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政府基層應急管理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推進以鄉鎮、企業、學校、行政村(社區)為重點的基層應急管理示范工作,對于建立“政府統籌協調,社會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速高效”應急機制,具有十分重要意義。為推進應急預案縱深發展,加強基層應急組織建設,提升基層應急保障水平,提高群眾危機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發揮以點帶面、重點突破、整體推進作用,現就建設縣級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統籌實施;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精心組織,扎實推進。通過在鄉鎮、企業、學校、行政村(社區)進行應急管理示范建設,逐步在全縣各基層單位推動應急管理工作深入開展,努力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建設原則
(一)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縣政府對基層應急管理示范建設進行整體規劃部署,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根據應急資源布局,在積極做好本鄉鎮、本部門應急管理示范建設的基礎上,選擇部分行政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加強監測預警、應急隊伍、應急保障、應急處置等方面的能力建設。
(二)整合資源,突出重點。縣民政、公安、安監、氣象、衛生、教育等部門部署于基層組織的應急資源,實現資源共享、隊伍磨合、裝備物資統一調配,提高整體應急能力,避免條塊分割、各自為政、重復建設,使應急管理示范單位具有以點帶面、輻射帶動作用。
(三)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事權合理劃分建設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項目,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示范項目建設。
(四)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實施政府導向,引入市場機制,調動社會參與應急建設積極性。把政府管理與社會參與相結合,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三、目標要求
到2011年底,在全縣建設縣級應急管理示范點達到20個,其中2009年建設5個,2010年建設7個,2011年建設8個,發揮示范建設在基層單位的輻射帶動作用。到2012年,應急建設在全縣基層單位全面鋪開,以學校、企業、鄉鎮、行政村(社區)為重點的基層單位應急隊伍組建率達到90%以上,應急物資儲備達到一定規模,促進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全面開展。
(一)組織機構健全。示范點要成立或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辦事機構、辦公場所,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工作制度完善,辦公設備到位,檔案資料齊全,應急演練正常開展(每年組織演練不少于3次)。
(二)應急預案齊備。示范點風險隱患排查經常性開展,做到風險隱患整治措施、整治資金、整治內容、整治時限、整治責任五落實,基層單位風險隱患排查達到95%以上。針對地域、行業特點,制定各類應急預案,覆蓋率達到90%以上。預案要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應急措施簡明扼要、真正可用。
(三)應急隊伍組建。示范點要整合基層警務、醫務、民兵預備役人員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及志愿者隊伍,組建綜合性應急隊伍,每支應急隊伍人數不少于20人。結合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訓練,應急隊伍訓練年度不少于3次10個工作日,訓練要有訓練內容,有訓練目標,有圖片、視頻等檔案資料。要通過訓練提升應急隊伍裝備,提高應急綜合能力。
(四)應急保障有效。示范點要有監測監控設施、應急救援設備;有明顯的應急疏散標識和能夠容納1500人左右的應急避難場所;有不低于2000元的應急物資儲備。
(五)科普宣教深入。示范點經常開展形式多樣、通俗易懂、群眾廣泛參與的應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動,群眾自救互救知識普及、應急疏散路線清楚、風險隱患區域明確,預防和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提升,受教育面群眾達到9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作。縣*、民政、教育、安監、衛生、氣象等部門要把應急物資、應急裝備等,重點用于扶持縣級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縣應急辦要發揮協調抓總職能作用,積極做好示范點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其中,由縣民政部門牽頭建設鄉鎮、行政村(社區)應急管理示范點;由縣安監部門牽頭建設企業應急管理示范點;由縣教育部門牽頭建設學校應急管理示范點。
(二)保障投入。建立應急示范點建設經費投入渠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可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先行用于支持示范點建設。對符合要求的縣級示范點,縣政府實行以獎代補,從縣級應急管理專項經費中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三)加強宣傳。縣應急辦要適時組織基層單位參觀、學習已建成的應急管理示范點,充分發揮示范輻射帶動作用,推進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縣廣播電視臺、縣政府電子政務中心要發揮新聞媒體和網絡傳媒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基層應急示范點建設。
(四)申報程序。縣應急辦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組織本縣區各涉及應急管理部門共同建設應急管理示范點。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要做好人員、經費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扎實做好示范點建設工作,并于每年8月底前選擇應急體系健全、工作開展扎實、示范效應明顯的基層單位,向縣政府應急辦申報縣級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由縣政府應急辦組織縣政府應急管理專家通過查閱資料、聽取匯報、現場核查等方式進行聯評后,報縣政府審批。同時,由縣應急辦負責,積極做好省、市級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的推薦、申報等工作。
(五)強化督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的建設內容和要求,積極開展建設工作。縣應急管理辦公室要適時組織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建設情況進行督促檢查。