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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轉型綜改、擴權強縣試點工作及全省統計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統計管理體制,保障“企業一套表”及聯網直報改革等工作的順利開展,提高統計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統計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明確任務,加強新形勢下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提高新形勢下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統計是市委、市政府進行科學決策,對經濟社會實行宏觀調控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新形勢下,統計工作職能重要,責任重大,作用更加突出。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統計工作對全市轉型跨越發展的重要性,真正把統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重視和支持統計部門的工作,提高科學組織領導統計工作的能力,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咨詢、監督的整體功能。
(二)進一步明確新形勢下統計工作的任務和要求
當前統計工作要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轉型跨越、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全力服務于轉型綜改、擴權強縣、行政體制改革三項中心工作,做好基本單位名錄庫、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和統一數據平臺建設“四大工程”,要以市統計局牽頭,建立健全基層統計機構和網絡,開展第三產業統計調查,創新完善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分解考核和經濟運行監測機制,完成擴權強縣試點縣統計工作的對口銜接運行,著力研究解決新形勢下統計工作面臨的困難與問題,以強有力的舉措實現統計工作引領轉型跨越發展。
(三)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
全市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行政首長是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統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改革發展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支持統計部門依法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權。各單位一把手和分管領導要經常過問統計工作,幫助解決好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從組織建設、業務建設、依法行政、科技手段等方面保障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進一步發揮新形勢下統計宣傳工作的重要作用
要把統計宣傳作為新形勢下正確認識統計、應用統計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及時客觀報道統計事實,積極傳播統計信息,營造全社會支持統計的氛圍,不斷提高統計能力,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高政府統計公信力。
二、條塊結合,分工協作,推進統計管理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一)改革現行統計管理制度,實施鄉鎮、街道辦事處“在地統計”
“在地統計”的目的是:如實、全面、充分地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現區域統計資源整合,進一步發揮統計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在地統計”的范圍是:本行政區范圍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以及納入統計范圍的個體工商戶和居民。“在地統計”的方法是:由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工作站按照統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范圍內的調查對象開展統計設計、統計調查與數據審核、匯總和上報。“在地統計”的內容是:各統計工作站在做好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和區域經濟統計調查的基礎上,做好有關數據的銜接、規范和管理。“三上”企業按聯網直報改革要求直接上報,數據由市統計局反饋至其所在地統計工作站。
(二)加強部門統計工作,落實機構、人員和統計職責
各部門在統計業務上受同級政府綜合統計部門的領導,要設立統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統計人員,負責組織協調本部門各職能機構的統計工作,完成政府統計機構的統計調查任務,及時收集、整理、提供統計資料,并對提供的數據質量負責。各部門專職統計人員,在統計業務上由統計部門指導和所在部門管理。
有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行業內經濟體的統計上報工作。發改局、經貿局、住建局等要加強重大項目投資統計工作,確保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全面及時上報,要加強商貿流通、住宿餐飲行業統計管理,完善對第三產業經濟運行監測;農委、畜牧局要加強對全市種植、養殖情況的量化分析,完善基層監測網絡和手段;住建局、煤管局要加強對監管企業的統計上報工作,提高煤炭產量、基本建設投資額等指標的數據質量;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要規范民營企業的統計行為,做好“三下”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具有注冊登記職能的主管部門,要定期向統計局提供企業、項目登記備案信息。各主管部門在向省、晉中市上報納入目標責任考核的主要指標前,要向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并寫出指標落實情況說明和在全省、晉中市的排位分析;在向上級部門提供定期統計資料的同時要抄報市統計局備案。
(三)建立統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數據銜接調度。
市政府牽頭定期進行工作協調,充分發揮政府綜合統計和主管部門統計的雙重作用,處理好主管部門統計與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兩方面數據銜接的關系,條塊結合,分工協作,形成合力,促進全市統計工作全面有序開展。
(四)強化考核獎勵,健全統計工作評價機制
市統計局要制定和完善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工作評比考核與獎勵辦法,年終兌現,促進以鄉鎮、街道辦事處為基礎的“在地統計”管理工作正常運轉;定期對部門統計和基層統計單位報表報送情況進行通報,年底根據統計基礎工作、報表時間質量、統計法制和調查分析等各項具體工作進行量化考核。
三、健全機構,完善網絡,促進基層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
(一)成立介休市服務業調查中心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統計局<關于加強和完善服務業統計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晉政辦發〔2011〕111號)文件要求,為健全統計調查體系,加強對服務業發展的研究監測,促進經濟轉型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成立介休市服務業調查中心。其承擔的工作職責是:與省、晉中市統計局服務業調查機構對口銜接,結合我市服務業發展實際,組織、協調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開展,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等。
(二)成立介休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
為保證全國實行的統計系統“企業一套表”和聯網直報工作順利開展,加強統計源頭數據質量控制,及時掌控企業各項經濟指標,提高企業規范管理水平,成立介休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其承擔的工作職責是:與省、晉中市統計局企業調查機構對口銜接,對全市企業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對“三上”企業統計人員進行考核、管理、評比、獎懲,收集重點監控企業報表,開展經濟運行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重點監控企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等。
(三)加強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工作站工作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落實省、晉中市統計局關于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標準化建設要求,建立健全基層統計網絡和數據上報渠道,分管副職兼任工作站站長。要確保統計工作站機構、辦公用房、人員、設備“四落實”;統計工作固定專人負責,行政區人口在三萬人以上的,至少配備兩名專職統計員,行政區人口在三萬人以下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統計員,專職統計員應從具備統計或財會專業素養、有較強工作能力和有較高責任心、事業心的人員中選用,專職統計員的調整及調動須征得市統計局同意并備案。每個村、社區也應確定至少一名統計員從事統計工作,在普查、抽樣調查期間配備足夠數量的輔助調查員。
按照“在地統計”改革要求,統計工作站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內的統計工作,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工業經濟、農經、人口計生、集鎮建設等方面的統計工作受統計工作站的領導,數據審核由統計工作站統一安排進行。主要領導要做好協調管理工作,確保數出一門,不重不漏,確保各項統計指標落實到位。鼓勵鄉鎮、街道辦事處培植、扶持新的經濟體,今后鄉鎮、街道辦事處轄區內每新增一戶“三上”企業,市政府給予一萬元獎勵。
(四)規范完善各類對象統計調查制度
各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等相關統計調查對象,應當自覺接受統計部門的管理和監督,成立統計工作領導機構,配備相應的具有統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統計人員。按照統計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統計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上報、交接、檔案管理和工作責任等制度,全面、及時、準確地向統計機構提供統計資料。
四、量化考核,加強監測,增強統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一)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分解與考核制度
要把省、晉中市給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目標分解到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落實到基層。以統計部門牽頭,研究建立反映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指標體系,分解到位,形成對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落實進度、序時跟進、完成質量、創新超前的評價辦法,對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要定期在全市新聞媒體公布,年終作為考核相關單位、領導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
(二)切實提高統計部門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
各級統計部門要緊緊圍繞全市發展大局,緊緊圍繞轉型綜改、擴權強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3個試點工作,積極開展統計調查研究,深度挖掘信息資源,整合、管理和開發好統計工作成果。要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民生改善等領域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進行密切監測、認真研判,多出分析精品,不斷提升統計服務的能力和水平,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管理,為社會各界需要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務。
五、科學管理,強化培訓,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統計隊伍
(一)科學管理
要進一步探索完善統計員隊伍管理模式,要建立健全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統計工作站人員、企事業統計員、輔助調查員以及部門統計人員的分類管理機制,制定監督、管理、考核、獎懲等辦法,目標到崗、責任到人,做到有安排、有落實,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獎勵與補助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由市統計局制定考核標準,根據統計員隊伍人數動態管理,報市政府批準。
加強對“三上”企業統計人員的管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業及住宿餐飲業企業、資質以內的建筑業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是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當前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對“三上”企業統計信息需求不斷增加,但由于現代企業制度尚未普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等原因,存在著企業基礎財務統計資料不全、統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人員調整頻繁等問題,嚴重影響統計數據質量和可信度。因此對“三上”企業和統計人員提出如下要求:⑴企業配備統計員時,應當從具備統計或財會專業素養、有較強工作能力和有較高責任心、事業心的人員中選用,每個“三上”企業必須至少配備1至2名專職統計人員,并做到隊伍穩定、人員固定。⑵“三上”企業統計員由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審查、確定,參加培訓并獲得《統計從業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企業現有統計員符合條件的,由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認定后,企業可以繼續聘用;對不符合條件、完不成統計工作任務的,由市統計局建議企業解聘或調離崗位。市統計信息服務中心負責統計人員統一招考,錄用、派遣,幫助企業搞好統計工作。由信息服務中心派駐企業的統計人員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由企業按相應標準支付,企業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用。⑶統計員接受企業和統計信息服務中心雙重管理,企業與統計員簽訂勞動合同,統計信息服務中心與企業簽訂統計工作及統計員的管理、考核協議。
(二)強化培訓
“三上”企業實行“企業一套表”和聯網直報改革,市統計局要采取“走出去”與“請進來”、崗前培訓與在崗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強化對統計人員專業技能培訓力度;要組織各級各部門統計人員學習統計專業知識和相關理論,加強企業統計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的培訓。進一步提高全市統計隊伍的業務綜合素質,不斷更新思想觀念,改進工作方法,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思想作風過硬、統計素質優良的統計隊伍。
六、健全制度,嚴格執法,營造依法統計的良好環境
(一)加大統計普法力度
要做好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知識的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統計法律意識,形成全社會關注統計、重視統計、支持和配合統計的良好氛圍。要按照“六五”普法的總體要求,創新載體,豐富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地做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要注重對各級領導干部和企業法人的統計普法,全面提高統計法律素質,帶頭學法、知法、用法。
(二)強化統計執法工作
要進一步加強統計法制工作,統計部門要建立經常性檢查、綜合檢查、專項檢查相結合的統計執法制度和體系,構建統計執法的長效機制。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統計部門和監察、司法等部門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協作配合,切實抓好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規范統計報表管理
各級統計機構必須嚴格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報表管理的要求,按照統一的統計標準、調查方案和操作規范組織實施統計調查。
(四)建立統計工作督查、巡查制度
進一步加大統計監督檢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單位統計法律法規、統計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對統計機構設置、統計人員配備和經費落實、統計數據質量等情況進行督查、巡查。依法處理各種統計違法違紀行為,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切實保障統計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