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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現狀
所謂銀行不良貸款,主要是指銀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貸款。隨著我國加入wto后的金融業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受到了人們前所未有的特別關注。當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數額巨大,不僅成為國有商業銀行經營中最大的風險隱患,更是全社會沉重的“不良包袱”,成為阻礙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惡癥”之一。據了解,2002年初中國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額為3.2萬億元,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就占了1.8萬億元。經過近年來多方的努力,不良貸款率己有所下降。據中國人民銀行2月20日公布的《2002年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
1、按累收累放計,2002年銀行、信用社累計發放貸款12.1萬億元,增長25.4%,貸款周轉次數為0.88次,比上年加快0.05次。
2、按四級分類標準,金融機構不良貸款額比上年減少951億元,不良貸款率下降4.5個百分點,2002年末為19.8%,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減少640億,不良貸款率下降3.95個百分點,2002年末為21.4%。
3、按五級分類標準,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減少782億元,不良貸款率下降4.92個百分點,2002年末為26.1%。2002年末,境內金融機構人民幣賬面盈利達385億元,比上年增加245億元,金融機構經營效益顯著提高。
上述的數據顯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已有所下降,但是數額仍然很巨大,如此巨額的不良貸款將會給我國的經濟及銀行業帶來哪些不良影響呢?
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過多所帶來的嚴重后果
貸款是商業銀行的基本業務之一,所有商業銀行都要不斷地大量發生貸款業務,而這就難免發生一定數量的不能按期收回或收不回的貸款。因此,存在不良資產幾乎是所有商業銀行的共同問題。我國商業銀行的問題是不良貸款過多,如不盡快加以解決,將帶來一系列嚴重后果。
1、不利于銀行業乃至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銀行發放貸款的資金主要來自存款,不良資產過多,許多貸款不能收回或不能按期收回,就有無法支付到期存款、發生存款支付危機的可能。我國主要商業銀行現在存款支付沒有發生問題,是因為有多年來形成的良好信譽,國有銀行還有國家作為其強大后盾,能吸收到大量新的存款,可以利用新存款支付老存款。萬一情況發生變化,某家銀行的新存款減少,老存款的支付就可能出現困難。如果國有商業銀行出現支付困難,則我國銀行業甚至整個國民經濟就可能出現動蕩。
2、助長企業相互拖欠貨款,使社會信用惡化。企業相互拖欠貨款和國有企業拖欠國有銀行貸款,是當前社會信用惡化的兩種主要表現,而且它們的根源是相通的、互為因果的。企業相互拖欠,銷貨企業不能及時收回銷貨款、歸還到期銀行貸款,銀行的不良資產就會增加。反過來,銀行不良資產增加,即接受了被拖欠貨款企業轉嫁過來的損失,減輕對企業催收貨款的促進和推動力度,就等于放縱和助長企業相互拖欠貨款。因此,只有采取堅決措施解決企業拖欠銀行貸款問題,才能促進和推動企業之間盡快清理貨款拖欠,使整個社會信用狀況得到改善。
3、銀行改革無法進一步深入。我國商業銀行改革的方向是四家國有商業銀行逐步實行股份制,已實行股份制并具備上市條件的其他商業銀行逐步實行股票上市。實行股份制和股票上市,需要增加透明度,公開資產負債和財務狀況,達到有關標準。如果不能把不良資產降下來,就達不到上市標準,就不可能上市,即使上市了,股票的出售也將成為問題。這就會延滯我國銀行業的改革進程。
4、損害經濟和銀行業務的發展。經濟要加快發展,必須有相應的信貸支持。如果銀行的不良資產越來越多,則銀行不僅可用于貸款的資金減少,而且不敢放手發放信貸,從而對經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銀行不良資產增多,對銀行業務的發展危害更大。一些國有企業信用狀況不好,主要表現為對其他國有企業和國有銀行不守信用,而對外國銀行和企業一般是守信用的。我國銀行同外國銀行的競爭激化后,外國銀行必然千方百計地同我國銀行爭奪業務。如果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整頓國有銀行同國有企業的借貸關系,徹底消除企業隨意拖欠國有銀行貸款的現象,則我國銀行不僅要背負已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產的歷史包袱,而且還要比外國銀行更多地考慮放款能否收回的問題,從而不敢大膽發放貸款、放手開展業務,這必然會使國有銀行處于十分不利的競爭地位。
為了化解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問題,從1994年,政府就對國有銀行的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進行了分離,以及采取銀行業、信托業和證券業分業經營和分業管理的原則,貨幣當局又對中國的金融機構體系進行了大規模的改組。同時,四大國有銀行也明確了按照商業銀行的規范進行改革的要求。如采用了新會計制度,集中了貸款決策,創造了新的監管主體等。而且還在早幾年,政府為了化解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問題曾通過債轉股(一萬四千億元)、特種債券注資(二千七百億元)、呆帳注銷等方式來填補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這個黑洞。但是,實際的情況并不如人們所設想的那樣好,到2002年底四大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率仍然高于25%以上。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應如何化解?不找到問題之癥結所在,可能改無所改。那么,四大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根源何在呢?
三、造成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原因
1、有人指出,企業的產權結構和政府角色定位是解釋國有銀行不良貸款成因的第一變量,可解釋現有的銀行不良貸款的70%;銀行自身的產權,公司治理結構和經營管理不善等則是第二變量,只解釋銀行不良資產剩下的30%。國有銀行巨大的不良資產就在于相關利益者(國有企業、地方政府、國有銀行本身)把其當成各自謀利的工具,也曾指出過銀行管理者行政化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官本位制度”為重要之原因。也有人說是由于中國沒有成熟的信用文化、是由于銀行被迫給國有企業貸款、是由于轉軌經濟中計劃經濟的影響等。但是這些解釋無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沒有觸及到中國銀行業尚未改革的核心,即中國銀行業不成為其銀行,即國內銀行的實質不是風險定價。
其實,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面對著未來的不確定性,風險是無所不在,無時不有的,市場中許多制度安排的出現就在于如何減少人們經濟生活的不確定性,就在于降低人們在經濟生活中的風險。而銀行體制的出現就是這樣一種制度安排。其工作的實質就為風險定價,就是承擔風險及分散風險。銀行核心功能是進行風險的交易,其盈利模式就是買進風險與賣出風險之間的價格差。
在中國,為什么銀行的不良貸款會越來越多?最大的問題就在于沒有有效風險定價機制,整個風險的價格完全是在政府的管制下。比如銀行業,在嚴格利率管制的條件下,國內銀行既沒有自主權來確定其自身產品的價格(存款利息管制),也沒有權利對購買的產品按市場情況確定其競標價格(貸款利息管制),銀行只有按政府規定的價格來出售風險產品。
2、一些國有企業資本金嚴重不足,銀行貸款被用作鋪底資金。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需要占用的資金是不等量的,其最低額是企業必須經常占用,在需要資金最少的時候也不會空閑出來的。這種最低限額的鋪底資金,應該使用資本金,而不宜使用銀行貸款,使用了貸款就無法歸還。改革開放以來,財政安排的經濟建設資金絕大部分用于基本建設方面,老企業需要增加的流動資金幾乎完全依靠向銀行借款,甚至有的新企業基本上是使用銀行貸款建成的。這就使一些國有企業負債率過高,大量銀行貸款被用做鋪底資金,到期收不回來。
3、許多企業甚至銀行存在不正確的觀念。有的企業認為,國有銀行是國家的管錢部門,向國有銀行借款就是向國家借款,多多益善。還有的國有企業認為,我是國家的企業,資金上有了困難,不拖欠國有銀行的借款拖欠誰的!而國有銀行在一定程度上也曾存在類似看法,對貸款能否及時收回注意不夠,對到期貸款的催收工作也抓得不緊。
4、少數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維護社會信用不力。國有銀行直屬中央政府,盈虧最終都歸全國人民享有和承受。而國有企業雖然也屬于全民所有,但由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管理,包含著地方或部門的一定利益。因此,在企業拖欠國有銀行貸款,想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國有銀行時,一些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往往持默許的態度,個別地方政府甚至幫助企業拖欠貸款、逃債賴債。
5、信用觀念扭曲。由于企業拖欠貨款和銀行到期貸款的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且大多數拖欠者的利益不但沒有因此受到損害,有的還得到了好處,天長日久就使人們的信用觀念淡化、扭曲,甚至是非顛倒,認為遵守信用是笨蛋,不會算計;不遵守信用才算有能耐、會算計。
國有銀行面對數額如此巨大的不良貸款,以及其所帶來的嚴重后果,如何減少不良貸款,降低不良貸款率,顯然是刻不容緩的,而且必須下大力氣,協調全社會力量,對癥下藥解決不良貸款的風險隱患問題,使我國經濟進入真正的可持續發展的健康狀態。
四、化解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對策
(一)深化國企改革是有效防止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產生的根本途經:不良貸款產生在國有商業銀行是標,而在大量的國有企業仍然存在機制不活,仍然在制造虧損則是本。因此,治標必須先治本。要徹底根治不良貸款問題,必須深化國企改革,消滅不良貸款產生的根源。
1、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核心,改造國有企業。要提高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必須在加快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上深化改革。建立與政府行政管理徹底脫鉤的國有資產運營部門,并由其派出股東代表、董事會成員;聘用符合條件的經理人,并設立行之有效的激勵獎懲制度,改變產權不明晰、所有人主體缺位以及法人治理結構缺損的現狀,借此真正提高國有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這是提高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降低信貸風險的重要基礎。
2、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除了那些關系國防建設,關系國家安全的領域和部門外,國有企業要盡快退出競爭領域尤其是中小企業和服務性行業。
3、引導企業堅定不移地走規范破產、鼓勵兼并、下崗分流、減人增效、大力實施再就業工程的路子。積極推進企業的重組,解決效率不高規模小的問題,提高經濟效益。
4、加強對企業的財務約束和監督,防止繼續侵蝕國有資產的現象發生。建立和國際接軌的審慎會計制度,強化和完善對國有企業派駐監事會制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現象的發生。
5、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引導企業按照現代化的科學管理制度進行管理,開拓市場,提高效益,擺脫困境,從而最終提高銀行的信貸資產質量。
6.健全社會保障機制。加快和完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建立規范的企業破產淘汰機制、失業救濟機制等社會保障機制,使政府在企業、銀行改革中無后顧之憂,直接按市場經濟的規則行事,從而保證商業銀行的各項信貸政策和信貸原則切實得以貫徹,減少不良貸款產生的機會。
(二)抓緊國有商業銀行的全面改革,提高其化解不良貸款的能力
銀行是不良貸款直接的產生和承載者,通過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全面改革,完全有可能提高其“免疫能力”,從而制止不良貸款的繼續產生。
1、深化國有商業銀行產權制度改革,使其轉變為真正自主經營的商業銀行。進行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銀行制度,是防范信用風險的最根本的舉措?,F代公司制銀行的本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法人財產權和公司機關權力構造即法人治理結構。健全我國商業銀行法人制度,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首先要求商業銀行有明確的法人產權,即國有商業銀行必須實行政企分開、兩權分離,確立商業銀行獨立的法人地位;政府和監督機構不得直接支配銀行法人財產,確保商業銀行能夠獨立自主經營。當前,要加強商業銀行的內控管理,化解不良貸款及財務包袱,建立審慎的會計制度,逐漸實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待條件成熟時,推薦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實行股份制,建立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根行,允許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參股,變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為股份有限責任商業銀行,以便建立多元性權力機關的現代公司運行機制,使決策權力、管理權力、監督權力分開。與此相適應,搭建科學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配合建立有效的獎懲制度,從而實現微觀經營機制脫胎換骨的全面轉換,并借此提高資本充足率,乘勢加強外部監督。真正把國有商業銀行辦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求平衡、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現代金融企業。
2、解決財務困難問題,形成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化解不良貸款的良性循環機制。目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比例過高,與其財務狀況困難,不能自我消化不良貸款高度相關。對國有商業銀行最現實最根本的改革,就是解決財務困難的問題,使其具有自我消化不良貸款的能力。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去年雖然帳面都有利潤,但如果剔除掉表內應收息墊付和表內應付息少提的因素,四家銀行仍然虧損。
(1)建議取消銀行表內應收息科目,將應收未收利息列入表外核算。取消把銀行應收而未收到的利息當作實現收入記入銀行帳的作法,從根本上剔除銀行虛盈實虧的因素,促使銀行財務問題浮出水面,及早解決。目前縮短由表內應收進人表外未收科目時間的作法,仍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應收問題,還將拖延財務問題的解決時間,增加虧損和最終解決問題的難度。
(2)確立在發展中解決國有銀行財務困難的指導思想。要鼓勵國有銀行創新,增強其競爭能力。在我國入世后的過渡期內,國家尤其要注重有意識地扶持國有大銀行。特別在利率政策上,在入世后5年過渡場內,保持住一個相對足夠的利差空間,延緩利差收窄的速度,使得國有很行保持較大盈利空間,更多地消化資產和財務包袱。
(3)減輕國有商業銀行的稅賦負擔是解決國有銀行財務困難的充要條件。要改變目前對國有商業銀行竭澤而漁的稅收方式,將營業稅8%下調至5%仍然太高,應當在今年內就減至5%,而不是3年后才減到5%。并且應在減至5%的基礎上,一年下降2個百分點,至2005年完全取消營業稅。取消和減少的營業稅,銀行同比例用于消化不良資產和財務問題,促使國有銀行5年內解決財務困難。
3、調整優化貸款結構,提高信貸資產質量。調整優化貸款結構,是化解不良貸款的根本措施。各國有商業銀行應抓住我國經濟增長、所有制結構調整、產業結構升級、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有利機遇,擴大對效益好的非國有企業、技術含量高的產品、風險小的基礎設施項目的貸款支持。配合擴大內需的政策,繼續增加對個人住房等消費貸款的投放,提高優良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使貸款結構趨于合理。
4、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控制制度,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貸款是我國商業銀行資產的主要存在形式,因此,貸款風險控制系統是商業銀行金融風險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商業銀行貸款風險控制系統要圍繞防止和降低信貸風險,實行有效的內部控制
(1)建立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貸款決策控制制度。在貸款審批權限上,實行按貸款風險度和貸款金額雙向控制的分級審批制度。對風險度較低、金額較小的貸款,由支行進行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和貸款審批,報總行(或上級分行)備案;對風險度較高或貸款金額較大的貸款,則報總行(或上級分行)企業信用等級評估委員會、貸款審批委員會審批。貸款等級管理的權限確定,不能根據分支機構的行政級別,而要將其信貸資產規模、質量、結構。管理水平等,通過量化標準,以計分方式進行綜合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確定不同的信貸管理等級,授予不同的審批權限。發現有重大違規或重大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采取調減權限的斷然措施。
(2)在貸款管理中,要實行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和貸款發放人員在人事上分離,在業務上相互配合,在權力上相互制約,在責任上彼此分明的嚴格制度。
(3)要完善和加強包括風險責任制度、貸款審批制度、審貸分離制度、貸款抵押制度、貸款本息收回制度在內的信貸管理制度,使新發放的貸款建立在嚴格的風險控制基礎之上,防止再發生新的不良貸款。
(4)要認真執行資產負債比例方法,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原則,謹慎經營,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經營管理水平,實現信貸經營方式的根本性轉變。
(5)要進一步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內部稽核制度。目前要把對信貸資產質量和風險狀況的稽核作為頭等重要的工作來抓,跟蹤分析不良貸款的變化。對大額不良貸款進行專項稽核,對稽核發現的問題和有關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促使各項規章制度的全面執行,將風險損失和影響控制在最小限度之內,并將其作為考核行長業績的重要指標之一。
在完善和加強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風險控制制度的同時,要注意防止“一管就死”的傾向。當前各家銀行為完成壓縮不良貸款的指標,出現了明顯的“惜貸”現象,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很難取得貸款支持。這種傾向使貸款發放和管理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它阻斷了正常的貨幣傳導機制,甚至去加劇通貨緊縮,損害國家宏觀上采取的治理通貨緊縮的政策。去年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少增在很大程度上與此相關,對我國經濟發展是很不利的。不能因為控制不良貸款就索性不發放貸款,根據信息不對稱原理,商業銀行在信貸經營中,不良貸款是客觀和不可避免的,關鍵是要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內和及時核銷之。而消極對待也將使商業銀行正常的資產業務萎縮,丟棄業務機會,從而縮小贏利空間,最后使商業銀行自身消化不良貸款的能力受到損害。
5、加強央行對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增強國有商業銀行經營的外部約束,是防范不良貸款產生的重要外部防線。央行目前常用的行政監管手段,在操作中事實上留下許多監管真空,加大了金融體系的風險。所以,一方面,央行要率先與國際金融監管機制接軌,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理順監管體制,改進監管手段,綜合運用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手段加強監管。要加大金融執法力度,強化對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稽核檢查,及時糾正各種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6、提高貸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形成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化解不良貸款的能力。提高貸款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逐漸向國際運行標準靠攏,最后達到一致。并允許國有銀行自主使用貸款呆賬準備金,允許使用呆賬準備金沖銷企業資產重組中形成的部分貸款損失和處置借貸資產后形成的部分損失。
7、繼續給予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化解的優惠政策。從歷史看巨額的不良貸款是全社會的“不良包袱”,是整個國家的改革成本;從現實來看,國有商業銀行依靠自身的能力絕無可能在短期內予以化解。因此,國家繼續給予國有銀行不良發軟化解的優惠政策是絕對必要的。具體建議是:國有商業銀行對資產管理公司再搞一次剝離。此次剝離與上次政策性剝離方法不同,采用確定額度、談判價格的商業辦法。價差由商業銀行排隊逐年消化,所需資金可考慮由資產管理公司對國有商業銀行定向發行長期投資債券解決,債券由財政部進行擔保,資產管理公司可以發揮其專業優勢保本或微利經營,最后歸還債券。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迅速地改善了不良貸款的高額占比,騰出資金通過有效的經營增加贏利能力,有利于其應對挑戰;二是掛賬消化差額又使商業銀行承擔了損失,可以避免產生道德風險;三是繞開了商業銀行不能打折處置的政策障礙,會加速不良貸款的處置,盤活呆滯資金;四是有利于發揮資產管理公司的專業優勢。
8、貸款證券化。國有商業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將部分質量相對較好的不良貸款實施證券化,把類似的貸款從整個不良貸款中分離出來,并發行以預期現主流量為擔保的證券、可以象其他有價證券一樣出售和轉讓。發行人一般以預期的資產處置現金收入作為所發證券的擔保,把它們出售給其他的銀行和投資者,或者是通過互換交易達成與其他銀行投資者互利的交易,使國有商業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預先取得不良貸款的處置收入。
9、重視發揮資產管理公司的作用減少化解不良貸款的成本。剝離接受1.4萬億元不良貸款成立資產管理公司,采取國際通行的專業化手段處置不良貸款,無疑是非常正確的。2001年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共處置資產1245億元,收回現金271億元。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國外相比,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使命特殊。國外同類機構一般只有單一的處置不良資產的使命,而中國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處置不良債權同時,還要積極推動國有企業重組改造,最大限度地提升并實現資產價值。二是國外同類公司往往是以發包商的身份來處置資產,大量的處置業務是由中介機構來做的,因而機構和人員規模較小。而我國由于資本市場不發達,大量的資產處置業務必須由資產管理公司自己來做,機構和人員規模較大,但是各資產管理公司在業務經營中又處處顯得力不從心。三是接收的資產質量狀況更差。國外銀行資產按照通行的五級分類標準來區分資產質量,不良資產中的損失資產一般由銀行自己消化,只有可疑類和關注類交由專門機構去處置。中國銀行業目前的不良資產標準是所謂的“一逾兩呆”,不僅口徑比國外銀行的不良資產標準狹窄,而且受不良資產剝離規模和剝離順序的限制,在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銀行不良資產中,均屬質量很差的不良貸款。四是與國外同類公司相比,中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資產的外部法律環境和制度環境存在較大差距。從國外情況看,一些國家為了加速處置銀行不良資產,提高回收率,都為處置不良資產制定了大量專門的法律,原有的民商法也對債權人起到強有力的保護作用,而且信用制度和會計制度都比較健全。我國目前尚未有一部有關資產管理公司的專門法律,現有的民商法對債權人的保護程度十分有限,資產管理公司業務運作中的問題主要靠行政文件,而且信用制度和會計制度存在較大的缺陷。中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國外同類機構相比,工作難度顯然要大得多。按照每年處置1245億元的速度,還需要10年以上才能處置完畢。因此,要總結資產管理公司二年來運作的實踐經驗,充分認識全社會支持資產管理公司工作對于消除不良貸款風險的重要意義。制定有利于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不良貸款所需的法律,改善資產管理公司的法律、市場環境,實施切實可行的激勵措施,最終提高資產處置效率,減少處置損失。
10、不回避矛盾,對不良貸款損失應做出明確具體的財政安排。3.2萬億元的不良貸款是一個龐大的數額,此問題不盡早解決,永遠是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重大障礙。雖然不良貸款問題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成立了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剝離、管理、處置不良貸款,但是對不良貸款已經和將要形成的損失并沒有出具體的財政安排,也就是沒有真正的安排化解不良貸款損失的資金準備措施,這只能是風險的繼續累積。資產管理公司如果按30%的收回率計算,損失額應為9800億元;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8萬億元不良貸款,按50%的損失率計算,損失額應為9000億元,兩項合計將高達l.88萬億元。按照目前的做法,剝離給資產管理公司的1.4萬億元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靠國家財政的擔保而發行的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購買的特別債券,債券的年息為2.25%,資產管理公司一年應付債券利息約為300億元。四大資產管理公司2001年共處置不良貸款1245億元,收回現金271億元,也就是說收回的現金尚不夠支付債券的利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按照目前的財務盈利狀況,在未來的五年內,也絕無能力消化9000億元的損失。l.88萬億元是一個巨大的額度,約占2001年中國gdp的13.7%。從一定意義上說這就是整個國家的改革成本(全部的改革成本還應加上社?;鸬那穾ぃR虼耍@是不可逾越的、必須盡快安排子以解決。當前我國宏觀經濟中仍然存在通貨緊縮的現象,這為解決不良貸款損失提供了絕佳的政策空間。具體設想是:每年在正常的增發貨幣1500億元之外再增發1500億~2000億元,專門用于核銷不良貸款損失,加上財政再安排一塊,銀行自身再消化一塊,用6-7年時間,徹底解決不良貸款的損失。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化解了業已嚴重存在的金融風險隱患,抵消了改革成本。二是可以大大緩解通貨緊縮,使我國經濟繼續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發展的好局面。
(三)積極開展貸款營銷,努力拓展優質有效信貸市場:
1、更新觀念,步出重大輕小的認識誤區,實行“大中小”并舉的信貸營銷戰略?,F在國有銀行在具體選擇貸款客戶時,大多把眼光盯在國有大企業和大集團上,忽視了中小企業的群體作用。而中小企業在保證國有經濟持續穩定增長,拉動民間投資,帶動地區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等方面,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這其中不少可成為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營銷的優秀客戶。客戶的大小和其優劣并不完全成正比例關系,中小也并不等于弱小。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要堅決摒棄那種“惟成分論”的觀點,淡化客戶的經濟所有制“身份”,采取“大中小”并舉的信貸營銷戰略,著重在行業地位,管理水平,現金流量,營業收入,收支差額,信譽記錄,擔保抵押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客戶評價,適時、積極地對其開展信貸營銷。同時加大消費信貸營銷力度,將法人和自然人的信貸業務同等看待,占領市場和贏得客戶,搶抓市場效益增長點來實現其經營效益,從而以開拓優質信貸市場,提高優質信貸資產來降低不良貸款的既有存量。
2、確定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的比例,適當延伸貸款審批權限,適度開展貸款零售業務。批發貸款主要是指集中在一級分行手中,由一級分行確定投放方向的大宗貸款,零售貸款則指分配到二級分行及縣級支行的小額貸款。國有商業銀行應在信貸計劃總盤子中確定一個批發貸款和零售貸款的合理比例,同時適當下放和延伸貸款審批權限,對小額質押貸款、消費貸款、低風險貸款、100%保證金的銀行承兌匯票等,給予基層行能夠適時適量地開展貸款零售業務。這樣在調動基層行經營積極性的同時,也可促使基層行具有更大的責任感,產生力爭把有限的有效信貸投放與清收轉化不良貸款密切結合起來的內在動力和工作機制,由此降低不良貸款有了堅實的基礎,降低不良貸款總體成就大大提高。
(四)處置手段和激勵約束機制需要創新。目前商業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產的手段上主要以催收、法律訴訟、以物抵債、呆壞賬核銷等傳統手段為主。諸如債轉股、資產證券化、包裝上市、打包出售等有效手段,由于受多種因素的限制,尚不具備條件,有待進一步創新。應堅持"三個有利于"原則,即只要有利于保全銀行資產,有利于降低風險、減少損失,有利于提高貸款本息收回的各種保全盤活方法、手段均可采用。在激勵約束機制方面,必須建立科學有效的專項獎勵約束政策,以區別于其他業務部門和優良貸款經營行。應建立信貸人員清收"三定一掛"機制,即定戶數、定金額、定時限,將員工的收入與不良資產清收盤活實績掛起鉤來,打破大鍋飯。第一,建立科學的盤活不良資產激勵機制。不僅要實行經營效益、資產質量同工資總額掛鉤分配的質量效益工資制,理順權利與責任、利益與風險、動力與壓力間的相互關系,而且要制定專門的不良資產清收獎勵辦法,對那些在清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人員,敢于在物質上給予重獎,敢于在待遇上打破常規。通過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調動信貸人員和全行上下清收盤活不良資產的工作積極性。第二,建立嚴格的責任人追究制度。依據相關金融政策以及規章辦法,明確行長、主管信貸行長以及信貸人員的具體工作和應承擔的工作責任,特別是對違規操作、違章放貸、監督不力造成債權喪失等嚴重事件要從嚴從重處理;對一線信貸人員及管理人員制定工作績效和工資、獎勵相結合的目標責任制,通過嚴格的追究制約束相關人員,實現對現有信貸資產的有效管理。
(五)行政干涉障礙需要突破。目前在涉及金融借貸案件中,由于政府行政保護,部分企業即使有履行能力也往往對金融債務采取推、托、躲、賴的方式。對此,銀行應主動與政府協調,密切關注企業改制動態,做到以大局為重,有理、有節,據理力爭,從而能動地保護銀行債權。
(六)市場瓶頸需要突破。目前,我國市場社會化、信息共享化程度不高,因而基層銀行在依法收貸中獲取的房地產、設備等資產被再三擱置。而在這個過程中,或由于更新換代,或由于自身折舊等等,導致資產價值逐漸下跌,結果是信貸資產受損。要突破這種障礙,除了要關注市場動態、市場信息外,各家銀行要以科技為手段,以信息經濟為導向,結合收貸的成本、效果,建立多層次、覆蓋廣闊的收貸信息網,突破市場的制約。
(七)收貸范圍障礙需要突破。目前,多數銀行在收貸過程中局限于傳統的觀念,偏重于收現金或房地產、設備等實物資產,而忽視目前企業在市場上日益多樣化的其他資產,如股息、股權、商標等等。一般說,銀行起訴的企業大多是經營不善或暫時陷入困境的企業,如果偏重貨幣資金,不僅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也不現實。所以在收貸中,應以保全信貸自有資產為根本宗旨,以市場變現難易程度為標準,以收取貨幣資金為上策,兼顧實物資產、票據、無形資產、知識產權等,實現清資、活資,提高效率。另外人力資源需要合理配置。不良資產管理清收是一門專業性和綜合性都很強的工作,它既涉及到法律、經濟、金融、財務等專業知識,又需要開展一系列的公關活動,因此需要配備充實多技術、多專長、多領域的綜合性人才和操作人才,這是確保不良貸款專業化集中"抓降"成敗的關鍵。
總之,不良貸款的產生和累積,有深刻的歷史和現實原因。化解國有商業銀行的高額不良貸款,消除這個我國經濟業已存在的重大隱患,刻不容緩。化解措施須多管齊下,全社協調,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