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設區市物價局、財政局,各擴權縣物價局、財政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冀政辦函57號《關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精神,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優化我省發展環境,對以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調整和規范。現通知如下:
一、降低收費標準的收費項目
(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計量收費。按照冀政辦函57號文件規定的降低幅度,由省物價局、財政廳另行文下達。
(二)稅務部門(地稅)
稅務發票運雜、損耗費(屬于經營性收費)。由現行的13%降為10%。
(三)公安部門
駕駛員考試收費:
1、駕駛員考試報名費每人次5元。
2、交通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150元(含微機考試加收)降為100元,利用微機考試不再另收費用。輕騎減半收費。
3、場地駕駛考試,汽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200元(含微機考試加收)降為170元;摩托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100元降為80元,輕騎減半收費;其它機動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150元降為130元。利用微機考試不再另收費用。
4、道路駕駛考試,汽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300元降為210元;摩托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150元降為105元,輕騎減半收費;其它機動車類每人次收費標準由現行200元降為140元。
(四)鐵道部門
鐵路公正計量收費(屬于經營性收費)。由1-1.8元\噸降為0.7-1.3元\噸。
(五)衛生部門
1、《出生醫學證明》工本費。由現行每證4元降為每證3元。
2、臨床檢驗質控成本費。由現行700元降為350元。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職業、礦山安全衛生檢驗費。降低后的職業、礦山安全衛生檢驗費標準詳見附表。
(七)建設部門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降低收費標準。石家莊市按冀價經費1號、邢臺市按冀價經費2號、廊坊市按冀價經費4號、滄州市按冀價經費3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國土部門
征地管理費。按現行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二、規范收費對象的收費項目
(一)教育部門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培訓費、教育干部培訓收費。這兩項收費是根據《教師法》、《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要求開展的,屬于在職強制性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教師所在單位教育培訓經費列支,不再向教師個人收取。
(二)人事部門
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收費。人事部門人才機構接受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委托保管人事關系及檔案,按每人每月40元的標準向委托單位或個人收取檔案保管費,不得同時向單位和個人收取;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各級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機構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的,免交保存人事關系及檔案收費。
(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
企業流動人員檔案保存管理費。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機構接受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委托保管人事關系及檔案,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向委托單位或個人收取檔案保管費,不得同時向單位和個人收取;下崗失業人員和特困職工憑有關部門證明免交檔案保管費。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