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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國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近期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行政審批事項會議精神及省政府、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精神,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努力突破影響生產力發展的體制性障礙,促進依法行政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提高行政效率,促進勤政廉政建設,推動全縣社會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要求
堅持市場優先和社會自治原則,凡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行業組織能夠自律管理的,政府不再設定行政審批;凡可以采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不再搞前置審批;凡國務院文件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再設定行政審批。審查行政審批項目的依據、過程和結果,凡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一律向社會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接受公眾監督,在全縣盡快建立起“依法行政、公正用權、陽光操作、廉潔高效、服務人民、促進發展”的行政審批制度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清理精簡的范圍、重點和要求
1、清理范圍:具有行政審批事項或監管職能的縣政府各部門、及其所屬履行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機構,各直屬事業機構,市縣雙重管理行使地方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
2、工作重點:這次清理、減少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突出三個重點領域:一是投資領域。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確立企業和公民個人的投資主體地位。政府只批準或核準政府投資項目和關系經濟安全、涉及整體布局和影響資源環境的項目,其他原則上由投資者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二是社會事業領域。加大對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領域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精減和調整力度,放寬社會和私人資本進入的限制。三是非行政許可審批領域。清理相關部門(單位)利用“紅頭文件”對公民、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的限制性規定,取消那些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按法定程序設定的登記、年檢、監制、認定、審定以及準銷證、準運證等管理措施。
3、清理要求:(1)對依據中央依法、依規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已經公布取消的,一律取消;(2)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但我縣不存在此類審批項目的一律不予公告;(3)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已經調整或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調整或下放;(4)以縣政府“紅頭文件”形式設立的行政審批或監管事項,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報請縣政府批準一律予以取消;(5)各部門(單位)沒有依據法定程序設立的登記、年檢、監制、認定、審定以及準銷證、準運證等監管措施一律取消。
(二)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
繼續推行企業登記并聯審批制度。在進一步健全工作程序、完善相關制度和規定的基礎上,著力推行以下幾項改革:
1、積極構建政務審批服務平臺。依托縣政務服務中心(在原縣政務大廳基礎上建設)和政務信息處理網絡,建立在辦公電腦、局域網以及互聯網上實施的,對外具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功能,對內具有跨部門協作的行政審批事務處理信息系統。按照“服務中心窗口受理辦復、各部門網上審批、領導和監察機關電子監察、社會和群眾網上監督”的運行模式,把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登記、告知性備案、轉報事項、服務事項、監管措施、便民服務事項納入本系統處理。向社會公開審批事項名稱、法律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審批進度、承諾時限、收費依據等,實行網上公開申報、受理、咨詢和辦復,為群眾辦事提供更多便利。
2、建立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綠色通道”制度。在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獨立窗口,遵循“優先辦理、特事特辦、主動服務、專人負責”的原則,對綠色通道項目隨到隨辦、即時下達批復文件;需要現場踏勘的,在受理后兩個工作日內進行,對需要各部門聯合踏勘的,由“綠色通道”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聯合踏勘,確保各個審批環節按現有程序承諾的時限縮減三分之一以上,以最快的速度、最優的服務辦理。
3、全面推行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制度。按照“集中辦公、統一受理、平行展開、聯審會簽、限時辦結、電子監察”的運行機制,對報建的審批事項,由涉及的部門(單位)同時受理。假定本部門(單位)審批業務前置條件全部完成,先行完成本部門(單位)的審批程序,待所有前置條件補充完備后,集中批準,統一送達,把辦理時限最長的單個審批事項的完成時限作為整個事項最終審批時限,從而縮短審批總時限。
4、認真推行便民服務制度。按照省紀委、監察廳的安排部署,今年建立規范的縣政務服務中心,全面實行“一廳式辦公、一個窗口受理、一條龍服務、一個窗口收費”的運行模式;指導鎮一級年內建立便民服務中心,與縣政務服務中心建立聯動機制,推行“一廳式辦公、一條龍服務、限時辦結、統一送達”的服務模式。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和群眾需要,將便民服務中心延伸至行政村,構建多功能、綜合性、立體化的便民服務網絡,形成管理規范、運轉協調、服務高效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
(三)建立行政審批監督制約機制
加快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
1、建立健全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這次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結束后,縣審改辦將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庫,向社會公告行政審批事項和監管措施。今后,凡未進入審批事項目錄者,一律不得進行審批。對于法律法規規定要增加行政審批事項的,必須在實施前經縣政府法制辦審核、縣審改辦登記備案,列入目錄后方可實施。對不按照程序規定,擅自設立行政審批事項或監管措施的,由縣監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人責任。
2、嚴格規范行政審批行為。一是規范審批依據。所有保留和設立的審批項目,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依據。二是規范審批標準。這次保留的審批事項,必須明確審批的具體條件,做到政策透明、標準清楚,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的自由裁量。三是規范審批程序。每項審批都必須制定具體的審批程序,建立科學的審批流程,最大限度減少環節、提高效率。四是規范審批時限。每項審批都規定具體時限,無論審批、核準或備案,都必須在時限內完成。五是建立行政審批責任制。逐級、逐崗明確部門領導、每個崗位的工作職責、審批權限、時限要求,形成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機制和制度。
3、建立電子監察系統和網絡。依托縣、鎮兩級政務服務中心(或政務大廳),縣、鎮年內建立電子監察網絡和系統,共享共用政務審批服務平臺數據。通過電子監察系統,適時采集行政審批(許可)行為過程和數據,對行政審批行為實施全程監察。使行政審批行為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投訴處理、績效測評、信息服務等五項功能即時在線接受領導和監察機關的有效監督,從根本上把全縣監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4、加強效能建設,嚴格實施責任追究。按照中、省、市紀委的要求,在縣紀委監察局設立效能監察室,副科級建制,編制3人,全面負責效能監察工作;成立縣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監察局效能監察室,制定績效考核辦法,抓好效能監察業務工作。嚴格落實問責制度。對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審批事項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嚴肅查處不按法定程序辦事、濫用權力、以權謀私、損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實施步驟
按照中、省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結合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際,深化縣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利用2012年一年時間,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培訓階段??h審改辦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出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組織對縣級部門(單位)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各部門(單位)回顧和分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對照縣政府年印發的縣級行政審批事項清理方案,檢查在清理方案中已取消的審批事項是否落實到位。參照國務院2007年、2010年、2012年和省政府2008年、2011年、2012年取消、調整、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和要求,研究提出本部門(單位)審批項目清理精簡意見和方案。按照縣審改辦的統一要求,對涉及本部門(單位)的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徹底清理,逐項填報有關表格,提出處理意見,報送縣審改辦。
第二階段:清理精簡階段。由縣審改辦對各部門(單位)上報的行政審批項目的處理意見進行審核;與各部門(單位)協商有關精簡、下放、調整的項目,并報領導小組審定。經縣政府同意后,以縣政府名義向社會公布清理結果。
第三階段:規范管理階段。由縣審改辦牽頭,相關部門(單位)配合,研究制定《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實施方案》、《政務審批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方案》、《電子監察實施方案》、《關于推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綠色通道”制度的實施方案》,經領導小組審定、縣委、縣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結合實際制定行政審批項目規范化管理辦法,明確審批事項名稱、法律法規依據、申請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審批進度、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報縣審改辦審定后公布;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完成相關配套改革任務。
第四階段:檢查總結階段。各部門(單位)根據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對本部門(單位)的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情況進行自查,檢查保留的事項是否按照規定程序運作,取消的事項是否已完全取消,后續監管措施是否已完全落實到位,審批責任追究制度是否已完全建立,審批方式是否得到改進,形成自查報告報縣審改辦。在部門(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縣審改辦將組成檢查組,對審批事項較多單位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前,各部門(單位)要對審改工作進行總結,并寫出報告報縣審改辦;縣審改辦也要寫出工作總結,報請領導小組同意后,報送縣委、縣政府,同時做好資料匯編工作。
五、幾點要求
1、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是優化發展環境、轉變政府職能,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舉措;也是各級政府轉變工作理念、服務辦事群眾、惠及民生的重要途徑;更是一項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系統工程,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工作的難度很大。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這項改革健康有序地進行。
2、堅持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人大的監督下,由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根據規定,縣審改辦設在縣監察局。工作人員從縣編辦、監察局、法制辦、政府辦、財政局、物價局、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單位)抽調,集中進行清理精簡和審批方式改革、審批行為規范工作。各部門(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抽調骨干力量參與此項工作,并保持抽調人員的相對穩定。
3、縣政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做好改革的各項配套工作??h編辦負責行政審批事項清理精簡后相關部門(單位)的職能調整銜接工作,以及相關機構設置工作;縣信息辦負責電子政務建設工作,推進行政審批的信息化、網絡化建設;縣物價局和財政局負責行政審批收費項目的清理和改革工作;縣糾風辦負責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村便民服務室建設工作;縣法制辦負責清理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縣監察局負責行政審批的監察和責任追究工作;縣審改辦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緊密配合,通力協作,確保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4、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組織紀律。要加強行政審批過程中的監督,提高審批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強化對行政審批權的監督。任何部門(單位)都不得瞞報、虛報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對決定取消的事項搞變相審批。對已經明確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仍然進行審批或擅自增設審批事項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各部門(單位)要提高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認識,參照本意見搞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本部門(單位)的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