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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人社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關于印發<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字〔2019〕84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我縣社會保險全覆蓋工作,決定于2019年至2020年在全縣范圍內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省委十四屆歷次全會以及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會議精神,以保障和增進廣大人民群眾的社會保障權益為出發點,以服務為導向,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著力解決職工和居民不能參保、不便參保、繳不起費等問題,有序推動全民參保計劃全面實施,實現全民應保盡保。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鞏固成果。鞏固全民參保登記成果,持續加強數據動態管理和分析應用,全面助力參保擴面工作。
(二)堅持分類施策。突出重點人群,實現精準施策。對強制性參保群體,通過聯合檢查、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以及大數據監管、信用核查等方式,實現“應保盡保”;對非強制性參保群體,探索建立激勵機制,引導其主動參保。
(三)堅持創新引領。創新工作機制,充分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手段,提升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和信息化水平,制定切實可行的參保擴面措施。
(四)堅持協同共享。充分發揮各鄉鎮、各部門協同作用,深入推進部門間信息交換共享與業務協作,形成參保擴面工作合力。
三、目標任務
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底,各項社會保險基本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基本醫療保險在基本實現全覆蓋的基礎上重點解決重復參保等問題,新開工工程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率保持在9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落實參保繳費政策。
1.落實降低社保費率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費率。自2019年5月1日起,調整社保繳費基數政策。以全省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和上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社保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參保人員和單位繳費基數。
2.引導參加職工社會保險。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將非本地戶籍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當地參保范圍,引導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支持未建立勞動關系的新業態從業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引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延續繳費,鼓勵中斷繳費人員持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3.落實城鄉居民社保政策。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等政策,確保60歲以上超齡未參保老年居民能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等方式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享受待遇。貫徹《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關于扎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贛人社發[2017]58號),落實為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代繳最低標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以及對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規定給予補貼等政策。建立全民參保數據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比對機制,促進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全覆蓋。
4.完善助保貸款政策。社保、稅務部門要根據我縣實際,擴大助保貸款實施范圍和貸款期限,切實將建檔立卡貧困戶、城鄉低保對象、城鄉重度殘疾人、下崗失業職工等當前生活困難、無力繳費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參保人員納入助保貸款實施范圍。要結合申請人信用,放寬助保貸款年齡和最長貸款年限限制,相應提高放貸額度。加強與財政部門、銀行機構的工作溝通,優化助保貸款審批流程,確保符合條件人員盡早辦好放款手續。
(二)切實做好調查摸底,掌握企業用工情況。社保、醫保部門接受省、市統一推送的正常經營、正常納稅但尚未參保或未全員參保的企業信息,以及未參保職工信息;對稅費實行“核定征收”等無法掌握用工情況的用人單位,由社保和醫保部門會同稅務部門調查其用工情況。各鄉鎮要不斷完善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建立全民參保登記入戶調查常態化機制,密切跟蹤轄區內戶籍人員和常住人口的信息變化情況,實施流動人員信息動態維護。接受由省、市推送和鄉鎮、村(社區)反饋的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應參保人員名單,作為下步擴面工作的主要人員。
(三)加強聯合執法檢查,實施精準擴面工作。在摸清本地用工及參保情況的基礎上,對不同的人群采用不同的策略開展擴面工作。對強制性參保群體,通過聯合檢查、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信用核查等方式,實現“應保盡保”;對非強制性參保群體,探索建立激勵機制,引導其主動參保。
人社、醫保等部門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稅務部門依法開展社會保險費征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對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情況檢查行動,督促用人單位職工應保盡保。加強與法院等部門聯動,推進“社會保險-勞動監察-處罰”一體化建設。每年開展集中聯合執法檢查工作2次以上,逐步推行五險統征,防止選擇性參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進行監督、投訴,并建立投訴響應和處理機制。對未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嚴格按照社會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依法查處。社保、醫保部門要根據職能調整,加強稽核隊伍建設,至少配備一名專職稽核人員,將社保擴面征繳工作作為社保稽核的常態性工作。
(四)拓展服務模式,提升多渠道服務能力。加強服務窗口平臺建設,通過線上、線下多渠道為參保對象提供服務。逐步將經辦服務、信息網絡延伸到鄉鎮、村(社區),保障參保人員及時享受相關待遇。加大社會保障卡的宣傳、推廣、應用力度,逐步將人社部門發放的其他各類卡證統一整合到社保卡,加快實現人社領域各類繳費及資金發放等“一卡通”服務。建立社會保險費征繳、記錄和發放“一體化”工作機制,為參保對象提供社會保險費業務“一廳通辦、一網能辦”服務。深化社保經辦領域“放管服”改革,改進服務方式、簡化經辦流程,切實降低群眾辦事難度,提高服務效率。
(五)加強宣傳引導,積極推進宣傳工作。采取網絡、電視、報紙、發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積極宣傳各項社會保險政策,使群眾了解社會保險的保障作用,明確自己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和可以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險權益,增強參加社會保險的主動性。進一步完善全民參保數據庫,逐步實現與江西人社微信公眾號、人社APP、手機通訊號碼等對接,根據未參保原因,對未參保人員實行精準推送宣傳,讓未參保人員深入了解社保政策,切實感受到社保在保障民生方面的作用。近期組織人社、醫保、稅務相關人員成立聯合宣傳工作組,深入企業、鄉村進行一次集中宣傳活動。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組織專門力量,強化協調配合,推動方案落地落實,及時發現解決全民參保計劃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形成推動工作的強大合力。
(二)加大資金投入,創新工作方法。各鄉鎮、各部門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建立與全民參保計劃工作人數和工作進度掛鉤的資金保障制度,保障全民參保計劃的順利開展。創新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已有的數據成果和技術手段,加快工作進度,提高工作質量。
(三)加強工作調度,實行過程通報。加強統籌規劃,加強工作指導,明確工作目標,確保全民參保計劃工作取得實效。縣人社局和縣醫保局將建立參保擴面工作通報制度,按季度對各鄉鎮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