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重大意義
氣象災害是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我市屬氣象災害高發區,年平均雷暴日數35天,年最高雷暴日數達44天,每年大到暴雨日數達9天,冰雹日數達28天,大風天數達29天。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現代化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氣象災害造成的災害程度也在不斷加劇,因氣象災害導致的人員受傷、火災、信息系統癱瘓等事故時有發生。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是防御自然災害風險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氣象災害風險控制和災害防范的前提和基礎,也是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的基本依據。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從構建“和諧”的高度,切實提高對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堅決采取有效措施,科學組織,依法管理,認真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為我市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認真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種規劃、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危險環境等建設項目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特別是對新建、擴建和改建建設工程必須在項目動工前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確保公共安全。我市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主要內容是雷電、暴雨、洪澇、干旱、風災、連陰雨、高溫、寒潮、霜凍、冰凍、雪災、雹災、霧災。評估的具體范圍是: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構)筑物;
(二)煤礦、供電、化工企業,貯存燃油、燃氣、火工等易燃易爆場所;
(三)郵電通信、交通運輸、廣播電視、醫療衛生、金融證券、文化教育、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體育、旅游、游樂場所以及信息系統等社會公共服務設施;
(四)城鄉、重點領域、區域發展和建設規劃;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區域結構調整區劃;
(五)其他依法需要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場所和設施。
上述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氣象行政許可時,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第六章第條的規定,向氣象主管機構提交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報告。
三、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程序
對按規定需要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各級建設、氣象主管部門應當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納入項目審核與竣工驗收許可制度,做到事前評估與事后審驗相結合,充分發揮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在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凡屬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范圍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或初步設計時應同步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辦理程序如下:
(一)建設單位到當地氣象主管部門辦理氣象行政許可申報;
(二)當地氣象主管部門應根據建設工程項目類型、類別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該項目是否需要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或雷擊災害風險評估的意見;
(三)氣象災害風險評估項目,由建設單位與具有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資質的法定機構簽訂有關合同。評估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技術規范等相關標準,并對評估結論負責,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機構應在簽訂有關合同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評估結論;
(四)建設單位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結果報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四、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市、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領導,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領導小組和專家評審組,氣象、發改委、建設、規劃、安監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切實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落到實處。
(二)靠實部門職責。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是社會公共安全保障的一項重要工作,涉及面廣、責任重大,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的組織、監督和管理,建立并落實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規范和工作流程,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嚴格執行上級物價部門核準的技術性服務收費標準和市政府規定的有關項目減免收費政策,確保風險評估工作順利開展。發改部門在審批重點建設項目、易燃易爆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作為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論證的重要條件,對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者申請報告中未包括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的項目,不予立項、審批、核準。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在進行項目規劃建設許可時,應將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合格作為前置條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執法監督,督促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強化氣象災害事故責任追究,對在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中沒有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義務,造成氣象災害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科普宣傳。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介,積極宣傳氣象災害的危害、預防、控制等方面的知識,要深入社區、鄉村、學校等廣泛開展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的氣象災害防御意識,提高城鄉居民的自身防護能力,努力營造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良好的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