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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
道路交通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是公安工作中與經濟社會聯系最為緊密的一項業務工作,是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基本民生問題之一。目前,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實施和國家支持藏區加快發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臺,我縣迎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戰略機遇期,全縣交通運輸業將進一步迅速發展,公路通車里程和機動車及駕駛人員數量會成倍增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勢必日趨繁重。近年來,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死亡人數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就占到了70%以上,已成為新時期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同時,我縣經濟水平低、城市規劃滯后、路網結構不合理、廣大交通參與者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公安交管工作執法力量不足、經費保障不夠、技術裝備落后、安全設施匱乏等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制約著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是擺在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面前的一項重要而迫切的任務和亟需研究解決的重要課題。為此,全縣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要正確認識全面加強和改進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好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甘政發[]31號)和州政府《關于貫徹省政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的意見》(州政發[]77號)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把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執政為民的一個重要目標,作為改進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置于突出位置來抓,用科學的理念、改革的思維、發展的辦法、創新的思路抓好省政府《決定》和州政府《意見》的貫徹落實,努力破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難題,推動我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跨上一個新臺階。
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機制,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提升綜合管理的合力。縣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主抓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由宣傳、監察、司法、公安、財政、發改、安監、交通、運管、教育、衛生、住建、農牧、林業、氣象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制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規定和規劃,深化和拓展“五整頓”(整頓駕駛員隊伍、整頓路面行車秩序、整頓交通運輸企業、整頓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整頓危險路段)、“三加強”(加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執法檢查)工作措施,形成“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監督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協調解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道路交通安全實行綜合治理,努力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加強城區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要以創建“平安暢通縣市”活動為抓手,組織城建、交警、交通等相關部門對城區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舊城區和峰迭新區交通發展戰略規劃,逐步打通斷頭路,增加道路利用率和路網密度,建設具有合理層次序列的城市道路網。在鄉鎮和峰迭新區主街道安裝交通信號燈、電子監控器,通過信號燈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進行動態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科學施劃道路交通標線,調整和完善交通標志,對部分路面狹窄,沖突點較多的路口實行單向通行或者建設必要的商業步行街,禁止機動車通行。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停車場(庫)建設管理規定,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區、繁華商業街區、學校等人口密集區的停車場配建工作,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改善靜態交通,緩解交通擁堵。針對城區和重點鄉鎮交通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實行多部門聯合行動,綜合治理,推動暢通工程向深度和廣度拓展,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三)加強省縣道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省道313線是我縣的主要交通干線,要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科學合理設置道路交通標識和監控設施。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防護設施和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在事故多發等重點路段,安裝道路通行信息可變提示板,完善遠距離、多點提示預告知設施,通過增設測速、監控等措施,逐步建成集指揮調度、卡口攔截、車流檢測、超速抓拍、數據傳輸等功能為一體的智能交通管理體系,切實提高安全預警、事故防范、治安案件先期處置和應急管理能力。
(四)加強農牧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優化交通基礎條件。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專業管理隊伍,在全縣各鄉鎮、社區成立由鄉鎮政府牽頭,維穩辦、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隊等為成員的交通安全管理組織,每個鄉鎮、社區配備3-5名專職交通安全員,明確工作職責,在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維護農村道路交通秩序,協助開展交通事故現場保護、搶救傷員、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加強農村摩托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管理,提高機動車輛納管率。同時,進一步規范通村道路建設,提高農村道路設計標準,增加必要的安全設施和標志標牌,加大道路養護力度,及時修復損毀路段,提高鄉村公路安全性能。
三、強化事故預防工作措施,提高道路交通管理能力
(一)加強基層交警中隊建設,延伸管理觸角。鄉鎮交警中隊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前沿陣地,是整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基,是推動公安交通管理事業長遠發展的基石。因此,要按照“規模適度、布局合理、重點突出、管理有序”的原則,參考轄區公路里程、交通流量、機動車保有量、駕駛人數、交通安全狀況、管轄范圍人口數、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向上級部門積極爭取,在近幾年轄區交通事故發生數和死亡人數居前的重點鄉鎮、地區或縣市交界處且車流量較大、交通安全狀況復雜的鄉鎮新建2-3個中隊,確保道路交通管理的觸角基本延伸到轄區每個鄉鎮,形成全方位的道路交通管控網。切實把中隊基礎建設放在優先發展、重點加強的位置來抓,努力做到“心往基層想、人往基層走、錢往基層流、物往基層用”。同時要著力解決基層中隊數量少、警力不足的問題,積極爭取編制,合理調配警力,將基層中隊的警力擴編到5-7人。
(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營造和諧交通環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把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作為交通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交通安全形勢研判,認真分析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在時間、空間、對象、行為等方面的特點,科學調控警力,周密安排整治,大力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面提高路面的管控能力,從而實現道路交通環境的逐步改善。堅決遏制因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對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運輸、公安交通管理、安監、建設等部門要協調聯動,實施多部門聯合整治。堅持以省道為主,兼顧縣鄉道的原則,將警力向農村延伸,不斷加大對鄉村道路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載人、報廢車上路、無牌無證、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把“五種”車輛引起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
(三)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逐步將公路安保工程列入財政預算,按照“減少存量、遏制增量”的總體要求,制定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規劃,在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中,交通部門要按照《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指南》和《公路安保工程技術標準》等技術規范要求,將交通安全設施與道路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高標準設計,高質量施工,嚴要求驗收,確保不增加新的道路安全隱患。對現有的道路,安監、公安交通管理、交通等部門要定期深入排查治理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確定隱患等級,制定治理措施,分級治理,掛牌督辦,確保治理到位,從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四)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嚴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農機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各自職責,嚴把駕駛員培訓關、考試關和發證關。加強對駕駛員的日常學習培訓和違法駕駛員的再教育工作,及時清理不合格駕駛員,保持駕駛員隊伍的健康發展。嚴格機動車安全檢測機構的資格管理、計量認證管理和監督管理,規范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對不合格車輛堅決予以報廢。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的評估工作。落實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人員從業資格關。加強對汽車客運場站的安全監督,進一步深化客運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鼓勵在大型營運客車、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上安裝使用汽車行駛記錄儀,在客車、出租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校車等車輛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強化動態安全監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架設道路通行“綠色通道”、縮減車駕管業務辦理流程時限等方式,將交通管理各項業務尤其是車駕管、事故處理業務主動延伸到基層一線,將一些辦事群眾吸引到社區、企業和農村,既緩解警力不足的矛盾,又方便群眾的出行。同時,要嚴把機動車輛檢測和駕駛人考試、審驗關,把好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
(五)扎實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落實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責任和義務,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格局。以運輸企業駕駛人、農村群眾、中小學生為重點,進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抓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和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義務,切實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實現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各新聞媒體要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緊密配合,開設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定期宣傳報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動態,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全縣各級各部門要經常性地開展單位職工的交通安全常識教育,積極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在公園、廣場、街道等公共場所開辟宣傳專欄,制作免費的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要依托交通廣播、交通信息等媒體平臺,采用電臺、電視臺、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多種媒介,向社會定期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開展網教化交通安全宣傳和社會化交通信息服務,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
(六)完善交通事故救護體系建設,強化事故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協同處理交通事故。建立110、119、122報警服務臺與120急救平臺間交通事故信息通報、反饋制度,實現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與消防、醫療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同步聯動。協調有關部門制定下發《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并建立管理機構,盡快啟動實施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按照省公安廳、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完善人民調解委員會,推進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人民調解工作。會同縣人民法院制定下發關于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指導性文件,推動建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簡化訴訟程序,方便群眾及時申請法律救濟,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司法調解效率。根據《省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建立區域性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理賠中心,健全完善交通事故處理快處快賠機制,拓展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和簡易程序處理的適用范圍。
四、加強交通管理基礎建設,夯實基層基礎
(一)狠抓硬件建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礎設施。由于受縣情限制,公安交通管理基層基礎建設歷史遺留問題比較多,警務保障特別困難,因此要搶抓機遇,通過實施項目建設,落實公安部《交警隊標準化建設》要求,不斷改善基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公辦案條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快速反應能力。要根據全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將公安交通管理指揮二級中心建設、駕駛員考驗場建設、交警大(中)隊營房建設等基層基礎設施建設統一納入政法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設資金從中央及省級項目資金中解決。各相關部門應在項目審批、土地劃撥、資金撥付、人員配備、技術指導等各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二)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設,提高科學管理交通的水平。實施科技強警,打造信息化交警,通過加大科技投入,建設全縣交通指揮系統、視頻會議系統、城區交通監控系統、道路卡口監控系統,實現交通信號控制、視頻監視、交通誘導、停車管理、公交優先在城市交通管理的集成應用,推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跨越式發展。經過3-5年的努力,使全縣交通管理信息網絡系統進一步完善,80%以上的公安交通管理業務工作信息的采集、使用、維護實現信息化流程,進一步充實和拓寬社會資源的共享利用,使全縣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達到全省中等發展水平,實現全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學化、信息化、現代化。
五、切實改進執勤執法方式,努力提高管理服務質量
(一)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樹立執法公信力。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有關規定,適時開展公路執法專項整治活動,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執法行為。監察部門要加強執法監督,促進規范執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教育民警理性、文明、規范執法,嚴格規范交通協管員的工作職責,禁止交通協管員直接從事執法工作。要積極適應執法環境的新變化,改進執法方式,用規范的言行和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進行管理和執法,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公安交警作為政府職能部門必須準確把握道路交通管理的階段性特征,深刻認識交通管理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動適應時代的需要,以社會期待為努力方向,以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不斷提升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能力和水平,在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中實現道路交通管理事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密切警民關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不斷深化車管所“一窗式”綜合服務、延時服務、預約服務、上門服務和限時服務工作機制,推行網上審批、網上登記、網上監督等工作模式,為群眾辦理車輛牌證和駕駛證提供方便;要加強信訪案件辦理工作,確保信訪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完善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系統,逐步實現交通違法異地處罰、異地繳納罰款。積極探索新的執法告知途徑,開通互聯網、手機短信、電話等交通違法信息查詢業務,擴大告知服務范圍。
六、加強交警隊伍建設,完善經費保障和使用管理
(一)加強監督管理,打造高素質的交警隊伍。加強交警部門領導干部的考察、選拔、任用等管理工作,交警大隊大隊長進入縣公安局領導班子(不占職數)。建立健全交警大隊主要領導定期交流工作機制,交警大隊長、教導員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長地任職,已經任職的要進行異地交流,在同一地方同一職位任職10年以上的,也要進行交流或輪崗。進一步加強思想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素質過硬、品質優良”的公安交警隊伍。
(二)合理增加編制,努力解決警力匱乏的問題。結合道路里程、交通流量、人口、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等綜合因素,按照國省道及縣鄉道路交通民警配備標準,制定全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警力編制計劃,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根據全縣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對政府批準的城關交警中隊再適當增加一定數量的地方編制,提前謀劃峰迭新區交通管理機構建設及人員配備等工作,不斷滿足當前及今后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加大經費投入,努力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繼續實行一級財政管理體制。堅持道路交通違法罰款罰繳分離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嚴禁將罰款與保障經費掛鉤。人事和財政部門要參照省編公安交通民警經費保障標準,合理制定地方編制人員經費保障標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人員工資、警服裝備、公用經費等保障標準隨社會經濟的發展、交通管理任務的增加和本地財政保障能力的提高,不斷合理增長。
(四)落實從優待警措施,努力營造干事創業的環境。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為高污染、高強度、高風險行業,因此,要落實好公安交通民警污染防塵津貼,進一步規范民警加班、值班、執勤期間的超時補貼。積極解決基層交通民警職級待遇偏低的問題,交警部門科級非領導職數(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按交通民警總數的35%以內核定。關心愛護民警,建立健全民警傷病救治“綠色通道”、互助金、功模療休制度,確維保傷病民警得到及時救治。保障民警休假和休息時間,維護民警身心健康。依法嚴厲打擊暴力襲警、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民警的正當執法權益和人身安全。
(五)加強隊伍管理,充分發揮交通協管員的輔警作用。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公安廳《關于加強全省公安交警系統交通協管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發[]73號文件)精神,將交通協管員納入公益性崗位安置計劃,依據全縣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協管人員定額,制定完善交通協管員經費保障制度和交通協管員管理辦法,將交通協管員工資、保險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全額保障。規范協管人員的招錄、辭退、使用管理和經費保障,明確協管人員的職責和權限,加強教育培訓和管理使用,充分發揮交通協管員的輔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