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完善鄉鎮財政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根據中央和省農村稅費改革的政策精神,現就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問題,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確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的基本原則
(一)財權與事權相結合。各地應以分稅制財政體制為核心,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財權與事權相結合”的原則,在合理確定鄉鎮政府事權的前提下確定鄉鎮的財政管理體制。要充分運用“兩保兩掛”、“兩保兩聯”的財政政策,因地制宜建立起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發展和效率機制,調動鄉鎮政府增收節支、確保收支平衡的積極性,切實做到科學理財。
(二)統籌兼顧,適當向財政困難鄉鎮傾斜。正確處理市縣與鄉鎮財力分配關系,合理劃分鄉鎮財政收支范圍。對一些財力薄弱的鄉鎮,應從體制上給予照顧,使其具備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
(三)區別對待,分類指導。根據農村稅費改革后的實際情況,在綜合考慮鄉鎮經濟發展水平、稅源基礎、財政收支規模等因素的基礎上,劃分鄉鎮類型,實行區別對待,分類指導。
二、鄉鎮財政收支范圍的劃分
(一)收入范圍:鄉鎮范圍內組織的各項地方收入。
(二)支出范圍:包括鄉鎮組織正常運轉的行政管理費等支出,文教科衛、支農支出、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計劃生育、公共設施維護等鄉鎮社會事業支出,經濟發展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三、鄉鎮財政收支基數的核定
(一)收入基數:根據農村稅費改革后各項收入的變化情況,合理確定鄉鎮財政收入基數。
(二)支出基數:以上一年度的預算執行數或實際支出數為基礎,剔除各類不合理以及可以壓縮的支出,再根據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村義務教育、計劃生育、優撫安置、民兵訓練以及鄉鎮道路建設等“五項事業支出”列入鄉鎮財政預算的變化情況,以及政策性增人增資、精簡人員、壓縮開支等因素,合理確定鄉鎮財政支出基數。鄉鎮財政支出基數應保證鄉鎮基本支出需要,不留缺口。
(三)定額上交或者補助基數:鄉鎮財政收支基數核定后,對收入基數大于支出基數的鄉鎮,視鄉鎮財力狀況,實行定額上交或者定額遞增上交;支出基數大于收入基數的鄉鎮,市、縣可采取定額補助或者轉移支付等形式給予適當補助。
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全面推進鄉鎮財政建設
(一)加強鄉鎮財政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鄉鎮財政作用。結合縣、鄉機構改革,加強鄉鎮財政組織建設,建立健全鄉鎮財政機構,配備必需的人員;要充分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努力建設職能完善、體制規范、財源穩固、制度健全、管理嚴格、收支平衡、高效精干的鄉鎮財政。
(二)規范鄉鎮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各地要切實幫助鄉鎮政府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并加強監督管理的力度,杜絕“小金庫”等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對鄉鎮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可實行報賬制度,集中管理有關賬目,由鄉鎮財政統一開戶、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政困難的鄉鎮必須建立工資專戶,優先保證工資發放。
(三)建立和完善對鄉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規范運作,保證鄉鎮組織正常運轉,促進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
(四)加大鄉鎮債務清理力度,防范和化解鄉鎮財政風險。各市、縣要幫助有關鄉鎮政府制定償債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在清理核實的基礎上,按債務的來源、用途和現狀,區別不同債務情況,采取多種辦法進行處理和消化。要按有關規定,建立鄉鎮償債準備金,對于確應由鄉鎮財政承擔的到期債務,按計劃予以償還。對于不屬于鄉鎮財政承擔的其它債務,要按照“誰借誰還”的原則,分別進行清償。必須重申,各鄉鎮要嚴格控制新增債務,鄉鎮政府和財政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的規定,一律不準對外提供任何經濟擔保。鄉鎮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要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根據財力制定發展計劃,不得打赤字預算,不得超越自身能力盲目借債搞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