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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方針,圍繞縣第十二次黨代會戰略部署,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加快我縣早日建成全省經濟強縣和全國旅游名城作出貢獻,充分發揮工人階級和工會組織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根據發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新時期工會組織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明確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總體要求
1.全面認識加強新時期工會工作的重要意義。工會是黨領導下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是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當前,我們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全縣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快速推進,職工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工會組織不斷健全,工會建設得到加強,職代會的作用愈加明顯。在新的形勢下,工會工作的領域、重點、對象、方式等發生了深刻變化,工會工作既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也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各級黨組織必須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新形勢下工會工作的領導,堅持工人階級是黨的階級基礎不能變,職工的主體不能變,職代會的性質、作用不能變,更不能撤銷工會,取消職代會。只有這樣,才有利于鞏固黨的階級基礎和執政地位,有利于維護勞動關系和社會的和諧穩定,有利于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的統一,有利于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
2.準確把握工會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經過近年來的改革發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已經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人們的生活方式、就業方式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關系的調整、思想觀念的碰撞等引發的矛盾更加復雜多樣。特別是加快早日建成全省經濟強縣和全國旅游名城進程中,有機遇,也有挑戰。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工作,充分調動職工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激發工人階級的創造活力和勞動熱情,科學應對職工隊伍結構、思想觀念、就業方式、利益訴求出現的新變化,在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在企業普遍開展工資協商,擴大工會覆蓋面、提高職工素質、維護職工權益、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主要任務。
3.加強和改進工會工作的總體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堅定支持工會始終堅持的正確的政治方向,為工會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搭建廣闊舞臺,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支持工會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各級工會要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認真落實“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堅持全面融入發展大局,全面履行基本職能,全面加強自身建設,全面發揮工會作用,不斷提高工會干部服務廣大職工和會員以及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能力,努力把工會建設成為黨政信任、職工信賴、社會信服的職工之家,為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二、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團結動員廣大職工為推動玉山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建功立業
4.組織職工當好玉山發展主力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工會按照縣委總體要求,建立健全部門參與、工會運作的勞動競賽委員會,組織動員職工圍繞我縣“十二五”規劃和全面實施大開放,致力發展大產業,精心構建全國旅游名城,積極發展大交通,謀劃發展大物流,加快發展大旅游,著力發展大民生,確保實現大穩定的八大戰略,深入開展建功立業活動。加大勞動競賽的投入,縣財政和各類企事業單位每年要確保勞動競賽活動經費,著力提高勞動競賽的質量和效益,努力在產品創新、服務精良、管理科學、生產安全、節能減排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各級工會要以創建“工人先鋒號”為載體,開展技術革新、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等活動,推動創新型企業、創新型班組建設,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5.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在全社會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宣傳工人階級偉大品格,引導廣大職工崇拜勞模、學習勞模、爭當勞模,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工人偉大、勞動光榮的濃厚氛圍。要加強對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培養、推薦、評選工作的領導,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勞模管理服務工作,定期組織勞模療休養,將勞模慰問金、補助金、困難勞模幫扶金納入財政預算。各級工會要完善聯系勞模制度,主動與勞模特別是一線職工勞模交朋友,掌握了解生產生活情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不斷推進勞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6.加強職工隊伍素質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工會發揮“大學校”作用,發展繁榮職工文化和企業文化,全面提高廣大職工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技術技能、民主法治、健康安全、社會文明素質。政府有關部門要與工會一起組織開展各類職工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和技術創新活動,建立職工技能競賽與職業技術鑒定、職業技能晉升相結合制度,完善激勵政策。督促企事業單位按規定足額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并向一線職工傾斜。要為工會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場所,并納入公共發展規劃。
三、支持工會依法履職,服務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切實維護職工權益促進社會穩定
7.支持工會依法維權。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通過深化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等方式,采取有力措施,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實現體面勞動。進一步完善政府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工會和企業方代表組成的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建立健全勞動關系矛盾預警、預防、調處機制,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支持工會依法在企事業單位普遍建立集體合同制度,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推動建立企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不斷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實現職工工資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隨著企業效益增長和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按照《省職工代表大會條例》、《省廠務公開條例》要求,積極引導職工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完善企事業單位的民主管理,堅持職代會民主評議制度,并把評議結果作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對依法設立了董事會、監事會的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中應有職工代表。
8.發揮工會在維護穩定中的重要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協助黨政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群齊抓共管、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積極參與的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形成維護職工隊伍和穩定的強大合力。引導職工正確對待改革發展過程中利益關系和利益格局的調整,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服務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支持工會建立健全職工權益維護的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工會組織要及時掌握職工群眾思想動態、利益訴求和社會輿情,及時向黨委和政府反映情況,及時疏導職工情緒。對職工的信訪和勞動爭議,要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和調解中心的作用,積極做好調解工作,對調解不成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引導職工依法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
9.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長效機制。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積極支持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困難勞模幫扶工作,將同級地方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納入社會救助體系,落實幫扶配套資金,各級財政要將困難幫扶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對符合條件的工會所屬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機構給予資質認定和政策資金扶持。對工會組織接收定向用于困難職工、困難勞模幫扶的社會捐贈,應按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各基層工會要深入開展“春送崗位”、“夏送清涼”、“金秋助學”、“冬送溫暖”等幫扶解困活動,工會要依法督促企業落實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協助黨委、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四、高度重視工會組織建設,增強基層工會活力
10.進一步擴大工會組織覆蓋面。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工會加大組建工作力度,堅持“黨建帶工建,工建服務黨建”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所在地黨委和總工會負責,將工會組建工作責任目標納入黨建工作考核內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工會創新組建方式,根據我縣大多企業規模小的特點,要著力推行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資協商,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代會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外資企業、港澳臺資企業、民營企業比較集中的工業園區為重點領域,以農民工、勞務派遣工為重點對象,大力推動企業、事業及機關依法普遍建立工會,全面完成非公企業數據庫2011—2013年三年建會規劃目標任務,努力實現工會組織全覆蓋。企事業單位在改革、重組、改制中,要保證工會組織不被撤銷、合并。支持工會在勞務派遣公司組建工會、發展會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切實維護勞務派遣工合法權益。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鄉鎮、村、企業“小三級”工會組織網絡。對符合條件經工會多次做工作仍拒不建立工會的單位,應依法收取工會籌備金,取消評先評模資格。
11.加強企業工會建設。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支持工會貫徹落實《企業工會工作條例》,按照“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的企業工會工作原則,強化企業工會職責,發揮企業工會作用。凡職工在200人以上的企業工會要配備專職工會主席,由同級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工會主席的,應配備專職工會副主席。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工會主席按企業黨政副職配備,是中共黨員的應進入同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專職工會副主席按企業中層正職配備。非公有制企業工會主席享受同級副職配備,專職副主席享受同級中層正職待遇,工會專職工作人員一般按不低于企業職工人數千分之三配備。企業工會要帶領職工立足崗位,為企業發展做貢獻。堅持和完善集體合同制度、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關心職工生產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做好勞動爭議調處和糾紛化解。建立健全職工評價和會員評價制度,以職工群眾是否認可和滿意作為考核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標準,全面提高企業工會工作水平。上級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會的指導和服務。
五、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為工會工作提供堅強保證
12.健全完善黨委對工會工作的領導制度。堅持黨對工會工作的領導,確保各級工會認真貫徹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與工作部署,使黨的意志成為工會組織的決議和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各級黨委要把工會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黨委定期研究工會工作制度,每年至少聽取二次工會工作匯報,每屆黨委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職工和工會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解決工會工作中帶有方向性、原則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組織”的要求,把黨政所需、職工所急、工會所能的事更多的交給工會去辦。在提名黨委委員和人大常委會委員、政協常委候選人時應充分考慮工會負責人,增加工會代表和一線職工、勞動模范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比例。
13.健全完善人大、政協支持工會參與執法檢查和民主監督制度。各級人大、政協要認真聽取工會在處理勞資矛盾中反映出來的帶有普遍性、嚴重性、傾向性問題的意見,加強涉及勞資關系內容的執法檢查、民主監督。每屆人大應適時安排《工會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每屆政協應適時進行勞動關系、勞動矛盾、勞動保護方面的專項調研及視察活動,及時向黨委和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14.健全完善政府聯系工會工作制度,大力支持工會工作。各級政府與同級工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會反映的有關問題。凡是涉及職工利益的重要改革,要有工會成員參加;凡研究制定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規章、文件及重大政策措施時,要認真聽取工會的意見。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幫助工會做好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工作,進一步完善規范稅務代收和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工作機制,加強工會經費、資產的管理。統籌安排好職工活動場所、辦事場所、辦公場所等工會“三大場所”建設。工會經費、資產和國家及企業、事業單位等撥給工會的不動產和撥付資金形成的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在城市建設規劃中,不得侵占工會的辦公場所及其所屬設施,確實需要異地重建的,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工會資產管理規定,確保遷建所需土地和資金補償。
15.加強工會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按照德才兼備原則,選好配強工會領導班子,重視工會干部隊伍建設,保持工會干部隊伍特別是領導班子的專業知識結構和年齡梯次結構。縣工會領導班子中應配有女干部,鄉鎮工會主席(主任)可以專職,也可以兼任。經濟相對較發達的鄉鎮盡量配備專職工會主席(主任)。鄉鎮工會主席(主任)由同級副職兼任,并配備一名專職副主席(副主任)或工會干部。進一步強化工業園區工會建設,選優配強工會領導班子,工業園區工會主席一般由分管工會工作的領導同志兼任,在編制限額內配備一名專職副主席和工會干部。事業單位的工會主席以及建立了系統工會的主席,按同級黨政副職配備,是黨員的進入同級黨委。村(社區)工會主席一般應由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任。對工會組織在社會化、職業化過程中招聘協理員等,納入社會工作者序列。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運用法律、經濟等手段,維護工會干部的合法權益。要重視關心工會干部的成長,把工會干部納入干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通過黨校培訓、掛職鍛煉、內外交流等多種方式,加強工會干部的培養、選拔、管理和交流。落實工會協管干部的規定,在調整配備工會領導班子成員考察干部時,黨委組織部門要事先征求上一級工會意見,并邀請上一級工會組織部門進行聯合考察。要大力加強機關工會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積極探索增強機關工會“建起來、轉起來、活起來”的新路子,充分發揮機關工會作用。
工會組織要自覺接受和維護黨的領導,主動服務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千方百計把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凝聚起來,堅持科學發展,推進富民強縣,為玉山奮力躋身全省發展第一方陣、早日建成全省經濟強縣和全國旅游名城而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