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強化市域非公經濟商會建構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縣(區)委、人民政府,市委有關部委,市直有關部門及中央、省駐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國家綜合檔案館工作的意見》(辦發〔〕75號,以下簡稱《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國家綜合檔案館工作,全面提高檔案管理和服務水,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貫徹《意見》的總體要求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工商聯工作的意見》(發〔〕36號)精神,全面加強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各類商會建設,支持鼓勵各類商會組織健康發展,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商會工作的重要性
各類商會是由同一行業、同一地區、同一籍貫經商人員自愿自發組成,介于政府與市場、企業之間的社會組織。近年來,全市商會組織和會員企業發展迅速,涉及領域廣泛、服務功能延伸、社會影響擴大,在提供政策咨詢、反映會員訴求、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推動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支新生力量。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商會工作,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商會工作重要意義,進一步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水,切實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商會改革發展的政策,為非公有制經濟商會的健康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明確商會發展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鄧小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轉型跨越、促進科學發展,建設小康、和諧、文明、生態”這一主題,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理順隸屬關系,強化服務功能,加強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逐步建立體制完善、結構合理、制度健全、行為規范的商會體系,充分發揮商會在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2.主要目標。各級政府要將商會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力爭“十二五”期間,在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各個領域、各個行業建立健全各類基層商會組織,形成以市級為依托、縣(區)為支撐、鄉鎮(街道)為基礎,覆蓋全市的行業商會、協會和異地商會網絡體系,基本形成適應我市產業特點和企業發展需要,結構合理、覆蓋面廣的各類商會布局。
3.總體要求。堅持市場化發展方向,健全體制機制,完善政策,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優化結構和布局,提高商會素質,增強服務能力。堅持政會分開,理順政府與商會之間的關系,明確界定商會職能,改進和規范管理方式。堅持統籌協調,做到培育發展與規范管理并重,商會履行職責與政府職能轉變相協調。堅持“自主辦會、自愿入會、自選領導、自理會務、自我服務、依法監管”的辦會方針。
三、拓展商會的服務職能
4.提高服務企業的水。行業商會代表本行業企業的利益,必須為企業服務。行業商會根據授權進行行業統計,掌握市內外行業發展動態,收集、行業信息;依照有關規定創辦報刊和網站,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咨詢服務;組織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幫助會員企業提高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參與行業資質認證、新技術和新產品鑒定及推廣、事故認定等相關工作。受政府委托承辦或參加一些大型經濟活動,為企業開拓市場創造條件。
5.承擔政府賦予的職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把適宜于行業商會行使的職能委托或轉交給行業商會,賦予商會在技術推廣、行規制定、行業維權、舉辦經貿節會、崗位技能考核、推薦評議稅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材料匯總、初審等方面的職能;出臺涉及行業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主動征求有關行業商會的意見建議;召開重要經濟、科技工作會議時,邀請商會代表參加。各類商會要努力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大膽探索實踐商會發展之路,積極向政府及其部門反映行業發展態勢、會員合理訴求,提出加強行業管理的意見建議;積極參與地方產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參與制定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準入條件,促進行業發展。
6.加強行業自律。行業商會要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工作方式,切實發揮好服務、協調、維權、自律、監督等功能和作用。建立健全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制定并組織實施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大力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行業自律管理約束機制,規范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系,推動企業協作,監督會員企業遵紀守法,維護公競爭的市場環境。
7.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加強與市外商會組織的聯系與合作,鼓勵會員企業“走出去”,大力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受政府委托或根據市場和行業發展需要舉辦各類交易會、展銷會、招商推介會、經貿洽談會等多種活動,推進會員企業對外經貿交流和合作。支持會員企業之間、會員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組成聯合體,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展多種形式的市場投資。
8.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爭當中國特色優秀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為主題,以“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教育會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企業文化,轉變發展方式,關愛企業員工,構建和諧勞資關系。引導會員在為社會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的同時,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和光彩事業,爭做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四、完善商會和會員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允許會員企業興辦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出臺對小額信用擔保公司、貸款公司等金融服務組織的稅收減免、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各級金融管理組織要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適應地方經濟發展的各種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引導參與證券、保險、地方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10.扶持重點項目發展。對商會和會員企業符合條件的重大投資項目,積極支持納入各縣(區)重點工程,按程序申報和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各縣(區)要積極協調解決在項目審批、規劃選址、融資渠道、土地利用、環境評價等方面的困難問題,支持會員企業做大做強。
五、促進商會組織健康發展
11.組建商會的基本原則。為與國際商會對接,今后成立行業性、地域性的商會、協會組織,名稱應以“商會”為宜。各地設立行業商會應堅持“一業一會”、“一品一會”、“一地一會”和不交叉重復的原則,規避重復設立、多頭管理。行業商會和異地商會不得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得超出登記地行政區域范圍吸收會員。商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各類商會組織要積極做好會員組織發展工作,不斷優化會員結構,鞏固壯大會員隊伍。
12.規范商會管理體制。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的各類商會、協會實行“屬地管理、統一登記,雙重負責,分級指導”。各級民政部門是本級各類商會、協會的登記管理機關,各級工商聯是本級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各類商會、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非公有制經濟領域成立各類商會、協會,必須經同級工商聯審核備案后,同級民政部門根據工商聯的審核意見注冊登記,否則,不予受理。登記管理機關負責各類商會的注冊、變更、年檢、注銷或備案,實施年度檢查和監督檢查,對商會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各類商會的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指導并監督商會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依據其章程開展活動。
13.發揮工商聯的指導作用。各級工商聯要認真履行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社會團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切實抓好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內各類商會、協會的管理和組建工作,指導和推動商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內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宣傳政策、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加強自律的作用。
14.推進行業商會與行業協會的整合。在推進行業商會組織建設中,要注意加強與行業協會的聯系和溝通,積極推動行業商會和行業協會相互理解、長期共存;相互包容、取長補短;相互尊重、積極合作;相互促進,共同提高。對同一地域名稱相近或相似,業務交叉重復的商會、協會,可在通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的前提下,整合資源,推動行業商會與協會進行合并。
15.實行政會分開。行業商會的建設原則是自選領導、自籌經費、自聘人員、自辦會務。行業商會不得與政府及其部門合署辦公,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徹底分開。凡各級政府職能部門所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行業商會、協會,一律劃歸同級工商聯管理。各類商會領導班子成員要由企業家擔任,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
16.設立異地商會。同一異地區域只能設立一個異地商會。市級主要登記外省、市(地區、州)在投資數量、規模較大,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貢獻的企業發起成立的異地商會,并冠以“市”字樣;縣(區)分別登記外市(地區、州)、縣(市、區)在本行政區域內的異地商會,并分別冠以本行政區劃名稱字樣。
六、加強和改善黨委、政府對商會工作的領導
17.加強商會黨建工作。各級非公有制經濟黨工委和工商聯(總商會)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商會黨的建設。凡是符合《黨章》規定的各類商會和會員企業都要盡快建立黨組織,也可按地域相鄰、行業相近的方法聯合組建黨組織。商會黨組織要加強對會員黨員的教育管理,廣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指導協助會員企業成立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并發揮作用。
18.建立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與商會溝通聯系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各確定一名領導分管商會工作。建立由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統戰部門牽頭負責,各相關部門、各類商會參加的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召開會議,圍繞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重要部署和商會工作,溝通信息,通報情況,征求商會意見建議,研究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問題。
19.建立完善商會綜合評價體系。各縣(區)要從商會組織建設、內部管理、自主創新、引導教育、參政議政、安置就業、促進發展、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建立健全商會工作綜合評價體系,每年由工商聯對商會工作進行考核。
20.支持商會健康發展。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工商聯開展商會工作,發揮好職能作用。要幫助各級工商聯(總商會)解決工作人員、經費保障和工作用車等問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由工商聯(總商會)牽頭,組織非公有制企業以市場運作方式建設商會大廈或非公有制企業產業園區,形成區域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心和商會合作發展臺。各相關部門要制定配套措施,支持各級工商聯(總商會)破解發展難題,全面提升商會工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