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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大精神,實現省委提出的力爭經過兩三年努力,使全省城鄉居民低保水平、企事業單位職工收入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目標,現就提高企業職工收入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增加職工工資的重大意義。近年來,我省采取調整最低工資、推進工資集體協商、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措施,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有了較大幅度提高。但是,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與我省經濟發展在全國的位置相比,我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明顯偏低,差距繼續擴大,職工尤其是普通職工工資增長緩慢,工資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持續下降。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切實解決工資水平低的突出問題,是保證廣大職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客觀要求,是擴大國內消費需求、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舉措,對于促進我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保持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政府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執政為民的高度,從解決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根本的利益問題出發,深刻認識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統一認識,解放思想,清理和廢止一切障礙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條條框框,取消一切增加企業負擔的不合理收費,依法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推進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勵企業為職工增加工資。
二、加強對各級政府的考核。將城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列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各設區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一般不低于20%,由省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負責分解考核,并定期予以通報。省統計部門將其列入統計范圍。
三、強化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剛性作用。將工資增長指導線下線由上年45%提高到8%,中線由145%提高到20%,上線適當放開。各類企業工資增長一般不得低于工資指導線中線。允許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工資增長高于經濟效益增長速度,鼓勵和提倡經濟增長快的企業較多的增加職工工資。工資指導線后,企業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執行。年終執行情況要向職代會或工會報告,作為廠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接受職工群眾監督。其中國有企業職工工資增長達不到工資增長方案要求的,經營者收入要按同比例扣減。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實現工資增長要求的,要報勞動保障部門核準。對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職工工資的企業要予以預警通報,經營者不得兌現績效年薪。
四、加快推進一線職工工資收入增長。從*年7月1日起再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增幅按10%比例安排,今后每年至少調整一次。同時加大對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或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生產崗位高技能人才技術津貼。對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每月100元至1000元的標準建立津貼;提高艱苦崗位津貼。高溫高空、有毒有害、礦山井下等艱苦崗位津貼標準及中夜班津貼標準,由現行標準提高到每日5元至20元。這些津貼是在最低工資之外支付給從事特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各類企業必須嚴格執行。
五、大力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貫徹落實《河北省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在各類企業普遍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對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密集的區域或行業,積極建立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機制,使之成為企業工資正常增長的基本形式,盡快替代工效掛鉤和工資包干辦法。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提出工資協商要約的,企業不得拒絕。當前要把職工工資增長幅度作為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內容。對企業沒有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或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勞動保障部門在審查企業集體協商協議時,要提出明確的審查意見,指導和督促企業增加工資。對當年職工工資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對其予以警示,并責令其改正。對連續兩年被警示的企業,納入勞動保障部門重點監控對象,實施全方位執法監察。對企業拒絕工資集體協商的,依法予以處罰。
六、完善以鼓勵企業提高職工收入的增資分配政策。按照工資指導線增加工資的,分別增加集體協商工資總額或工資總額基數。建立和完善職工工資增長與經營者收入相聯系機制。職工平均工資達不到全省平均工資水平的,經營者收入不得超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經營者不得參評勞動模范、優秀企業家等各類榮譽稱號,企業不得參評先進集體、文明單位以及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等;職工平均工資達不到全國平均工資水平的,經營者收入不得超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四倍。生產一線職工增資幅度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經營者收入不能增加。企業給職工增加工資、補發拖欠工資視同實現利潤,不影響經營者收入的確定。國有企業工資儲備金應當用于在崗職工增加工資,不得用于增加企業經營者收入。省勞動保障部門要制定支持和鼓勵企業為職工增加工資的非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管理辦法,規范企業工資分配行為,維護分配秩序。
七、建立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宣傳月制度。將每年3月份的工資集體協商月同時作為增加企業職工工資、維護勞動者合法報酬權益宣傳月。倡導和指導企業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為職工增加工資,并作為一項制度予以推行。企業不能增加工資的,要向職工說明情況,接受職工群眾監督。省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定企業工資參考標準,為企業增加職工工資提供支持和參考。
八、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維權力度。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通過日常巡查、書面審查和投訴舉報專查以及專項檢查等形式,加強對企業貫徹執行工資收入法規政策情況的執法監察。對拖欠克扣職工工資、同工不同酬和故意壓低職工工資等侵害勞動者合法報酬權益的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對因工資支付造成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要及時立案、審理和裁決。進一步加強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工作,確保國家有關工資分配宏觀調控政策得到貫徹落實,維護勞動者合法報酬權益。
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省建立由省勞動保障部門牽頭,省財政、統計、國有資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省總工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促進企業職工工資增長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研究和協調重大政策和措施,督導檢查全省三年增資目標進度情況。辦公室設在省勞動保障廳。各地要相應建立健全工作機構,組織專門人員力量,組織和實施三年工資增長工作,督導和解決企業增加職工工資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支持和鼓勵勞動密集型企業為職工增加工資,解決工資水平偏低問題的政策措施,為企業增加職工工資創造寬松的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