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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我縣新農合制度的持續、健康發展,把新農合這一惠民、利民的“德政工程”辦好、辦實,現就進一步加強新農合制度建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把握形勢,增強建設新農合制度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新農合制度是政府主導的一項農民基本醫療保健制度,也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關注民生的重要內容。實行新農合制度,對于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此,今年省政府已將新農合納入全省八大民生工程之一,強力推行。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有其特有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我縣新農合試點工作自*年12月1日正式啟動運行以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扎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得到了上級的肯定,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為探索做好新形勢下的農民醫療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農合制度積累了經驗。在今年4月份召開的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上,省政府對新農合籌資、運行、補償、醫藥費用控制、醫療機構準入、強化組織領導等制度建設工作提到了更高的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一定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服務農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正確把握當前新農合制度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把全面推進新農合制度建設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切實抓好落實。要落實政府在新農合制度推行中的第一責任,突出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組織、協調作用。要全面加強新農合籌資、運行、管理體系和監督監察體系建設,提升管理能力,確保新農合制度建設全面扎實穩步推進,不斷開創我縣新農合工作的新局面。
二、明確目標,扎實開展新農合籌資工作
(一)深入細致地做好新農合制度的宣傳,引導農民群眾自覺自愿參加新農合
新農合制度真正受到農民的擁護,是這項制度不斷發展的基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一要注重宣傳工作的經常性,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于新農合制度建設的始終,不但要抓好籌資階段的宣傳發動工作,而且要堅持經常性的宣傳動員,通過耐心細致、深入持久的宣傳發動,用最通俗、最直觀、最樸實的語言把政策講清,把道理講明,把好處講透,使農民群眾對新農合政策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二要突出宣傳工作重點,將籌資的新標準、補助政策的新內容宣傳到每一戶農民家庭,讓每一位農民朋友都能知曉。三要注重宣傳的針對性,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民對新農合制度的疑慮和意見,有針對性地通過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到建立新農合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互助共濟意識,自覺自愿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二)新農合籌資工作要做到“四個進一步明確”
籌資工作是新農合制度建立的基礎和關鍵。農民個人繳費不能到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補助基金就不能到位。為了確保新農合籌資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全省*年新農合工作會議要求,縣政府要求各級各部門在新農合籌資問題上要做到四個進一步明確:一是進一步明確籌資目標任務:以前一年度統計公報農業人口為基數,全縣參合率以鄉鎮為單位不低于98%,全縣總參合率鞏固在98%以上;二是進一步明確籌資標準:按國家政策規定,農民個人繳納參合基金標準,從2009年度起,由以前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三是進一步明確參合條件:必須是縣內常住農業人口,必須以戶為單位整戶參加;四是進一步明確籌資工作時間:每年7-8月重點做好籌資的前期宣傳、籌資對象摸底和安排部署,9月集中籌資,10月抓差補缺,11月15-30日匯總上報。12月30日前,合作醫療證必須發放到戶。
(三)嚴格籌資程序,嚴肅籌資紀律,認真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新農合籌資工作要做到農民自愿、基金安全、手續健全、責任清楚。要堅持農民自愿參加的原則,嚴格按照《*縣農村合作醫療籌資經辦工作程序(試行)》規范操作,堅持農民親自簽訂協議、自愿繳費,采取登記造冊、簽訂協議、收取基金、開具專用發票、核發合療證的“五步程序”進行。禁止為片面追求農民參合率,強迫農民繳費,強迫鄉鎮衛生院、村組干部和鄉村醫生代繳,或用財政撥款沖抵農民繳費等錯誤行為和作法。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一經發現上述問題,必須嚴肅查處。對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特困優撫家庭、“雙女戶”、獨生子女戶、殘疾人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部分由縣民政局、縣計生局、縣殘聯審核后,按有關政策規定,從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經費、醫療救助基金、優撫經費中解決,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確保原參合農民繼續參合,未參合農民積極參合,提高參合率。要堅持籌資旬報制,在每年9月至11月的籌資期間,各鄉鎮每旬都要向縣合醫辦報告工作進度,匯報參合人數及籌資情況。要按照“尊重農民意愿”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則,在鞏固完善鄉鎮政府為籌資主體、鄉鎮衛生院為籌資經辦主體、財政部門代收、村(組)干部上門收繳農民個人參合基金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形式多樣、簡便易行的農民個人繳費籌資方式,積極探索外出務工農民集中地籌資的新機制。
三、加強運行監管,不斷完善補償方案
完善統籌補償方案是新農合制度的核心。要積極探索新農合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商業保險和其他福利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要加強監測分析,廣泛聽取社會各方意見和借鑒外地經驗,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農民醫療費用補償方案。一要利用政策導向機制,增加在基層就醫的補償比例,引導就醫“下沉”,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二要積極探索開展門診統籌試點,逐步擴大受益面,讓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三要根據國家對新農合資金投入的增加,在監測分析、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對單病種補助標準、非單病種日均醫療費用限額予以合理調整,擴大單病種數量,提高受益強度。四要開通縣以上醫院住院補助的“直通車”制度,方便轉外就醫和在外務工患者的就醫報銷。五要不斷改進審核報付辦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切實方便參合農民。
四、加強監管,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確保基金安全
(一)不斷完善新農合基金監管機制
隨著新農合制度的不斷完善,基金規模越來越大,監管任務越來越重。要加強基金管理,做到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嚴格實行“鄉鎮政府籌錢不管錢,財政金融管錢不用錢,合醫辦用錢不見錢”的封閉式基金監管體制。要堅持收支分離、管用分離、用撥分離的原則,落實縣財政局在基金金融機構設立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和收入專戶、合醫辦在基金金融機構設立支出專戶、基金的支付嚴格實行縣合醫辦、縣財政局共同簽印的“三戶兩印”制度,確保基金管理使用的安全,確保新農合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參合農民的醫療補助。要切實搞好合作醫療資金管理、醫療服務、監督約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建設,實現工作制度、辦事規章、業務程序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要建立健全組織紀律監督、社會公示監督、行業自身監督三重監督機制,把合作醫療報銷公示作為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探索農民參與監督和民主管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參合農民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要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完善醫藥費用控制機制,提高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
1、完善醫藥費用控制機制。首先,要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優進劣退管理機制,真正實行動態管理,推動定點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千方百計為農民節約合作醫療經費,使有限的資金發揮出最大的效益。其次,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內部管理,建立嚴格的自管自律自控機制,形成與新農合制度相適應的運行體系。第三,要加大督查力度,進一步提高新農合基本用藥目錄內藥品使用率,降低非補償范圍藥品、檢查項目的開單率,對分解收費、重復檢查等違規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第四,要綜合運用行政和經濟手段,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和收費行為的監管,完善管理和考核辦法,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質量和費用控制的監管,嚴格控制定點醫療機構平均住院費用、平均門診費用,遏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參合農民醫藥費用負擔。
2、提高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要大力推進縣、鄉(鎮)、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條件,提高醫療服務水平,為門診統籌的開展提供服務保障。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要積極推進內部改革,制訂和完善診療規范,實行雙向轉診制度,落實政策公開、補償公示、住院費用一日清單、三級審核、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嚴格執行醫療收費標準,不斷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轉變觀念,轉變作風,端正醫風,誠信服務于參合農民,努力做到參合農民小病不出村、常見多發病不出鄉鎮、重病不出縣,向參合農民提供便廉、質優的醫療衛生服務。
五、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
建立和推行新農合制度是省政府今年實施的八大民生工程之一,更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縣政府將對各鄉鎮、各部門新農合制度建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考核。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把推進新農合制度作為關注民生、解決“三農”問題的一件大事,建立協調機制,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難題。縣新農合管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配合,共同辦好新農合這件大事、實事、好事。
衛生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全面負責做好試點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計劃、培訓、組織實施、評估總結及承擔日常事務等工作;要不斷加強管理、經辦機構建設,建立縣、鄉(鎮)新農合管理體制與組織體系,落實人員編制、工資、工作經費,改善辦公條件,確保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能夠有序運行。
財政局要做好基金的籌集、管理,加強對基金使用的審核和監管,及時撥付報銷資金;將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和經辦機構人員、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證及時足額到位;負責制定參合農民個人籌資辦法、基金的財務管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辦法以及相應的財經紀律,保證資金安全;積極爭取上級的資金扶持。
民政局要確保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參加新農合的個人繳納部分,從五保戶轉移支付經費、醫療救助基金、優撫資金中解決;并對低保戶、特困戶、優撫對象因患大病經合作醫療補助后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過高,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給予適當救助。
計劃生育局要對農村獨生子女、雙女結扎戶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優惠政策的農戶參合給予全部或部分資助。
縣殘聯要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殘疾人的參合給予資助。
農業局要發揮工作優勢,配合做好新農合政策的宣傳動員和引導工作,在堅持農民自愿的原則下,積極組織農民交納合作醫療基金。
發展計劃局要把建立新農合制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促進新農合與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加強農村基層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醫藥價格監管。
審計局依法對新農合基金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審計,檢查和糾正基金籌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縣監察局依法對新農合基金的收支、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紀事件。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整頓和凈化全縣藥品市場,做好藥品質量監管,保證農民用藥安全、有效、經濟。
扶貧開發局要將農村衛生機構建設列入扶貧開發計劃并實施,改善農村衛生機構的服務條件。
教育局要將新農合知識和健康教育知識列入農村義務教育內容。
廣電局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加大典型事例的宣傳報導力度,積極開展新農合的政策、新聞宣傳,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調動廣大農民參加新農合的積極性。
合作醫療基金金融機構要負責新農合基金的服務工作,同時要支持衛生部門搞好各鄉鎮衛生院的網絡建設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